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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上眼睛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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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明诠,1963年生。本名于明泉,别署于是乎等。现为中国书法家协会教育委员会委员,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书法院副研究员,中国沧浪书社社员,山东省书法家协会副主席,山东艺术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出版有《是与不是之间—书法传统的文化寻绎与当代述说》、《书法篆刻教程》(主编)、《常有梦斋初集》、《当代著名青年书法十家精品集·于明诠卷》、《中国当代名家画集·于明诠》、《墓志十讲》、《历代书艺珍赏·金农》(台湾)等论著、作品集十余种。

我一直觉得把书画之类的事体定位成“视觉艺术”不太妥当。视觉就是眼睛的自然功能,正常的眼睛都有“视觉”的功能,到医院查体的时候有一个项目就是查“视力”,“视力”正常,“视觉”就应该正常。但“视觉”“视力”正常的人们看人看物看问题得出的结论往往并不一样,这时候人们又会引申出另外两个词“眼力”和“眼光”。同一件物事,为啥张三看得明白李四看得不明白?一句话,眼力、眼光的问题。眼力眼光者何?好像和眼睛有关,但又绝不仅仅与眼睛、与眼睛的自然功能“视力”“视觉”有关,因为更重要的是和眼睛后面大脑的分析思辨以及感觉领悟能力有关,和人的“心”有关。

自20世纪80年代有了“书法热”以来,伴着美学大讨论的热潮,书法是视觉艺术的事儿你说我说大家说,就几乎成了真的一样,甚至到今天基本是板上钉钉了。对于写字者来说,研究观众读者的视觉感受就成了第一等的大事。具体研究什么呢?无非就是线条质量、点画结构、涨墨飞白、方圆曲直、空间构成、章法布局以及线条如何分割空间—强调视觉的对比变化、锐角和墨团墨块的安排使用以强调视觉的紧张感和稳定感、落款释文位置的不合常理以增加视觉的陌生感新鲜感,等等等等,反正都是正常人的眼睛一扫就能“视觉”出某种效果的林林总总的技术指标。这样弄来弄去,书法艺术就真的变成了手工制作。书法的图式是“视觉”清楚了,但其中自然书写的文化意蕴趣味被设计雕琢所取代,因而随之弱化甚至荡然无存了。在专业的书法圈子里,“老干部书法”是要被嘲笑的,但所谓的专业书法创作一旦变成这样的“视觉艺术”,成为图案设计或摆积木似的游戏娱乐,也就没有资格再嘲笑“老干部书法”了。因为同样是游戏和娱乐,不过五十步笑百步而已。

西方有一门美学叫“接受美学”,是专门谈艺术作品从作者这里完成之后的一系列问题的,作品从作者这里完成之后不算艺术创作的最后完成,充其量只算一半,剩下的一半要通过接受者的参与去完成,因此接受者也成了“作者”的一个组成部分。这个理论揭示了艺术创作的复杂性,提示作者创作是不能无视接受者的重要性的,你的创作必须通过他们的接受与评说才能最终实现作品的价值与意义。从接受者一边说,接受力、审美趣味、审美眼光也需要培养和提高,因为你们的评说和意见关系到作品最终的生死存亡。看起来把双方的责任和使命分析清楚了,为作品最终的成败存亡解释了最后的原因。但在现实中,问题极其容易简单化。仍以书法为例,从作者一边说,这样一来他的创作就难免要主动去适应甚至去讨好接受者的眼睛,加之展览会的特殊形式要求、生活节奏的疯狂加快、所谓“艺术作品”的极度泛滥,力争短时间内去迅速占领接受者的眼球渐渐成为作者最强烈的愿望与追求,在这种情形下,在作者一端将书法艺术定义为“视觉艺术”便顺理成章,甚至“形式即内容”、“形式至上”的说辞也合情合理。最后,摆字画字做形式做效果直至弄成了游戏和娱乐。古人最忌讳最瞧不起的就是把书法弄成雕虫小技,现在很多书法家笔下“虫”都不愿雕,为了刺激眼球,或者直接复制古人,或者“随地大小便”。再从接受者一边说,人人自信自己的眼睛,既然眼睛的视力视觉正常,自认为眼力和眼光好当然也就正常,无数双如此自信的眼睛构成了一道无形的巨网,至于捞上来的究竟是哪路鱼鳖虾蟹,就只有天知道了。吴冠中老先生年届九十还大声疾呼,当下文盲少了但美盲多了!有几个“接受者”对照自己做一番检讨提高的呢?许多人眼中,吴老头不过一个疯子说几句疯话罢了。当然,把这笔帐统统算在“接受美学”头上固然不妥,但既然你们作者自己认定搞的是“视觉艺术”,大家“视觉视觉”你的所谓创作还能冤枉了你不成么?

所以,我固执地认为,书画艺术不应该是“视觉艺术”,而应该是“眼力艺术”或“眼光艺术”。从作者来说,不是不应该关注和重视接受者,而是不要仅仅关注重视接受者的“视觉”,更不要祈求满足所有接受者的“视觉”,最重要的是关注和重视他们当中的某一类出类拔萃甚至与众不同的极少数的“眼力”和“眼光”。东坡当年在卷子后面留一段空白,说“五百年以后人来作跋”,散之老人喜欢说“三百年以后见分晓”,正是这个意思,因为他们知道自己已经超越了许多同时代人的“眼力”“眼光”,却又仿佛看见了若干年之后的“眼力”“眼光”。那些“眼力”“眼光”像一颗颗明亮的星星,一会闪烁在远远的天边,一会酝酿在他们自己的胸中,催发着他们的创作激情,照耀着他们坚定而孤独地一步步走向艺术巅峰。所以,视力视觉不厉害,拥有一种真正的眼力眼光才不得了。这又回到“接受者”这边,能否具备这样一双让创作者钟情的、真正厉害的“眼力”“眼光”不取决于你的视力和视觉的正常与否,而是取决于眼睛背后的理解感悟能力的有无高低,这是一种并非人人都有的特殊的能力,倘若我没有这种能力,第一我觉得很正常,第二我觉得不丢人,千万不必打肿脸充胖子刚愎自用。据说成都某次陈子庄遗作展上,一位白发将军站起来痛心疾首地“检讨”—“我犯了错误,我有罪,我当时在任要职,竟然不知道这样一位大师,而且贫困潦倒受冻受饿。如果知道,我有的是高级宾馆和酒店供他享用。”其实那位将军不必自责,全社会的人包括书画界的名流,眼睛都是睁着的,只是“眼力”“眼光”不济,又能奈何?要怪就怪陈子庄走得太远太高,怪陈子庄生错了时代,特别是怪他老人家不懂“视觉艺术”,没能以作品的“视觉冲击力”迅速占领广大“接受者”们的眼球。

由此看来,“视觉艺术”云云终究是不太妥当的,想把事情弄弄清楚却最终把事情弄低浅了。也由此看出,“眼睛”是靠不住的。既然眼睛靠不住,就不如在书画作品面前索性闭了眼睛。所以我又极其赞成这样的“看”法—闭了眼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