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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通过对比2004年以来中国版权相关产业的经济贡献统计数据以及由美国国际知识产权联盟的同期年份的美国版权相关产业经济贡献统计数据,发现版权产业在两国都已成为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行业,但中国的版权产业在一些统计指标上与美国相比,差距还很大,美国发展版权产业的一些有益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中图分类号] G23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5853 (2014) 01-0093-05
1 研究背景和目的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文化产业的重视,中国对版权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认识越来越深刻。人们不再单纯地从法律或者文化艺术的层面来看待版权,版权的经济效用更加凸显。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积极推动下,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世界上已有30多个国家开展了版权相关产业经济贡献的研究。
从2007年开始,中国国家版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委托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在中国开展版权相关产业经济贡献的调研。调研目标是利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供的方法,对中国版权相关产业进行调查并提供量化分析,具体包括行业增加值、就业人数、出口额三个经济指标。调研组分别在2010年12月和2012年6月了2004年、2006年和2007—2009年的中国版权相关产业经济贡献调研成果。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报告,美国是世界上版权相关产业最发达的国家,不论在国内产值总量上还是在国际贸易中都位居前列。美国版权产业一直以超过美国经济增长率两倍的速度增长,对国民经济的总体发展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1]。美国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进行版权相关产业的经济贡献调研,是开展版权相关产业经济贡献调研最积极、最全面和最深入的国家。美国的调研方法和经验为后来很多国家开展此项调研提供了重要参照。
国内此前的一些研究大都聚焦在中美两国的版权制度比较或者仅限于两国的图书版权贸易研究,研究数据大都来源于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每年的全国版权统计。而利用中国版权相关产业经济贡献的调研成果,对中美两国版权产业的差异进行研究的很少。本研究通过对比分析中美两国2004年和2006—2009年的版权相关产业经济贡献调研数据以及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全国版权统计数据、美国经济分析局的相关统计数据,来比较两国在版权产业经济上的差异。
2 版权相关产业的概念和分类
版权相关产业的概念首先由美国提出。1990年美国国际知识产权联盟开始研究版权相关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了《美国经济中的版权相关产业》报告。此后许多国家采用“版权相关产业”概念进行研究,但分类方法有所不同[2]。2002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专家工作组在赫尔辛基召开会议,最终在版权相关产业的定义和分类上达成一致意见:版权相关产业为版权可发挥显著作用的活动或产业,分为核心版权产业、相互依存的版权产业、部分版权产业和非专用支持产业[3]。从2004年开始,美国开始采用这种分类方法,此后许多国家的研究也采用这一分类方法。这种版权产业的定义同时融合了法律和经济的内涵,为我们对版权产业的研究提供了法律、经济,定性、定量多重统一的研究视角。
参照《版权相关产业的经济贡献调研指南》,根据实际情况,中国版权相关产业经济贡献调研组对版权相关产业的定义为:中国版权相关产业是全部或部分活动与中国版权法保护的作品或其他受版权法保护的客体相关的产业。这些活动包括创作、制作、表演、广播、传播以及展览或者发行和销售。具体分为核心版权产业、相互依存的版权产业、部分版权产业、非专用支持产业四大类[4]。它把完全或主要基于版权的产业和对版权内容依赖程度较小的产业区分开,体现了版权产业根据“版权性”这一核心宗旨进行分类的标准[5]。
具体来讲,核心版权产业是指“完全从事创作、制作和制造、表演、广播、传播和展览或销售和发行作品及其他受保护客体的产业”。典型代表如文字作品、电影、软件、广告等。相互依存的版权产业是指“从事制作、制造和销售其功能完全或主要是为作品及其他受版权保护客体的创作、制作和使用提供便利的设备的产业”。典型代表如音像设备、计算机、复印机等。部分版权产业是指“部分活动与作品或其他受版权保护客体相关的产业。这些活动包括创作、制作和制造、表演、广播、传播以及展览或者发行和销售”。典型代表如纺织品、手工艺品、玩具等。非专用支持产业是指“其部分活动与促进作品及其他版权保护客体的广播、传播、发行或销售相关且这些活动没有被纳入核心版权产业的产业”。典型代表如与上述活动有关的批发零售业、运输仓储业等[6]。
3 中美版权相关产业经济数据对比
3.1 中美版权相关产业行业增加值对比
从统计数据看,版权产业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产业以及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但与美国相比,无论是从总量上还是从对国民经济的贡献上看,差距都还很大。
中国版权相关产业行业增加值占全国GDP的比重从2004年的4.94%(7884.18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6.55%(22297.98亿元),年平均增长率为23.11%,是同期国民经济增长率的两倍左右(见图1),而核心版权产业的年平均增长率更是高达30.19%。这充分说明版权产业作为中国新的经济增长点已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推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副总干事王彬颖在参加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时认为“中国版权相关产业行业增加值已经明显超过5.8%的世界平均水平”[7]。
虽然中国的版权产业发展迅速,规模越来越大,但与美国相比还有不小差距。中国版权产业的总体规模只占美国的10%—20%,在GDP中所占比重也只有美国的一半左右,而核心版权产业的规模只有美国的6%—20%,在GDP中所占比重也只有美国的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见图2)。不过令人欣慰的是,随着中国版权相关产业的迅速发展,这种差距正越来越小。例如全部版权产业值,2004年中国只有美国的9.6%,到2009年为美国的22.5%。事实上版权产业在美国的发展速度也远超国民经济的平均发展速度。从2007年至2010年,美国虽然经历了金融危机,但总体版权产业的年收益增长率达到了1.47%,核心版权产业也以年增长率1.10%的速率稳步增长,两者均超过了同期美国经济年均0.05%的增长速度[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