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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姐姐哭诉:亲妹妹抢了我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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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多年的林阿梅在两个哥哥的资助下,买下一套商品房。在办理相关手续时,林阿梅的妹妹林小梅主动帮忙,到房产局帮姐姐办理房产证。不久后,林阿梅惊愕地发现,原本属于她的房产,竟然落在妹妹林小梅的名下。林阿梅多次找妹妹理论,甚至搬来两个哥哥做工作,妹妹依然不理不睬,只丢给林阿梅一句话:“随便你去哪里告,反正房子已经是我的了……”

2012年1月4日,无助的林阿梅拨通本刊法律援助电话,寻求援助――

命运多舛,

兄长助力买房

时年52岁的林阿梅是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横梁镇人。2003年7月,林阿梅下岗。一年后,丈夫另寻新欢离她而去。林阿梅觉得天都要塌了。

屋漏偏逢连夜雨。2005年9月初的一天晚上,林阿梅在六合区一个小区做完钟点工后,下班回家途中不幸被一辆无牌货车撞倒,当场昏迷。经抢救,林阿梅虽然保住性命,却丧失劳动能力,只能靠低保勉强生活。

林阿梅有兄妹四人,两个哥哥早年大学毕业后都留在北京工作,她和小她4岁的妹妹在南京定居。林阿梅受伤后,两个哥哥把她接到北京休养,悉心照顾这个命运多舛的妹妹。

身体恢复后,林阿梅回到南京。林阿梅和前夫协议离婚时,让出她和前夫共同拥有的房子,把房产转到和前夫一起生活的儿子名下,她自己一直在外租房住。林阿梅的两个哥哥心疼她居无定所,经过商量后,达成一致意见――由两个哥哥各出20万元,在南京给林阿梅买一套房子。

2010年10月初,林阿梅经过熟人介绍,看中南京市下关区四所村一套一居室商品房(二手房),房屋总价38万元整。毕竟是自己未来的住所,林阿梅十分上心,专程去看过七八次,还与小区多位邻居交流,详细了解小区的日常生活状况。看中房子后,林阿梅给两个哥哥打电话告知此事。一周后,两个哥哥从各自的银行卡上给她汇了20万元,让她抓紧时间办理房子的过户手续。就在这时,林阿梅的妹妹林小梅出现了。

林小梅对林阿梅说:“你身体弱,来回跑太费劲。我上班的地方离房产局近,后面的过户手续我帮你办吧。”起初,林阿梅还有些过意不去,说:“办过户手续要到房产局来回跑好几趟呢,太耽误你的时间。”没想到,林小梅竟然埋怨她说:“姐,我们可是亲姐妹,哥哥们给你出钱买房,我这个做妹妹的为你跑跑腿是应该的。”见妹妹说得非常诚恳,林阿梅便把自己的户口本、身份证、银行卡等,全部交给妹妹林小梅。

20天后,林小梅告诉姐姐:“手续都办好了,就等拿房产证。”说罢,又主动告诉姐姐,“你受过伤,上上下下不方便,我已经找朋友帮忙,帮你把房子重新粉刷。”听完妹妹的话,林阿梅心里暖极了,感觉自己被浓浓的亲情包围。林阿梅怎么也没想到,妹妹热心帮忙的背后,竟然暗藏玄机。

晴天霹雳,

房产被妹妹霸占

2011年春节后,林阿梅搬进新居。虽然房子不大,勤快的她还是把屋子收拾得整洁、温馨。只是,她一直没有见到这套房子的房产证,为此多次催问妹妹林小梅,每次得到的答复总是“我最近太忙,没时间去房产局”。

一直到2011年10月底,林阿梅依然没有拿到房产证。此时,她突然发现,原本三天两头来看她的妹妹,至少两个多月没来过家里了,妹妹是不是病了?她关心地打电话过去询问,林小梅说自己在外出差,三言两语就挂了电话。

2011年11月8日上午,林阿梅在邻居的陪同下,来到南京市房产局询问自己的房产证办理情况。

不料,查询结果让她目瞪口呆。原来,她现在住的那套房子房产证早已办好,可产权人竟然是妹妹林小梅的名字。

“两个哥哥资助我买的房子,怎么就落户到妹妹的名下?这个亲妹妹口口声声说帮我,原来是在坑我啊……”林阿梅欲哭无泪,气得浑身颤抖,当即赶到妹妹家,想质问妹妹为何这么做?

让林阿梅没想到的是,林小梅一见到她就说:“我下楼去买点茶叶,你先坐一会儿。”之后就一去不回。林阿梅一直在妹妹家等到天亮,再也坐不住,决定报警。派出所民警接警后,建议她还是先找到林小梅协商解决。但是,林小梅摆明是在躲她,她能到哪里去找妹妹呢?

从派出所出来,林阿梅决定到妹妹工作的超市去“堵”,结果得知:林小梅已经辞职,超市方面也没有她的联系方式。林阿梅随后又去妹妹家楼下守候,一连等了三四天,也没见到林小梅的人影。

一天,林小梅女儿的一句话,让林阿梅泪流满面。正读大一的侄女对林阿梅说:“姨妈,连我都想不通,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事,我妈妈为什么会这么做?难道血脉亲情还敌不过一套小房子?”

林阿梅就更想不通了。眼前,她的当务之急是要找到妹妹林小梅。好在一些热心的邻居听说这事后,都为林阿梅打抱不平,主动为她探寻林小梅的行踪。

2012年1月22日,除夕夜,林阿梅估计一直在外躲避的妹妹应该会回来过春节,便早早来到妹妹家的小区门口守着。果然,那天上午9时许,满脸疲惫的林小梅拉着行李箱走进小区。林阿梅见此,三步并作两步冲过去,一把拉住林小梅的手死活不放,同时放声大哭道:“我是你的亲姐姐,你为什么这样坑我?这到底是为什么啊?”

让林阿梅没有想到的是,林小梅不仅对她的哭诉无动于衷,反而冷漠地告诉她:“随你的便,你爱到哪里告就到哪里告,反正这套房子现在已经在我名下,你自己看着办吧。”随后,还反问林阿梅,“你就这样住着,我又没有赶你走,为什么一定要计较房产证是谁的名字呢?反正你买房子的钱是两个哥哥出的,我也是他们的妹妹,就当他们是给我买的,我又无偿借给你住就是了,这样大家不都太平无事?”

林阿梅气得浑身发抖,怎么也想不明白,天下怎么还有如此贪婪的人,竟然对自己的亲姐姐下此毒手?见她说不出话来,林小梅用力挣脱她的拉扯,看都不看她,扬长而去。

怎样才能把这套本应属于自己的房产争取回来?万般无奈之下,林阿梅只能跑到北京搬“援兵”。两个哥哥听说此事后,专程来到南京找妹妹林小梅沟通。林小梅始终避而不见。

本刊援助

搜集证据依法索要房产

得知林阿梅的遭遇后,本刊特约记者当即电话联系江恒律师事务所魏东律师。2012年1月31日,记者与魏东律师一起,登门看望林阿梅。

听林阿梅详细讲述事件发生的前后经过、相关细节后,魏东律师告诉林阿梅:“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该处房屋产权归自己所有。”

为了让林阿梅能够在诉讼中争取主动,魏东律师还告诉她:“眼下的当务之急,是你必须搜集所有对你有利的证据。比如,两个哥哥给你汇钱的银行卡号以及银行交易记录,以此证明这笔款项是两个哥哥专门汇给你本人的。其次,你还应该请你的两个哥哥亲笔写下证词,证明所汇款项的用途就是给你买房子。此外,你可以请该房产的原房主为你作证,证明此前多次来看房子且有明确购买意向的,是你本人而非你妹妹。最后,你还要向法院出具你自己的银行卡汇款账单明细,以证明你妹妹买下那套房子的钱是从你的银行卡里取走的。也就是说,你妹妹用你的钱买下房子,却把房子落在她自己名下。”

“上述证据可以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证明该处房产的实际购房人是你,而不是你妹妹林小梅。这样的话,法院便会依据事实,判决该处房屋归你所有。在此情况下,如果你妹妹林小梅在规定期限内,仍不出面协助办理房屋过户,你就可以凭法院的判决书,请求房产部门予以过户。”

听到这里,林阿梅紧锁的眉毛终于舒展。她高兴地对记者说:“多亏你们给我指了一条路,让我可以看到希望,衷心感谢《前卫》杂志。”

目前,林阿梅已经向南京市下关区人民法院提讼。她的两个哥哥明确表示:“开庭时,我们俩一定会到庭作证,证明我们给妹妹林阿梅的那些钱,就是给她买房子的,那套房子的产权应该属于阿梅。”

针对此案,魏东律师提醒广大读者:“在涉及房产交易等重大事项时,无论如何都应该由本人亲自办理。古话说,防人之心不可无,这句话也适用于亲人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