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公安部权威人士谈袭警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公安部权威人士谈袭警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多数地方的警察都有罚款任务,每年普遍在两万元至五万元,最高可达10万元

警察频繁遭袭,《望东方周刊》今年10月27日做了《谁在袭击警察》的报道。不久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检察院、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保护公安、检察干警执法权益工作。

《通知》要求,全国各级公安机关于2006年6月底前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保护公安民警执法权益委员会,由纪检、监察、督察机构归口管理,负责组织开展维护民警执法权益的日常工作。对于失职的有关领导及责任人要追究其责任。

日前,公安部公共安全研究所所长刘伯祥就如何看待袭警案频发接受了《望东方周刊》专访。

袭警事件缘何频发

《望东方周刊》:目前,袭警问题严重到什么程度?

刘伯祥:过去只有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才铤而走险暴力袭警,而近年来一般的刑事犯罪、轻微违法行为,都可能引起袭警、抗法、妨碍执行公务。

我国公安民警因受暴力袭击伤亡的数字与许多国家相比,明显偏高。德国警察在执行警务中遇袭被杀的平均每年有6.8人;韩国2001年共有38名警察殉职,只有一人是被袭击死亡;日本每年大约有10名警察因公死亡,但执行公务时遇袭死亡的,在2002年只有一例。美国警察因暴力袭击案件而死亡的比例一直居世界前列,在1960年到2000年41年的时间里,因袭击而死亡的警察 总数为3078人,平均每年约为75人,这一平均数字与我国近年来公安民警因受暴力袭击伤亡的数字基本持平。

《望东方周刊》:袭警案频发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刘伯祥: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利益格局的调整,一些社会矛盾错综交织,引发一部分人的不满情绪。公安民警在处理这些问题时,这些人往往将不满情绪转移到民警身上;还有一部分人法制观念淡薄,误将民警态度温和、规范执法视为软弱无能。

少数民警执法为民思想不牢固,自身素质和执法水平不高,伤害了群众感情,侵害了群众利益,少数地方公安机关的领导片面理解从严治警方针,保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的意识不强、措施不力;基层民警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实战技能也有待进一步提高。此外,民警防护装备严重不足,都是造成民警伤亡极为重要的原因。

一些新闻媒体为寻求“热点”,在个别问题上推波助澜,误导舆论。从某种意义上讲,负面报道增多,必然损害公安机关在公众中的威信。因而,当民警遭遇暴力袭击时,一些人非但不挺身而出,反而旁观起哄,客观上助长了袭警行为。

主张增设袭警罪

《望东方周刊》:现在有人呼吁在刑法中设立“袭警罪”,是否可行?也有人担心,如果过多增加警察的权力,将会导致公民权利更容易被警察侵犯,是否如此?

刘伯祥:袭警行为从本质上说是对国家法律权威的公然挑战和损害,不加以遏制,国家的法律就将处于难以执行的危险境地,整个社会可能陷入混乱状态,同时袭警行为助长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降低了广大群众的安全感。所以必须加以严惩。

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妨害执行公务罪和故意伤害罪不足以体现对国家法律权威的保护。增设袭警罪根本目的是保证国家法律能得到贯彻执行,不要把它曲意理解为对警察权利的保障。把设立袭警罪与警察权的扩张联系在一起,认为设立袭警罪是扩张警察权力,容易侵犯公民权利这是一种误解。

我认为警察权的扩张和滥用,固然要时刻警惕,但袭警罪的设立是为了维护法律的权威,它不是必然导致扩张警察的权力。袭警罪针对的是不法分子,而不是普通百姓。设立袭警罪是对国家公权力的保护,是为了建立良好的执法环境,更本质的是体现法的宗旨,保证公民权利得以实现。

警察的公众形象

《望东方周刊》:对于发生袭警案后一些老百姓的漠视,该怎么看待?

刘伯祥:警察所从事的职业就是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打击一人,亲属对公安机关都不会有好感。再加上警察队伍里有违法乱纪的,所以警民之间多少有些矛盾。

有的老百姓对警察反感,对警察执法不理解,比如说交警罚款,大家都以为警察自己发奖金了,那是不可能的,现在司机有几个不恨交警?严格地说交警是执法的,法律规定你闯红灯了就得罚你。要是都闯红灯了,警察就说“您好,下回请注意”。实际受害的还是老百姓。但是有人就是小理解,职业特点就造成了这种误解。

不同的人所处的位置不同,心态也不一样。街上要是碰见警察罚款,围一大堆人,没有一个向着警察。其实警察是正常执法。

《望东方周刊》:很长时间以来,人们都在强调警察形象问题,该怎么看待公众这方面的担忧?

刘伯祥:公安工作要抓队伍建设,中央很重视这个问题,同志作过批示。公安部也很重视。

为了树立公安民警良好形象,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采取了很多工作措施,如公安部向社会公布了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12项措施;在全体公安民警中深入开展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教育,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法制教育”为主要内容的“三项教育”活动;为了便于群众监督,2000年3月在全国公安机关“11O”报警服务台增加了接受群众监督投诉的职能;颁布“五条禁令”,严管枪、酒、车、赌等问题;2003年8月7日,出台公安部30项便民利民措施;开展大练兵活动;开展大接访活动;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等。这些措施让社会各界尤其是人民群众看到了各级公安机关从严治警的强大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