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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金融支持郴州承接产业转移的调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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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国务院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正式,郴州是国家商务部确定的全国首批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承接好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对郴州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承接产业转移的过程中,金融资源配置是影响承接力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因素,金融支持是承接产业转移的基础和保障,所以要加大金融支持的力度和强度。

一、郴州承接产业转移概况

(一)承接产业转移政策体系不断完备。2009年,湖南省委省政府专门为郴州市出台了《关于支持郴州市承接产业转移先行先试的若干政策措施》(又称先行先试34条),把郴州作为全省承接产业转移先行先试发展加工贸易的试点,2010年郴州市政府在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又出台了《关于加快园区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承接产业转移促进园区企业用工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配套政策,有效助推了郴州打造湖南省乃至中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先导区。

(二)承接产业转移平台构建进一步优化。一是优化项目对接平台。从2009年起,市财政连续三年每年安排5000万元,引导产业园区新建500万平方米标准厂房,把标准厂房建设作为承接产业转移的突破口和转移项目落地的首要平台,2010年,全市完成标准厂房建设投资24.5亿元,建成面积203.6万平方米,在建面积91.8万平方米,建成的标准厂房出租率达95%。二是优化产业对接平台。郴州重点规划建设了1个国家级出口加工区、9个省级承接园区、2个省级承接示范县及一批特色工业小区,各类园区分别对接不同的产业,不断提升了园区承接产业转移、吸引企业集聚的能力。三是优化物流对接平台。2010年湘南国际物流园和郴州铁路物流中心加快建设,湖南省供港澳及出口农产品集中验放场、铁海联运即将投入运行,大通关平台逐步构建。

(三)承接产业转移成效逐步显现。2010年郴州市成功承办全国加工贸易承接地经验交流暨工作座谈会;全市共引进承接产业转移项目398个,承接项目数量全省第一;新批外商投资企业项目83个,实际到位外资5.29亿美元,同比增长13.8%,实施内联引资项目782个,实际到位资金182.18亿元,同比增长16.6%,实际利用外资和实际到位内资总量均居全省第二位;新增加工贸易备案企业30家,完成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1.97亿美元,同比增长53.47%;新增就业岗位2.32万个。

二、金融支持郴州承接产业转移现状

(一)完善金融配套政策,加强信贷支持力度。人行郴州中支与市经委联合制定了《关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若干意见》,市政府出台了《郴州市承接产业转移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规定》、《郴州市标准厂房建设贷款贴息及奖励实施细则》等一系列配套扶持政策,重点支持以承接产业转移为主的七大工业主导产业和十大优势产业集群。比如有“中国银都”美誉的永兴县金融机构近3年向本县有色金属冶炼产业放贷10亿元,占同期放贷总量的28%,年均增速达34%,目前有色金属产业已发展为拥有规模以上企业200余家,年利税10余亿的产业集群。截至2010年末,郴州市金融机构发放以园区建设和承接产业转移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近68亿元,在信贷资金的支持下,全市各工业园区建成标准厂房203.6万平方米,承接平台不断夯实。

(二)拓宽金融资源环境,完善金融机构体系。近两年,郴州连续引进股份制商业银行进驻,其中资兴浦发村镇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交通银行、长沙银行宜章村镇银行相继营业,中信银行、广发银行、长沙银行在郴州的分支机构正加快组建,截止2010年末,新进驻银行机构发放企业贷款7.82亿元;为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全市已成立了6家民营小额贷款公司,截止2010年末,小额贷款公司累计发放贷款583笔,累计金额达4.06亿元;另外湘财证券、东海证券和金信期货等金融机构也相继抢滩郴州。金融机构体系不断完善,将在更大力度上为转移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三)创新信贷服务手段,强化外汇金融服务。近年来,各金融机构主动谋求产业转移的“先行先试”,不断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其中,信贷产品方面开办了有色金属质押、国内保理业务、商品贸易融资、应收账款质押、林权抵押、仓单质押等40余项特色金融信贷产品。在信贷方式创新上,全市各商业银行均成立了中小企业经营中心,力争为转移企业提供一站式流程服务,另外还建立了相应的金融运行分析会、银企座谈会、金融产品和产业项目推介会等制度,近3年全市共举办银企签约活动20多场次,签约金额180余亿元。针对开放型经济发展的需要,郴州市金融部门进一步强化了外汇金融服务,完善了外汇管理体系,先后开通了永兴、资兴、宜章等县市出口收汇远程核销系统和自动核销业务系统,国有商业银行也结合实际加快了国际业务向县域经济的延伸,目前备案的加工贸易企业54家,其中已有20家开展了对外加工贸易。

三、金融支持郴州承接产业转移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金融创新不够,难以满足承接产业转移的资金需求。一是信用评价体系束缚。目前商业银行主要执行无差别的信用评价体系政策,评定企业信用等级的依据是企业过去三年的财务数据和统计资料。目前许多转移企业大都处于成长和发展期,企业现金流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等主要评级指标都无法满足商业银行的信贷评级要求,调查显示,85%的转移加工贸易企业面临经营亏损的压力。二是缺乏足够的抵押物。转移企业主要落户工业园,工业园的用地所有权、厂房所有权属于政府,企业贷款抵押物范围狭窄,难以办理抵押贷款。调查显示,郴州市20户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中,仅有4户企业获得银行信贷支持,其中只有1户获得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提供的担保。三是金融产品单一。商业银行不能根据经济发展需要及时调整信贷结构引导产业转移,在产品创新上,没有适应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对贸易、生产、技术改造等不同经营需要创新金融产品;在风险的识别上,没有结合产业转移整体特征识别风险,而是习惯于对单一客户的风险识别;在风险控制手段上,没有根据产业转移的总体风险特征以融资产品组合来分散和控制风险,而是以固化的担保抵押方式控制风险。

(二)金融服务滞后,难以适应承接产业转移的发展需要。一是金融服务水平和发达地区存在差距。从珠三角等沿海地区转移过来的企业,对承接地的金融服务水平要求比较高,但郴州的金融机构特别是县域金融机构在结算方式、国际结算、外汇服务等方面与沿海地区比起来差距明显,业务品种和服务水平不能完全满足转移企业的需求。二是工业园区配套金融营业网点缺失。全市六大工业园区聚集了近1000家企业,但尚无一家金融机构入园设置营业网点,给园区内企业和员工的存取款、转账、结售汇等金融服务带来诸多不便。三是金融部门缺乏专门的承接产业转移信贷政策。调查显示,金融机构大都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存贷业务上,没有参与到承接产业转移的全过程中,目前为止没有一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台了针对承接产业转移的信贷指导意见,没有一家银行对产业转移实行差别的信贷政策。

(三)转移产业多属传统行业,与国家信贷结构优化调整的方向不符。随着劳动力、土地等要素成本的上升,沿海地区那些处于产业链中低端、赢利能力较弱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加工贸易产业正加快向中西部地区转移。近两年郴州市政府以开放的政策加大承接产业转移步伐,广泛招商引资,吸引了大批企业落户郴州,但调查显示,转移来的产业多是有色金属加工、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和建材业等资源密集型、劳动密集型的传统行业,高新技术产业相对缺乏,对环境承载能力形成了很大冲击。在当前国家推行信贷结构调整的背景下,国家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产业过剩行业贷款,加强对节能减排、战略性新兴产业金融支持,信贷资金的供给方向和我市转移企业的发展前景存在一定的矛盾,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融合的效率。

四、相关建议

本质上讲,承接地的金融服务问题主要是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破解的重要途径还在于放宽金融约束条件,大力引进多层次的金融体系组织和丰富创新金融产品。

(一)加强金融服务创新,提升金融支持承接产业转移服务水平。一是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细化信贷政策,创新评级授信手段。根据产业转移的特征,建立产业转移的评级授信模型,采取集群整体评级授信和单一客户评级授信相结合的办法,结合关联度的不同和所处产业链、价值链的不同,分解授信额度,设定不同的融资产品、期限结构、担保方式和利率组合。针对产业转移的发展周期、发展前景和风险预期,制订细化不同的信贷准入政策和风险控制措施。二是构建有针对性的贷款担保机制,增强企业融资能力。针对因抵押不足存在融资难的多数中小企业及民营企业的特点,一方面不断壮大由政府牵头的政策性担保机构,并探索发行由地方财政担保的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债券。另一方面鼓励各种社会资本参股,逐步发展针对中小企业的商业性和互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应给予风险补贴和免税优惠。三是创新业务品种,满足转移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金融机构可以根据转移企业的实际情况,采取产业链企业互保、订单、原材料、库存商品、应收账款、专利等灵活有效的抵押担保方式发放贷款。同时,创新中间业务,金融机构应积极向转移企业开展账户信息管理、流动资金头寸管理等综合性金融服务。

(二)优化区域金融生态,为产业转移和金融协调发展创造条件。一是加强与沿海发达地区的金融合作。加强产业转出方和承接方的金融合作,充分利用靠近珠三角的区位优势,适度降低金融市场准入门槛,推进金融产业的发展和合作,为金融资源的自由流动建立一个体系完整、活跃度高的区域性金融市场。二是合理配置机构网点,延伸金融服务领域。在产业集群集聚地建立分支行营业网点或票据专营窗口,利用商业银行机构网络、人才、信息优势,为集群内企业提供融资理财、结算、现金管理等多种资信服务,延伸金融机构服务领域。三是完善金融政策环境,加强金融支持力度。制定相应的促进产业转移的金融配套政策措施,从融资政策环境的创造、信用环境建设、科技投入、中介服务的配套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条件,从根本上改变金融运行的基础条件和环境,构建承接产业转移的洼地。

(三)由“招商引资”到“招商选资”,坚持可持续的发展承接产业转移原则。科学的承接产业转移,根据区域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现状,选择能将国家产业政策与地方经济发展相结合的产业和项目进行重点支持,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当产业转移发展到一定阶段后,要由“招商引资”转变为“招商选资”,引进战略投资者,引领本地经济发展。坚持承接产业转移不能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的原则,严格落实节能减排责任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重点承接节能型、生态型和环保型产业,促进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发展,主动发展符合国家信贷结构优化调整要求的产业。

(课题组组长:李贤智成员:陈普兴 朱成斌 李月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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