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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股指期贷的风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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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股指期货在我国市场推出已有一年之多,它的推出给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和成熟提供了新鲜血液,但是其本身的风险我们也不应该忽视。该文对股指期货存在的风险,做了全面分析。

关键词:股指期货;风险分析

一、股指期货简介

1982年2月为了规避股票市场上过分波动的股票价格所带来的系统和非系统风险,股票价格指数期货在美国密苏里州堪萨斯农产品交易所率先被推出。

为推动我国证券市场发展,顺应市场规避风险,2010年4月16日,我国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正式上市。海南证券交易所1993年推出过股指期货产品,但很快被证监会叫停。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日趋完善,商品期货交易的高速扩张和一些金融期货的推出,使得市场对股指期货的呼声高涨。

二、股指期货交易的基本风险

(一)高杠杆率的风险

由于股指期货交易采用的是保证金的方式,参与者只需要动用少量的资金就可以进行数量巨大的交易。这样,一旦参与者投资亏损,就会把亏损额放大好几十倍。正是由于股指期货的这种杠杆效应,股票指数的较小变动就会导致股指期货市场的巨幅波动,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中小投资者要承担更大的风险。

(二)特定的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又称违约风险,是指交易一方违约,或无法完全依照约定条款履约而使另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风险。由于股指期货交易多采用保证金制度,且交易没有现货做基础,产生信用风险的可能性很大,因此信用是股指期货交易的基础。然而我国的信用体系极不健全,信用基础十分薄弱。证券市场上充斥着企业公开的虚假信息、财务报告,而会计事务所则为了经济利益不惜违反相关法规和职业规范,帮助企业舞弊。更有甚者,一些机构投资者在幕后联手操纵市场,进行不法运作。由于要用到现金交割结算,所以投资这面临资金不足或价格波动过大时,就可能产生这些典型的信用风险;

(三)操纵风险

我国现阶段是一个弱有效市场。市场操纵是指个人或集团通过某种方式影响市场价格,使之符合自身的利益的行为,通常情况下操纵者以获取利益或减少损失为目的,利用其在资金、信息等方面的优势操纵市场价格。这种操纵将造成对股票市场的特殊风险,导致股市换手率高、市盈率过高、价格波动过大、市场起伏剧烈等状况。这些特点在利好或利空的消息披露前后,表现得更加明显。

(四)交割和结算风险

我国的期货交易是在市场不发达、金融体制不健全的条件下推出的,其会员既从事期货的交易业务,又与交易所进行直接的结算业务,而各会员在财务状况、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方面存在着差异。因此,股指期货的推出可能会面临原有结算制度带来的风险。

股指期货采用现金交割的方式完成清算。相对于其他结合实物交割进行清算的金融衍生产品而言,存在更大的交割制度风险。

(五)基差风险

基差=现货价格一期货价格,是某一特定地点某种商品的现货价格与同种商品的某一特定期货合约价格之间的价差。

基差风险是股指期货相对于其他金融衍生产品的特殊风险。从本质上看,基差反映了货币的时间价值,一般应维持一定区间内的正值,即远期价格大于即期价格,如美国标准普尔500种股票价格指数期货的基差,在一般情况下为2到3点。但在巨大的市场波动中,也有可能出现基差倒挂甚至长时间倒挂的异常现象。基差的异常变动,表明股指期货交易中的价格信息已完全扭曲,这将产生巨大的交易性风险。

(六)标的物风险

标的物风险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套期保值无法完全锁定的风险和标的物价格波动造成的衍生品价格波动的风险。

从套期保值的技术角度来看,商品期货、利率期货和外汇期货的套期保值者,都可以在一定期限内,通过建立现货与期货合约数量上的一致性、交易方向上的相反性来彻底锁定风险。而股指期货由于标的物的特殊性,使现货和期货合约数量上的一致仅具有理论上的意义,而不具有现实操作性。因为,股票指数设计中的综合性,以及设计中权重因素的考虑,使得在股票现货组合中,当股票品种和权数完全与指数一致时,才能真正做到完全锁定风险,而这在实际操作中的可行性几乎是零。因此,股指期货标的物的特殊性,使完全意义上的期货与现货间的套期保值成为不可能,因而风险将一直存在。

(七)市场监管方面的风险

现阶段我国证券和期货市场监管的机制和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监管依据明显不足。我国《证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虽已出台,但与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和相关法律,如《证券交易法》、《证券信誉评级法》等还未制定,证券法规与其他法规如《公司法》、《刑法》等法规的衔接问题还未完全解决,与同样实行集中监管的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

(八)宏观经济与金融环境风险

(1)经济全球化、金融自由化带来的不确定性。资本的全球流动与生产的转移在给我过金融市场的发展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社会不稳定、金融动荡和经济危机的风险;(2)市场机制不健全。改风险由于股指期货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机制不完善等原因造成的;(3)投资主体机构化。我国期货市场投资主体存在明显的机构化趋势,虽然机构投资者具备广泛的信息资源、先进的交易技术、雄厚的资金实力及优秀的交易人才等优势,可以有效抵御一些风险,但一旦出现,其危害程度极其严重。

三、结束语

股指期货的推出,将改变我国证券市场长期以来产品结构过于简单、“单边市”、投资者结构不合理、市场效率不高的格局,对中国资本市场发展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股指期货推出后,将提高股票市场流动性,减小股票市场波动性,对股票市场趋势性没有明显影响,促进股票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的更好实现以及资金配置向指标股倾斜。但是,股指期货市场作为股票市场风险规避和价格发现的场所,其本身就是一个充满了风险的市场。股指期货的投资者一定要有必要的风险意识,保持理性投资,做好资金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