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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芳华 人类挚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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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动物来说,人类就是它们的“神”。人类的周围,生存着一百多万种形貌千差万别、本性良莠各异的动物,它们既是人类征服、驱遣、利用的对象,同时又是这个世界生态链环上的重要角色。亿万年来,这些动物从野生到与人类和睦相处,生活在人类周围,为人类所支配,为人类所熏陶,于是,它们身上也有了“人性”,有了感情。

在有心人眼里,动物是我们的社会、我们的家庭、我们周围环境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而在作家的眼里,这些作为人类可爱伙伴的动物们,它们对人类的意义已远远不仅是力量的工具,闲时的,忠实的奴仆抑或餐桌上的美味。作家以审美的眼光看待动物,通过不断的艺术再现,在他们的妙笔下,动物已成为社会和时代的一个特殊的侧影,成为感情的化身和人性的体现者。

文/吴伯箫

马是天池之龙种。那自是一种灵物。 ──庾信《春赋》

也许是缘分,从孩提时候我就喜欢上了马。三四岁,话怕才咿呀会说,亦复刚刚记事的时候,就朦胧想着,仿佛家门前,老槐树下,站满了大圈人,说不定是送四姑走呢。老长工张五,从东院牵出马来,鞍鞯都已齐备,右手是长鞭,先就笑着嚷:跟姑姑去吧?说着一手揽上了鞍去,我就高兴着忸怩学唱:骑白马,吭铃吭铃到娘家……大家都笑了。

人,说着就会慢慢儿大的。坡里移来的小桃树,在菜园里都长满了一握。姐姐出阁了呢。嫁到了那远远的山庄里,土财主家。每次搬回来住娘家,母亲和我们弟弟几个,总是于夕阳的辉照中,在庄头眺望的。远远听见了銮铃声响,隔着疏疏的杨柳,隐约望见了在马上招手的客人,母亲总禁不住先喜欢得落泪,我们也快活得像几只鸟,叫着跑着迎上去。问着好,从伙计的手中接过马辔来,姐姐总说:“又长高了。”车门口,也是彼此问着好;客人尽管是一边笑着,偷回首却是满手帕的泪。

家乡的日子是有趣的。大年初三四,人正闲,衣裳正新,春联的颜色与小孩的兴致正浓。村里有马的人家,都相将牵出了马来。雪掩春田,正好驰骤竞赛呢。总也有三五匹吧,骑师是各自当家的。我们的,照例由比我大不了几岁的叔父负责,叔父骑腻了,就是我的事。观众不少啊:村里的祖伯叔,兄弟行辈,年老的太太,较小的邻舍侄妹,一凑就是近百的数目。崭新的年衣,咳笑的乱语,是同那头上亮着的一碧晴空比着光彩的。骑马的人自然更是鼓舞有加喽。一鞭扬起,真像霹雳弦惊,飕飕的那耳边风丝,恰应着一个满心的矜持与欢快。驰骋往返,非到了马放大汗不歇。毕剥的鞭炮声中,马打着响鼻,像是凯旋,人散了。那是一幅春郊试马图。

孟春雨霁,骑了马看卷去的凉云,麦苗承着残滴,草木吐着新翠,那一脉清鲜的泥土气息,直会沁人心脾。残红拂马鞍,景致也是宜人的。

端阳,正是初夏,天气多少热了起来。穿了单衣,戴着箬笠,骑马去看戚友。在途中,偶尔河边停步,攀着柳条,乘乘凉,顺便也数数清流的游鱼,听三两渔父,应着活浪活浪的水声,哼着小调儿,这境界一品尚书是不换的。不然,远道归来,恰当日半山,残照红于榴花,驱马过三家村边,酒旗飘处,斜睨着“闻香下马”那么几个斗方大字,你不馋得口流涎么?才怪!鞭子垂在身边,摇摆着,狗咬也不怕。“小妞!吃饭啦,还不给我回家!”你瞧,已是吃大家饭的黄昏时分了呢。把缰绳一提,我也赶我的路,到家掌灯了,最喜那满天星斗。真是家乡的日子是有趣的。

当学生了。去家五里遥的城里。七天一回家,每次总要过过马瘾的。东岭,西洼,河埃,丛林,踪迹殆遍殆遍。不是午饭都忘了吃么?直到父亲呵斥了,才想起肚子饿来。反正父亲也是喜欢骑马的,呵斥那只是一种担心。啊,生着气的那慈爱喜悦的心啊!

祖父也爱马,除了像三国志那样几部老书,春天是好骑了马到十里外的龙潭看梨花的。秋来也喜去看矿山的枫叶。马夫,别人争也无益,我是抓定了的官差。本来么,祖孙两人,缓辔蹒跚于羊肠小道,或浴着朝暾,或披着晓霞,闲谈着,也同乡里交换问寒问暖的亲热的说话;右边一只鸟飞了,左边一只公鸡喔喔在叫,在纯朴自然的田野中,我们是陶醉着的。Old man is the twice of Child,我们也志同道合。

最记得一个冬天,满坡白雪,没有风,老人家忽要骑马出去了,他就穿了一袭皮袍,暖暖的,系一条深紫的腰带,同银白的胡须对比的也戴了一顶绛紫色的风帽,宽大几乎当得斗篷。马是棕色的那一匹吧,跟班仍旧是我。出发了呢!那情景永远忘不了。虽没去做韵事,寻梅花,当我们到岭巅头,系马长松,去俯瞰村舍里的缕缕炊烟,领略那直到天边的皓洁与荒旷的时候,却是一个奇迹。

说呢,孩子时候的梦比就风雨里的花朵,是一朝就落的,转眼,没想竟是大人了,家乡既变得那样苍老,人事又总坎坷纷乱,闲暇少,时地复多乖离,跃马长堤的事就稀疏寥落了。可是我还是喜欢马呢:不管它是银鬃,不管它是赤兔,也不管它是泥肥骏瘦,蹄轻鬣长,我都喜欢。

(摘编自《吴伯萧散文》)

感悟:

本文以“马”为题,虚以写“马”,实则抒写与马有关的思乡之情,回忆昔日的天伦之乐。

文章借马表达自己“想家”的儿女情长,语言极为简练、生动、传神,通过从童年生活中选择与“马”相联系的几个生活片断,表现了童年时期的家乡风土人情,以及老少团聚的天伦之乐,从中表现出父亲的爱护,母亲的慈爱,姐姐的关心和祖孙俩的“志同道合”。作者对马的喜爱之情不仅仅局限于它是儿时的伙伴,更在于它象征着家庭的幸福、美好与团圆。

吴组缃先生的猪

文/老 舍

从青木关到歌乐山一带,在我所认识的文友中要算吴组缃先生最为阔绰。他养着一口小花猪。据说,这小动物的身价,值六百元。

每次我去访组缃先生,必附带地向小花猪致敬,因为我与组缃先生核计过了:假苦他与我共同登广告卖身,大概也不会有人出六百元来买!

有一天,我又到吴宅去。给小江――组缃先生的少爷――买了几个比醋还酸的桃子。

拿着点东西,好搭讪着骗顿饭吃,否则就太不好意思了。一进门,我看见吴太太的脸比晚日还红。我心里一想,便想到了小花猪。假若小花猪丢了,或是出了别的毛病,组缃先生的阔绰便马上不存在了!一打听,果然是为了小花猪:它已绝食一天了。我很着急,急中生智,主张给它点奎宁吃,恐怕是打摆子。大家都不赞同我的主张。我又建议把它抱到床上盖上被子睡一觉,出点汗也许就好了;焉知道不是感冒呢?这年月的猪比人还娇贵呀!大家还是不赞成。后来,把猪医生请来了,我颇兴奋,要看看猪怎么吃药。猪医生把一些草药包在竹筒的大厚皮儿里,使小花猪横衔着,两头向后束在脖子上:这样,药味与药汁便慢慢走入里边去。把药包儿束好,小花猪的口中好像生了两个翅膀,倒并不难看。

虽然吴宅有些骚动,我还是在那里吃了午饭――自然稍微地有点不得劲儿!过了两天,我又去看小花猪――这回是专程探病,绝不为看别人;我知道现在猪的价值有多大――小花猪口中已无那个药包,而且也吃点东西了。大家都很高兴,我就又就棍打腿地骗了顿饭吃,并且提出声明:到冬天,得分给我几斤腊肉。组缃先生与太太没加任何考虑便答应了。吴太太说:“几斤?十斤也行!想想看,哪天它要是一病不起……”

大家听罢,都出了冷汗!

(摘编自《老舍自传》)

感悟:

猪,在中国人眼里是蠢笨、肮脏的,然而老舍笔下的“猪”却变得备受宠爱,身价不凡,竟高过两个文人的价格。

这头小花猪的娇贵无处不在,绝食一天,便令“吴太太的脸比晚日还红”,治疗起来更是百费周折,一会儿要给吃奎宁,一会儿又要盖上被子出点汗,俨然十足的小姐,最后又请了猪医生,闹得吴宅骚动不安。尽管如此,猪毕竟是猪,虽说娇贵无比,到头来终究还是免不了变为餐桌上的佳肴。意料之外的结局,富有老舍先生特有的幽默,耐人寻味。

文/叶圣陶

在乡下住的几年里,天天看见牛。可是直到现在还像显现在眼前的,只有牛的大眼睛。冬天,牛拴在门口晒太阳。它躺着,嘴不停地磋磨,眼睛就似乎比忙的时候睁得更大。牛眼睛好像白的成分多,那是惨白。我说它惨白,也许为了上面网着一条条血丝。我以为这两种颜色配合在一起,只能用死者的寂静配合着吊丧者的哭声那样的情景来相模拟。牛的眼睛太大,又鼓得太高,简直到了使你害怕的程度。我进院子的时候经过牛身旁,总注意到牛鼓着的两只大眼睛在瞪着我。我禁不住想,它这样瞪着,瞪着,会猛地站起身朝我撞过来。我确实感到那眼光里含着恨。我也体会出它为什么这样瞪着我,总距离它远远地绕过去。有时候我留心看它将会有什么举动,可是只见它呆呆地瞪着,我觉得那眼睛里似乎还有别的使人看了不自在的意味。

我们院子里有好些小孩,活泼,天真,当然也顽皮。春天,他们扑蝴蝶。夏天,他们钓青蛙,谷子成熟的时候到处都有油蚱蜢,他们捉了来,在灶堂里煨了吃。冬天,什么小生物全不见了,他们就玩牛。

孩子们是这样玩的:他们一个个远远地站着,捡些石子,朝牛扔去。起先,石子不怎么大,扔在牛身上,那一搭皮肤马上轻轻地抖一下,像我们的嘴角动一下似的。渐渐地,捡来的石子大起来了,扔到身上,牛会掉过头来瞪着你。要是有个孩子特别胆大,特别机灵,他会到竹园里找来一根毛竹,伸得远远地去撩牛的尾巴,戳牛的屁股,把牛惹起火来。可是,我从未见过他们撩过牛的头。我想,即使是小孩,也从那双大眼睛看出使人不自在的意味了。

玩到最后,牛站起来了,于是孩子们轰的一声,四处跑散。这种把戏,我看得很熟很熟了。

有一回,正巧一个长工打院子里出来,他三十光景了,还像孩子似的爱闹着玩。他一把捉住个孩子,“莫跑,”他说,“见了牛都要跑,改天还想吃庄稼饭?”他朝我笑笑说,“真的,牛不消怕得,你看它有那么大吗?它不会撞人的。牛的眼睛有点不同。”

以下是长工告诉我的话。

“比方说,我们看见这根木头桩子,牛眼睛看来就像一根撑天柱。比方说,一块田十多亩,牛眼晴看来就没有边,没有沿。牛眼睛看出来的东西,都比原来大,大许多许多。看我们人,就有四金刚那么高,那么大。站到我们跟前它就害怕了,它不敢倔犟,随便拿它怎么样都不敢倔犟。它当我们只要两个指头就能捻死它,抬一抬脚趾就能踢它到半天云里,我们哈气就像下雨一样。那它就只有听我们使唤,天好,落雨,生田,熟田,我们要耕,它就只有耕,没得话说的。先生你说对不对?幸好牛有那么一双眼睛,不然的话,还让你使唤啊,那么大的一个力气又蛮,踩到一脚就要痛上好几天。对了,我们跟牛,好在牛眼睛看出来,我们一个抵它十几个。”

以后,我进出院子的时候,总特意留心看牛的眼睛,我明白了另一种使人看着不自在的意味。那黄色的浑浊的瞳仁,那老是直视前方的眼光,都带着恐惧的神情,这使眼睛里的恨转成了哀怨。站在牛的立场上说,如果能去掉这双眼睛,成了瞎子也值得,因为得到自由了。

(摘编自《中国散文分类鉴赏辞典》)

感悟:

叶圣陶的这篇文章,描写的不是我们所熟悉的甘愿奉献的“孺子牛”,也不是默默耕耘的“老黄牛”,而是一头眼里带有恐惧、哀怨的怯懦的牛。在这头时刻处于恐慌中的牛看来,常人一个能抵它十几个,原因竟是“牛眼睛看出来的东西,都比原来大……它当我们只要两个指头就能捻死它,抬一抬脚趾就能踢它到半天云里……”如此作茧自缚,实在可悲。

这篇文章有极强的时代背景,以身躯庞大却未战先怯的牛,隐喻上世纪30年代前后的中华民族,今天读来犹能引起我们的思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