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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闽台经济合作 增强“海西”建设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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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初,卢展工书记即在省“两会”上正式提出“努力建设对外开放、协调发展、全面繁荣的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战略发展新目标。福建地处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之间,东临台湾海峡,具有独特的区位特点和对台优势。从区域经济发展实际出发,福建要建设对外开放、全面繁荣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加强闽台两岸经济合作是关键。

闽台经济合作基础良好

首先,从经济整合的角度看,闽台两岸生产要素和发展阶段存在很强的互补性。一是生产要素互补。台湾有资金、技术、管理经验和营销技巧,福建则有土地、劳力,双方结合可以优势互补。二是发展阶段互补。台湾从六七十年代走上外向型经济发展道路,实现经济起飞,成为新兴的工业化地区,三次产业结构显示其正处在由工业化社会向后工业化社会过渡阶段,产业与资本存在外移的客观需要。福建从1979年开始,实行“先行一步”的对外开放政策,实施外向型发展战略。外向型经济的发展,投资环境的改善,加之地缘因素催化,自然成为接纳台湾产业与资本转移最方便的地方。三次产业结构显示,九十年代福建经济正处于工业化的中期阶段。福建与台湾不同阶段的经济协作发展,正体现区域内产业依次传递发展趋势的客观规律。

其次,从地缘经济发展看,闽台两岸的经济布局恰成东西呼应格局,台湾岛内集中了主要工业加工区,高科技园区和海空港与城市群。福建的东南部走廊则是该省开放和发展水平最高的地区,主要的海空港和城市群也集中于沿海一带与台湾相对。闽台两岸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构成双方经济合作的动因和基础。台湾为了将丧失比较优势的产业外移,促进岛内产业升级,将比邻的海峡对岸作为产业转移的重点地区之一,如台湾“经建会”提出,未来台湾的定位,将与大陆东南部地区共组亚太经济圈内的科技园区,尤其是与福建“东部走廊”形成产业、劳力、技术的互补与分工。而福建为了加快经济发展,也将大力吸引台湾资本、技术、人才,把发展闽台经贸关系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

第三,从政策优势看,闽台经贸往来基础好发展快。改革开放以来,福建以“近台优势”因素,中央政府相继给予福建诸多政策优惠,如1981年批准厦门设立经济特区,1984年又把特区范围扩大到全岛;1985年批准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成为国家级开发区享受特殊优惠政策;1989年批准厦门的杏林、海沧、集美和福州的马尾设立“台商投资区”,等等。“先行一步”的政策优势,使福建成为台湾海峡两岸率先局部“三通”的先行口岸和贸易航运中心,1996年8月,厦门、福州被批准作为全国对台试点直航口岸。随着两岸经贸关系急速扩张,福建已开通马尾港、厦门港、泉州港、漳州港、湄洲湾港等五个对台直航港口,其中除漳州港纯为货运航线、湄洲湾港纯为客运航线外,其它三个港口均为客货运航线。2001年1月,福建沿海地区与金门、马祖实现直航;2004年初,为方便两岸间的密集往来,厦门相继推出厦金航线机航联运一票到底服务及陆海空“易捷两岸行”服务。此外,2004年2月,公安部又授权福建省公安厅办理、签发5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设立制证中心。厦门成为中国大陆第一也是唯一可办理台胞证的城市。因此,在两岸无法“三通”现状下,福建是两岸人员往来及经济合作、文化交流最便捷的通道。

闽台经济合作增强福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实力

在“近台优势”与“先行一步”的政策优势以及闽台间较强的梯度推移空间下,闽台间以民间主导、市场推进模式的经贸合作,长期以来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1995年闽台两地贸易达到高峰,其贸易额在两岸总额中的比重逾15%。近年虽有所下降,但2003年闽台贸易额亦达35.7亿美元。随着台资第三波产业转移浪潮的来临,台资在福建的投资方向不断向电子信息、石化、汽车、精密仪器等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发展,并出现了产业整体性转移、上中下游产业配套发展的趋势。截止2003年底,福建累计批准设立台资项目7664项,合同利用台资135亿美元,实际到资额达到100亿美元(不含第三地转投资的台资企业),台资在福建引进外资实际到资额中占22%;以台商投资为主的电子、石化、汽车等产业已成为福建省的主导产业,其中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是目前海峡两岸最大的汽车产业合作项目。在目前台商对祖国大陆投资新格局中,福建在“累计合同金额”和“实际利用台资金额”两项指标均居第三。此外,在科技方面,台湾高新技术企业密集,而且拥有科技含量较高的知识产权较多;但福建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和丰富的劳动力,闽台合作具有较为明显的技术-市场优势的互补性,在闽台区域经济合作中通过台湾专利技术与福建企业的“高位嫁接”,一方面提高台湾专利的商业化水平,另一方面促进福建企业的技术与产品升级。近年来,在高科技农业合作方面,已显示出明显的“双赢”效应。据统计至2003年底,福建省已累计批准农业台资项目1500多家,合同利用台资18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11亿美元,居全国之首。

有学者建议闽台间应尽快建立经济区或自由贸易区,抑或建立等同于CEPA的关系。因为区域经济的集群互补效应下,区域合作经济具有良好的溢出效应。而且根据有关资料的统计测算,闽台经济区的形成,或者说海峡经济区,则其综合经济实力将实现跨越式发展,GDP、外贸出口、三产构成等主要经济指标将优于我国目前发展最快的长三角与珠三角。

进一步加强闽台经济合作的对策

从以上分析结果看,实现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新战略,利用好福建独特的区位特点与对台优势是关键。一方面,要不断推进与长三角、珠三角的产业、市场、基础设施的对接,在区域经济协作与竞争中不断优势互补,提升福建省综合竞争力与发展后劲,增强福建在海峡西岸经济区中的龙头地位;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推进闽台区域经济合作,提升两岸经济合作与交流的水平与层次,促成海峡西岸与东岸(台湾)相互呼应的环海峡经济圈形成,为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服务。因此,进一步加强闽台区域经济合作,推进全面繁荣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应有下列对策:

首先,要集中力量把台商投资区办成福建吸引、积聚台湾先进生产力的平台。福建现有的四个“台商投资区”,是中央政府给福建特批的经济区,全国独一无二。今后努力创造条件,待时机成熟时,争取将台商投资区办成闽台自由贸易试验区。

其次,要继续发挥闽台两地地质、气候、物种相近的优势,继续办好两个“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引进台湾先进农业技术与优良品种,以及农产品稳定的海外市场与完善的国际营销网络等,把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办成具有全国示范意义的现代农业试验基地。

第三,要把承接台湾产业转移与福建省支柱产业、重点产业发展紧密联系起来,在继续引进台湾在汽车、电子信息、石化、钢铁工业方面大企业集团的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同时,还要积极利用新一波以服务业外包为主的跨国直接投资的有利条件,促进闽台在现代物流、金融、保险、旅游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提高福建第三产业发展的速度与层次,为港口经济发展提供相匹配的服务支持体系。

第四,要把握内地与港澳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CEPA)的机遇,把福建省的对台优势与侨港澳优势有机地结合起来,在推进闽台海上直航试点,扩大闽台港澳四地人员与货物往来,大力引进跨国公司投资的同时,利用有利时机,鼓励支持福建企业“走出去”,推进福建外向型经济全方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