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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故乡的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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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是个诱人的主题,加上商业市场的吸引力,使得许多年轻的写作者沉溺其中不舍得走出来,而一个成熟的作家则需要更宽阔的文学视野和写作雄心。在经历了青春期呢呢喃喃的呓语之后,林培源的眼光更加开阔,文笔渐趋素朴,笔触涉猎到更宏大的主题、更多面的人物和更深刻的命运,他的新作《最后一次“普渡”》(以下简称《最》)显示出这种转变的努力。小说讲述一个悲凉的故事,高裁缝、张翠霞一家因被迫拆迁离开几代居住的潮州到清平街落户,一家三口在奚落和挫折中好不容易才融入本地人的生活,儿子常润却在普渡节被外乡的卤鹅工拐走,妻子因之发疯,多年未愈,在某个普渡节呼唤着儿子离开了家门。

按照本雅明所说,我们处在机器复制的时代,推崇触觉接受和视觉体验,享受都市生活。当代年轻作家大多在这个时代的中心地带——都市求学与工作,对现代的、摩登的、充满小资意味和工艺品感的生活无限憧憬。而《最》的故事和这一切几乎无关,它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城、在一条破败的老街上演。发生在这里的故事自然既离不开人与人之间的温情脉脉,又少不了鸡毛蒜皮的家长里短。因此,这是一篇带着烟火味儿的小说,点缀着喝茶下棋打孩子之类的生活细节,掺杂着卤鸭烧鹅臭水沟一般的生活气息。这样的写作不是钢筋混凝土与咖啡的味道,而是土地和茶水的味道。每一个流派最终被文学史留下的往往是那些有自己的写作主张、与主流保持距离的作品,如果非把80后看作一个流派的话,透过《最》可以看到林培源自己的文学主张以及不为潮流所动的毅力。

《最》所连接的土地是林培源的故乡——潮汕地区。故乡一般是作家度过童年和青春期的地方,是作家最丰富的创作源泉,有着特别的记忆和深远的意义。福克纳有约克纳帕塔法县,鲁迅有鲁镇,沈从文有湘西,汪曾祺有高邮,实有白鹿原,贾平凹有商州,莫言有高密东北乡,阎连科有耙耧山脉。因为有故乡,他们的文字才有扎根的地方,避免了悬浮在半空中的轻佻;因为有故乡,连接着大地和乡民,有着世世代代的滋养,他们的文字才显得厚重。而林培源呢?在《最》中,我们见到功夫茶与凉茶铺,臭水沟长满水浮莲,台风过境掀掉屋顶,榕树下象棋对弈,中元节普度众鬼,这就是潮汕地区的生活风貌。尽管作者还处于对这种生活情态的局部展示,尚未完成自我的凝练与主观创造,但你仍能感觉到一个有故乡的写作者,愿意并且有能力用文字连接故乡,这其中所滋生的幸福和自豪感。

《最》的写作,绵长的故事夹杂着故乡的风情、民俗、旧貌,整篇小说萦绕着淡淡的怀旧之气,有种透过磨砂纸探看的朦胧感。许多人以为怀旧多是老年人的喟叹,实则未必,正如年轻人多穿得色调素净,黑白灰蓝咖色经久不衰,而年岁越长则越喜欢鲜艳的着装。在年长者看来,年轻人的怀旧多是为赋新词强说愁,但在当事人,何尝不是怀着真诚与执着生发出来的?林培源立足故乡,回望乡土所萌生的内心宁静与情感温馨对作品格调的奠定至关重要,所以《最》的怀旧感显得不做作,很稳当,《最》所表现出来的怀旧是安静、舒缓、素朴、陈年的,甚至有超越作者实际年龄的清冷之气。而另一位80后作家七堇年的《澜本嫁衣》,也是立足小城镇的写作,同样地透着一股子清幽的冷冽和飘渺的怀旧,这就不难看出故乡对这一代作家作品格调的影响。

《最》的第一句话就奠定了这股子清冷的怀旧味儿,“清平街是条老街了。街呈南北走向,像根直直的扁担,一头挑起老厝区,另一头挑起郊外,跨过一道石桥,底下就是浑浊不堪的水利渠了。”几乎每一部好的小说开头都非常艰难,《百年孤独》构思好之后三年,马尔克斯仍不能动笔,就是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开头,他说:“第一句话很可能是成书各种因素的实验场所,它决定着全书的风格、结构,甚至篇幅”,“有时写第一句话比写全书还要浪费时间……因为第一句话有可能成为全书的基础,在某种意义上决定着全书的风格和结构,甚至它的长短。”诚哉斯言,小说开头浪费时间、非常艰难,但是好的开头意义非凡。《最》的开头绝不仅仅是交代了故事发生的背景,更为全文笼上灰蒙蒙的色调,那是老旧街坊的味道,沾着烟火气,带着旧年月的气息。

也正是有故乡烟火气的熏染,小说中的人物显得更接近生活的本来面目。《最》一文中,妻子张翠霞比高裁缝显得更光亮、更丰满,是作者用心用力最深的人物形象。张翠霞是充满韧劲的,哪怕生活稍微向自己展示一点光彩照人的地方,她就能够在新的环境迅速地伸展手脚,融入进去。她是最家常的,对生活的算计太务实,自然有市井女人的那种小家子气和目光短浅,带着点儿市侩、精明和敏感。《最》的可贵在于没有因为人物所面临的苦难、所具有的品质而滥施同情心,赋予她超越自身实际的真善美。他写得非常节制,也很真实,作品里的张翠霞就是居住在我们左邻右舍的大嫂,勤劳,质朴,生机勃勃,充满能量,带着点儿小狡黠与小市侩,是小女人,可不是坏女人。因为真实而常见,这样的形象就显得可爱,她的际遇也仿佛邻家大嫂的际遇,自然会引起读者最逼近的同情和理解。

然而,当我们在书写故乡时,对自己熟悉的事物有时太过自信,下笔滑得很快,定不下来,停不住,这样的“顺畅”反而给写作带来一些负面的影响,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是细节难以得到舒展。小说结尾写张翠霞离家找儿子,一步一喊,“声音凄厉吓人,在清平街上回响着。”这就是滑过去的笔法,缺乏精微的细节展示。读者需要自己透过细节、透过对声音的质感、音色、效果等等的描绘感受到凄厉吓人,而不要一个空洞的结论。再比如“生意稀落的时候,高裁缝就戴着用得发黄的袖套,倚在门口,一副老花镜吊在胸前,眯着眼睛看街上人来人往。”搬到清平街以前,儿子不到五岁,妻子也很年轻,高裁缝自己并不老,就需要戴老花眼镜了?这一细节颇为牵强。笔墨滑得太快,文字就难免过于随意,给人粗糙之感,有时甚至会中断读者的阅读,引发困惑与质疑。解决这一问题,就需要在文字上、尤其是细节处进行更精心的打磨,修炼定得住的笔力。

就这篇小说而言,笔墨打滑,还带来小说结尾的草草收场。“又一年的七月半。‘普渡’这一天,张翠霞精神焕发,像是换了一个人。”这么多年张翠霞都处于疯疯癫癫的状态,为什么现在突然精神焕发,像是换了一个人?为什么是这一年?她是受到什么巨大的刺激?小说结尾是何等关键,这些问题需要让人信服的解释和答案,文章缺乏交代,直接进入她外出找儿子之情境描写,仓促收场,读者一时难以接受和理解。结尾处的这个遗憾,除却定不住笔力的原因,恐怕与作者要在这么短的篇幅里容纳一个如此绵长的故事有关。小说的体量好比一件衣服,故事就如身体,这件衣服型号小了,勉强把身体包进去,身体自然觉得局促。

在对故乡的写作中自信的滑行,这使我想起刘再复和莫言,二人曾经写信讨论过文学海洋里鲸鱼和鲨鱼的问题,莫言说“鲨鱼体态优雅,牙齿锋利,善于进攻;鲸鱼躯体笨重,和平安详,按照自己的方向缓慢地前进,即便被鲨鱼咬掉一块肉也不停止前进、也不纠缠打斗。”若林培源做一条文学鲸鱼,即使看起来游弋缓慢,身手笨拙,似乎很吃亏的样子,只要有和平的定力,守得住故乡的根基,坚信自己的方向,即使在鲨鱼成群的文学海洋里,终归会形成自己的气候。

(作者单位:中山大学中文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