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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金》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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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鲁迅的杂文《阿金》在以往的阐释中,多认为阿金是一个恶妇,这种说法欠妥。通过与祥林嫂、子君、阿Q的对比分析可以看出,阿金是一个没有“封建思想”束缚的、性格泼辣的下层女工,她身上体现了“人的启蒙”和“阶级启蒙”的二重性。鲁迅“讨厌阿金”的表述只是借阿金讨论女性的地位,与鲁迅对阿金本人的评价和爱憎是有区别的。从现有资料看,鲁迅更可能是实写阿金,李冬木的“阿金虚构说”缺乏说服力。

关键词:鲁迅;阿金;讨厌;虚构

中图分类号:I21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4074(2012)03006306

《阿金》写于1934年12月,鲁迅自己说“这不过是一篇漫谈,毫无深意”。可是此文从发表时遭政府检查官“误读”开始,就不断被人阐释,但是大部分集中在讨论“阿金”的劣根性上,甚至进行政治化的图解。近些年有学者从鲁迅的女性观、上海经验及杂文生产角度解读,开创了阐释的新空间。其实《阿金》的魅力正来自于文本、作者、写作语境等多方面的复杂性和开放性。本文拟就阿金形象、作者的态度及阿金的真实性三方面提出一些不同的看法。

一、阿金是谁?

现在所见最早研究《阿金》的文章应该是1941年孟超的《谈“阿金”像》。作者认为阿金是“半殖民地中国洋场中的西崽像”,“叫人只觉得他是那么、可鄙,丝毫不值得可怜”[1]。自孟超的研究之后一直到1979年才有郑朝宗的专门研究文章。这期间只有极少数研究提及过《阿金》,大量的杂文选本也没有选这篇文章。这是耐人寻味的。不过我们可以从郑朝宗的文章中探出一些消息。作者说:“鲁迅偶尔发现了阿金,一双慧眼便透视出这是一个女妖精,无论哪一阶层都有,只是由于所处地位不同,其所造成的灾难可大可小罢了。联想到他死后几十年中国发生的事情,我们不能不象恩格斯称赞雪莱那样给他加上了‘天才预言家’的桂冠”。作者“仅用二千余字,便把古往今来一切等级的女流氓的本性——放荡、、狡诈、狠毒、卑怯——全都写进去了”。[2]《阿金》中“皇后”“女王”太容易让人对号入座,一旦与历史人物联系起来,阿金的“恶人”形象就愈发清晰

卢汉超《霓虹灯外》一书曾引用一个情节:“显然对有所不满。我们还在武汉梅园招待所时,毛每天看《鲁迅全集》。有一天他突然讲了一句:‘叶群是阿金式的人物,也差不多’。”作者并未注明出处(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第214页)。笔者推测,此情节应该出自于海外出版的李志绥《医生回忆录》一书。该书的中文版由台湾时报文化出版企业有限公司于1994年出版,这段描述见该书第64节,此书出版以后遭到国内外专家以及其他身边工作人员的批判。另外,《太原日报》2005年3月9日,有一篇《话说阿金》的文章,作者也提到这个情节。他说“去年一位朋友谈到主席生前,曾把比为阿金式的人物”,不知作者的朋友是谁。看来,此情节在坊间流传很广。,因此也只能在历史境况变化以后才可能谈这篇杂文。

上世纪80年代研究者对阿金的认识也持批判贬抑态度。陈鸣树认为“她的依仗洋主子,自恃有靠山的放肆,她的毫不自爱的放荡,不但使人可厌,同样也是使自己消磨于几乎无事的悲剧”[3](P310)。而在夏明钊的《论阿金的形象系统》一文里,阿金成了“别一类妇女形象系统”里的代表人物,“是势利小人,是谣言世家,是娼妓,这就是阿金形象系统的独特印记”[4]。这比“女妖精”又更具体了,尤其是“娼妓”一语不知作者有何依据。黄乐琴则沿用了阿Q、阿金并论的模式,从心理学角度分析了阿金的“病态人格”。[5]

以同情的眼光来看待“阿金”的仅见黄楣的《谈》一文。针对郑朝宗的研究,他批驳道:“就阿金这个人物来说,自然她是有很多缺点的,但是否已达到放荡、、狡诈、狠毒、卑怯五毒俱全的地步了?是否称得上‘女流氓’甚或‘女妖精’了呢?我们读了《阿金》后,无论如何得不到这样一个印象,阿金毕竟还是一个受剥削受压迫的‘里弄女工’。”阿金是 “生活在底层的劳动者”。[6]黄楣的文章体现出解读《阿金》的新思维黄楣即陈福康先生,此文后来收入他的《民国文坛探隐》一书中,上海书店出版社,1999年版。。

很明显,在阿金的形象阐释中折射出政治及社会心理的变迁,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到阿金的“恶妇”形象是如何建构起来的。我们今天以更加平和的心态重读《阿金》,会发现,所谓“女妖精”、“娼妓”、“病态人格”的确言过其实,与我们基本的阅读感受存在差异。仅从文本的叙述看,阿金只是一个爱吵架的弄堂女工。鲁迅自己说“这真是不过一篇漫谈,毫无深意”[7](P221)、“记姨娘吵架,与国政世变,毫不相关”[8](P363)。尽管鲁迅说这种话时有特定的语境,但我们也不能无视这一表述。因此我赞同黄楣先生对某些解释的反思,我想在他的基础上作进一步分析。虽然阿金只是一个弄堂女工,但这个女工却不寻常,她在鲁迅的女性系列以及底层劳动者系列中均具有独特性,如果我们与其他类似人物作一对比就会看得更清楚。这里,我选取祥林嫂、子君、阿Q三人作为参照系。

首先,同样是女佣,阿金不同于祥林嫂。祥林嫂被封建礼教的枷锁紧紧套住,为了“不贞节”的罪名而去捐门槛,她没有自己的主张,虽有激烈的反抗,但却最终生活在别人给她设定的轨道中。阿金已经是新时代的女性了,她没有所谓的女德思想,敢于公开宣称:“弗轧姘头,到上海做啥呢”,这对于祥林嫂而言,简直不可想象。阿金不会追问人灵魂有无那样形而上的问题。她生活在下层,但没有丝毫的愁苦,整天“大声会议,嘻嘻哈哈”,她通过“自食其力的余闲”轧轧姘头,“谁也没有话说的”,男人来寻求“庇护”也要视她的情况而定。在她身上,那些传统宗法制中神圣的、终极性的价值体系已悄无踪影。从这方面看,阿金的泼辣具有革命性的一面。日本学者竹内实可能也注意到这一点。他说:“写在最底层的日常琐事中的阿金时,当不把她那些行为看作日常琐事而视为‘革命’的象征时,阿金是很耐人寻味的”。[9](P149)前文提到有论者说阿金是“毫不自爱的放荡”,其实在封建的“贞节”观面前,在男权主宰的世界里,女性的“放荡”即“革命”,“放荡”这个词本身就表征着一种男权话语,这是男人对女性的一种“有理的压迫”。[10](P140)

其次,同样是“解放女性”,阿金又不同于子君。在鲁迅笔下的女性中,子君无疑是一位解放了的新女性,一位典型的“五四的女儿”,她敢于冲决礼教的围栏,和涓生一起为了爱情和整个社会对抗。但是,子君最后却为她所追寻的爱情所吞噬。这里隐含着启蒙的悖论,子君虽然在爱情道德上跨出了一大步,却仍然依附于启蒙者(男性)所造的象牙塔内,与世隔绝,除了爱情什么都可以不要。当爱情破灭时,子君在“父亲烈日一般的严威和旁人的赛过冰霜的冷眼”中去世;而阿金是生活在底层的小市民,她没有“启蒙运动”所造就的新的神圣价值体系——爱情神话——的蛊惑和羁绊,沉溺在世俗的日常琐事中,自食其力。她交际广泛,“她有许多的女朋友,天一晚,就陆续到她窗下来”;这里我们并不认为没有明确的爱情观就比有爱情观要高明,而是认为前者更会融入世俗生活。有许多学者分析过《伤逝》中启蒙的困境,子君和涓生是被启蒙和启蒙、学生和导师的关系,子君的觉悟缺乏自主性,同时,五四式的启蒙是个人主义的维度,女性启蒙强调的是与男人平等的权利,许多情况下,只是指“爱”的权利。那么阿金这个人物对这种启蒙困境是一个解构,爱的权利对她来说不构成问题(这肯定归功于子君这样一代先驱的拓荒工作)。当然阿金也仍然是待启蒙、待革命的对象,在30年代的中国,这种启蒙可能是一种阶级的启蒙。阿金虽然有着开放的爱情观,但却无法对自己的社会和阶级地位产生觉悟。她可能从没有考虑过姨太太和姨娘同为女人为什么后者要给前者做仆人。她的快乐和“轧姘头”,从这个角度上看,说是愚昧也不过分。所以,在阿金这个人物身上,体现了“人的启蒙”和“阶级的启蒙”的复杂变奏。

第三,同样是受压迫的下等人,阿金也不同于阿Q。阿金、阿Q并论,认为她们是一丘之貉,这是过去研究中很普遍的观点。其实,二者是很不相同的。首先,阿金没有阿Q的“精神胜利法”。阿金从来没有精神包袱,自然也不用去寻找“精神胜利法”来解脱。她连别人看见她和男人夜会也没有丝毫的心理负担,仍旧快乐地生活。其二,她没有阿Q的懦弱和欺软怕硬。她服务的主人虽然是外国人,但文中没有看到她利用这一点欺负过任何人,反倒是被洋主子“炒了”,所以所谓“依仗洋主子,自恃有靠山的放肆”的说法是没有根据的。相反,她对洋人的抗议也不理,即使出来用脚踢,也只管了五六天。而阿Q则一心攀赵太爷为本家,即使挨打也在所不惜。阿Q总是欺负比他更弱的,他“渺视”“又癞又胡”的王胡;他欺负“视若草芥”的小尼姑,还有“又瘦又乏”的小D。而阿金也和同阶级的人有一场“战斗”,但这是面对非常强大、斗争经验丰富的“老女人”,阿金能以牙还牙,以弱胜强。其三,阿Q也曾经是进城的农民,虽然只是给人跑腿,但还是被人认为“是一个不敢再偷的偷儿”,阿金在城里却并没有变成,她多轧几个姘头肯定不能视为“娼妓”。从这种角度看,阿金的生存能力肯定要比阿Q强。

从这种比较中,我们可以看出阿金这一人物的复杂性。首先,阿金在一定程度上是一个解放了的、没有了封建道德束缚的新女性;其次,她是一个自食其力的,说不上心地善良但也绝对说不上恶毒、的进城乡下人;再次,她是一个性格泼辣,率真、乐观,善于维护自身利益的“下等人”。当然,这么说,并不意味着阿金是一个高大完美、可敬可爱的女人。她也有缺点,比如,说话嗓门太大,不顾及邻居感受;说话粗俗,喜欢骂人,不怎么“淑女”,没有文化修养,等等。

二、鲁迅“讨厌”阿金吗?

回顾《阿金》的阐释史,我们还发现,我们过去讨厌甚至憎恨阿金,除了特殊的政治因素外,还有一点就是:鲁迅明明白白地说了“最讨厌”阿金,这增加了我们厌恶阿金的信心和勇气。那么,鲁迅真的“讨厌”阿金吗?

《阿金》开篇就凌空一笔:“近几时我最讨厌阿金”。这是不寻常的写法,这么直截了当地表明自己讨厌一个人,仿佛有违忠恕。但全篇看来,写得生趣盎然,我们却感觉不到鲁迅怎么讨厌阿金。细读文本,我们发现并不是“阿金”本人让鲁迅讨厌,而是事出有因。

从文章结构上说,鲁迅和阿金的位置关系正符合 “看与被看”的关系,而且鲁迅“看”的兴致很高。文中先后写了阿金以下事迹:1、交友太多,宣称轧姘头;2、喜欢从晒台扔东西;3、半夜“幽会”时发现了“我”的“窥视”,使“我”内疚了小半天;4、和老女人“奋斗”,并以粗话闪电般击败对手;5、“爱人”被打来寻求庇护时却紧关大门;6、被辞退,替补的女仆也集会,中间竟有阿金“前男友”。按常理推论,前三件如果已经惹人讨厌了,后面就不会有耐心去主动观战了,而鲁迅却绕有兴致地观察了一件又一件;如果说第2、3件中,“我”是被动接受者,那么第4、5、6,“我”均是主动者,“我”总是站在窗前“欣赏”。同时,全文的叙述轻松活泼、幽默恢谐,将日常琐事与巷战、炸弹、和平等军国大事放在一起:从阿金的乱扔东西联想到死后的同乡会;不小心“窥视”了阿金的“幽会”后暗下决心:“以后总要少管闲事,要炼到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炸弹落于侧而身不移!……”看见阿金快乐如故反而“很感激阿金的大度”;看见西崽跑向阿金就想到伊孛生的戏剧;这种本体和喻体之间的远距离无疑加大了喜剧性。鲁迅杂文有许多表现厌恶、憎恨和愤怒的情绪的,我们试对比《记刘和珍君》、《友邦惊诧论》、《中国文坛上的鬼魅》、《写于深夜里》等,我们就会明显感到这种差别,读后者会让人有一种深入肌肤的沉重。而《阿金》运用夸张的手法向我讲述了一个戏剧化的人物和事件,整篇文章自然平和,看不出一点他对阿金的生气和愤怒,相反倒是颇有“闲情逸致”。

其实阿金的“嘻嘻哈哈”、“大声会议”,在上海的弄堂是一种常态。鲁迅在景云里时,对此就有切身感受。上海的弄堂都很拥挤,鲁迅所住是较为高等的里弄,洋人居住的也是较为上等的房屋,但他们的女佣一般住在亭子间里,她们和上等人无法沟通,总是在空闲时间和同乡及邻里的其他仆役聚在一起聊天打牌,颇为热闹。当时一位教师写的《阁楼十景》就提到过“亭子间一景”:“在二楼亭子间里住了四个西餐厅当侍者的小伙子。他们喜欢穿着一身白色西装,吹嘘说他们的工作服‘毕挺雪白,勿是啥话,大学生勿有阿拉格好’。他们和二楼的女孩子们常常在亭子间里互相调笑”。转引自卢汉超《霓虹灯外——20世纪初日常生活中的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156页。这完全可看作“阿金”们的生活写照。这种活动自然给“亭子间文人”们带来不便。许广平也回忆过他们在景云里的情景:“住在景云里二弄末尾二十三号时,隔邻大兴坊,北面直通宝山路,竟夜行人,有唱京戏的,有吵架的,声喧嘈闹,颇以为苦。加之隔邻住户,平时搓麻将的声音,每每于兴发时,把牌重重敲在红木桌面上。静夜深思,被这意外的惊堂木式的敲击声和高声狂笑所纷扰,辄使鲁迅掷笔长叹,无可奈何”[11](P228)。可见鲁迅早有这种生活体验了。那么他搬到大陆新村以后,如果碰上阿金这样的人物,也不会感到太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