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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缴费年限将各地互认累计计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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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缴费年限各地互认累计计算

国务院日前批转《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简称“《纲要》”)。《纲要》指出,要落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实现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在各地互认,累计合并计算。

《纲要》要求,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制度整合和城乡衔接,促进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城乡社会保险制度衔接办法,实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统一经办管理。切实做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以农民工为重点,妥善解决人员流动过程中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实现制度的有效衔接。全面实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落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实现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在各地互认,累计合并计算。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为重点,完善异地就医管理服务,探索建立参保地委托就医地进行管理的协作机制。

(夏 颐)

福建医保出新规:六类疫苗可用职工医保支付

近日从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2012年7月1日起,乙肝疫苗、流感疫苗等6类二类疫苗可由福建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

据悉,本次纳入福建省城镇职业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的包括乙肝疫苗、23价肺炎疫苗、麻风腮疫苗、狂犬病疫苗、甲肝疫苗和流感疫苗(含甲型H1N1疫苗)等6类第二类疫苗,共计有59种疫苗产品被纳入此次个人账户支付范围。据福建省卫生厅相关人员介绍,市民今后可以在社区卫生服务站、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部和设有疫苗接种服务的医院享受到相关服务。

(王林成)

福州市:进一步提高大学生医保待遇水平

为进一步扩大大学生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受益面,切实减轻参保大学生门诊医疗费用负担,福州市自2012年6月1日起进一步提高了大学生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一是将在榕大学生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年度统筹基金支付限额由600元提高到2000元(含起付标准、按比例自付费用)。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大学生在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门、急诊发生的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每次就诊起付标准为1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全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含起付标准、按比例自付费用)。二是将基金支付范围扩大到市级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属于医保目录内的医疗费用。

(福州市医保中心)

宁德市:城镇居民医疗险政策调整,医保

报销额提至6万元

近日,从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12年宁德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将进行调整,除新增特殊病种外,居民还可获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制度还将全面建立和完善。这些政策将惠及宁德市约30万人的居民。

特殊病种增至17种

8月起,在原有门诊特殊病种的基础上,血友病(成人)、重症肌无力、强直性脊柱炎、白内障门诊手术治疗、肝硬化(失代偿期)和帕金森病等6项病种都将纳入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范围,可报销的门诊特殊疾病病种增加至17种。

已实行的11种为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和放射治疗、重症尿毒症透析、结核病规定治疗、器官移植抗排斥反应治疗、精神分裂症治疗、危重病的抢救、高血压病、糖尿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心功能衰竭、系统性红斑狼疮。

医保报销额提至6万元

在医疗费用报销方面,越是在基层医疗就医的,享受的报销比例会越大。2012年起城镇居民年度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5万元统一提高到6万元(含起付线、个人自付比例)。若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报销超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至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6倍的范围,可由城镇居民医保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解决。目前,福鼎市、霞浦县、屏南县已开始实施,未来将全市覆盖。

居民医保普通门诊明年全覆盖

据悉,2012年各县(市、区)将充分利用财政补助增量资金,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建立和完善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制度。目前宁德市霞浦县已实行。尚未开展门诊统筹的,将在2012年内制定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2013年将覆盖全市所有参加居民医保人员。所谓普通门诊统筹,即特殊病种和住院以外的常见病、多发病门诊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和门诊一般诊疗费用,由城镇居民医保基金给予一定限额报销的保障制度,也就是符合相关规定的门诊费用都可用医保报销了。

2012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从160元提高到192元,当地财政补助从40元提高到48元。个人缴费仍不变,成年人每人每年缴纳120元,未成年人每人每年缴纳38元。

公务员可享医疗补助

为最大限度减轻公务员医疗负担。尚未建立公务员医疗补助制度的县(市、区),将结合当地财力情况,尽快建立公务员医疗补助制度并制定具体操作办法,确保2013年启动实施公务员医疗补助制度。已建立的县(市、区),在确保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政策。

(郑巧星)

三明市:大病救助给重病患者雪中送炭

“红十字会发放的2万多元救助金,给了我很大的帮助。”租住在丁香新村的刘建平,不善言谈,内心的感动只能用不断的感谢来表达。

刘建平53岁了,2008年下岗后没有固定工作,2009年4月被确诊为直肠癌,进行了2次手术,9次放化疗,治疗费用达15万余元。他的妻子也无固定工作,19岁的儿子患有先天性白化病,全家每月只靠着600元的低保金生活。2012年,经过申请,刘建平获得了红十字会大病救助金,缓解了燃眉之急。

大病救助2011年5月启动,是2011年福建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项目之一,也是三明市的民生工程。“大病救助基金”主要有6类救助对象:重点优抚人员、城乡低保人员、农村"五保"供养人员、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特殊困难家庭。救助病种含5类:恶性肿瘤、急性白血病、尿毒症、先天性心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符合条件的患者,只要医疗费在目录内个人负担的住院(含尿毒症门诊)医疗费用在1.5万元以上,均可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