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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美的标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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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任何艺术都是为人的幸福追求服务的,也要满足人的审美欲望,而随着人的成长和人类社会的发展,有太多复杂的东西死死地盖住了人的审美欲望,以至于出现了很多虚假的艺术,或者让人们很难判断艺术,很难判断自己的审美欲望是什么,本应清晰的审美标尺变得如此的模糊,我们应该以清晰的头脑冷静的分析在真理左右跳跃的经验,认清自己本身对审美的追求,以重新找回审美能力。

关键词:真理的左右;自由意志;感知世界;艺术标尺

一、人矛盾的创造力

人从一出生就对周围的世界产生了无限的好奇心,这好奇心让我们追求更快、更大、更远。按照基督教的说法,人类是这个世界上唯一有灵魂的生物,其它所有一切只是上帝为了欣赏而创造出来的无灵魂的用人类的表达方式来说是客观实在的存在。所以人类是唯一有自由意志的生物,也就是说人类可以为所欲为。撒旦背叛上帝也是因为他有自由选择权,上帝让人类自己选择信仰。而动植物学家通过长期的观察发现,任何动植物都有它们无法打破的生活规律,它们被某种程序控制着,一代一代重复着类似的生活。

马哈鱼的一生就是从淡水河上游出生,漂到大海,长大后,又历经千辛万苦逆流而上回到淡水河上游产子,然后了却一生。对棕熊来说,它肯定不知道为什么每年都有一群疯鱼逆流往上游,而可怜的大马哈鱼也不明白为什么它们一辈子要这么折腾的努力成为别人的美餐。人的自由意志使人类具有打破一切规律和法则的冲动,也就是人类创造力的动力源泉。

遗憾的是人类的超凡创造力被脆弱的肉体包裹着,肉体有寿命,会生病,会有欲望,种种限制往往局限了或蒙蔽了人类的创造力和真正的追求,有时会让人误以为一些肤浅的追求是真理。艺术作品中用来表现飞翔的内容只能是高空俯视的景色,风的声音以及风吹拂皮肤的画面对人类不起作用,因为人类飞行必须借助设备,人类不可能像鸟儿一样全身在空气中飞行,自然也就不会有鸟儿飞行时的感受;而一个巧克力奶油缓缓流动的画面会导致观众流口水,这样看来,我们就能轻松地判定奶油是艺术,而风声则不是。

我们常说的心理,心灵这些词是因为古代人认为人类心脏是一切思想活动的中心,所以有关思考的词语都和心有关。中医就是一种依靠间接的“相”来感受人体的理论。没有解剖学,中医通过人体症状假想出一个人体结构,在医学很有效,但在解释客观事实上则不真实,中医理论中的“气”,“上火”,“中风”,“风湿”等概念,实际上不可能在身体里出现。这就像天生盲人脑中的世界,他们从没亲眼看过世界,但在脑中描绘了一个不真实却很有效的世界。

人类想当然的推理惯性,企图以鸟的视角打动人类,以及不真实的“相”,都扭曲了人类的审美,才使得人类往往很难判断艺术价值,往往受到多如牛毛的漂浮于人类对艺术的真正追求之上的杂念的误导和影响。

二、在真理左右徘徊

正如上面提到的奶油和飞翔的例子所反映的道理,我们很难判断有争议的艺术形式是对是错,是因为那些艺术形式满足了人类繁多的虚假的追求,而我们可以毫不犹豫地否定用风声表现飞翔这种方式,肯定用奶油表现美食的方式。其中的道理很简单,凡是利用人类感知世界的经验来刺激人的方式都是有价值人类产物,企图用鸟的经验去打动人是荒谬的,用人的经验去吸引人才是正确的,奶油就是一个很好的刺激人最根本幸福追求的例子。

黄金分割是自然界生物生长的一个标准比例,在发现黄金分割后,有越来越多的证据证明黄金分割的价值;相对论是人类科学的万能标尺,一切科学发展都以相对论为价值准绳;而艺术的价值标尺就应该是人类的欣赏幸福感,只要是能引起人类在欣赏上的满足,这种艺术形式就是有价值的。

有一位广告界名人说过他反对3D电影,他认为是因为那些电影人写的故事不够好,不足以打动人,才不得不利用绚丽的视觉效果来弥补剧本的乏味,试图多吸引一些观众。这样的观点确实得到了很多人的认同,再加上确实有一些乏味的电影利用3D忽悠了观众。

大卫奥格威和很多广告大师一样,从推销产品出身,推销是他们的广告理论精髓。所以他认为企图用视觉理论来做好广告是荒唐的,奥格威非常鄙视艺术派广告。

上面两位大师的观点好像很有道理,必然引起争议,再看看德国心理学家阿恩海姆的观点,在把电影推向艺术殿堂的道路上他是一个功臣,但是他坚持电影必须以黑白和无声的形式出现才是艺术,拒绝一切技术上的进步,反对有声电影和彩,认为那会又把电影变成机械的记录工具而不是艺术。

如果我们对前两位大师的观点心存争议的话,那么我们对阿恩海姆的在当时同样引起争议的观点能够轻松的作出一个一致性的评价,但事实上这三个人的观点似乎没什么本质上的区别,都是走进了各自狭隘的空间不能自拔。一位哲人说:“真理往前迈出半步就是谬误。”人类追求真理的过程中总是经历着在真理的左右来回跳跃,而后越来越接近真理。

三、艺术价值的标尺

究竟彩色有声电影是不是艺术,电影中的色彩和声音是不是像有些人说的3D技术一样是用来弥补乏味的剧本的补救措施,艺术广告是不是广告,只要我们坚持艺术价值的标尺,就能够得出答案。

电影里的色彩和声音当然是艺术,因为人类有识别色彩和声音的器官,人类有通过色彩和声音认识世界的经验,色彩和声音能够打动观众,能够在观众心中产生效果。

那么电影里的3D效果也当然是艺术,因为人类的眼睛看东西本来就是立体的,3D技术同样可以还原人类器官对人类心灵的影响而打动人类心灵。

同样,艺术广告当然是广告,因为有些艺术广告虽然不符合相应的市场需要,但它们确实用人类文明打动人类的心理而产生开心,悲伤,惊讶等感觉。

假如有人要拍摄一部红外线电影,或者开发出复眼视觉效果,这算不算艺术?不算。为什么?因为人类没有这样的感觉器官,更没有以此方式认识世界的经验,所以这类效果对人来说只是“西洋景”,看看而已,不能用来打动人。

我们所说的一切美都是人创造的美,要由人来欣赏,也要由人来判断,所以人本身才是一切审美的标尺。

参考文献:

[1] 彭吉象.《影视美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2] 大卫 奥格威.《一个广告人的自白》[M].中信出版社, 2008.

作者简介:白松旭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设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