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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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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些年,随着农业生产技术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成熟,再加上国家加大了对农业的扶持力度,这些都极大的促进了我国农业的发展。本文主要结合我国现阶段在农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农产品质量问题,对如好做好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详细的探究与讨论。

【关键词】农产品;安全监管;对策

应该说现阶段,我国农产品在现阶段的质量安全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其自身立法以及法律法规已经逐步走向成熟。而且自动上世纪70年代以后,国家陆续颁布了《农业法》以及《动物防疫法》还有《产品质量法》等多部法律、法规。虽然如此,但随着近几年,我国农业经济的迅速发展,由农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相应的食品安全已经成为当前社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重要问题。

一、导致监管不力的主要原因

1.相关部门之间缺乏相应的执法协调

应该说,依据我国现阶段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当前我国大部分农产品质量的具体规范都是依据我国《农业法》制定并颁布实施的,因此相关的农业部门在日常管理以及运行过程中应做好相应的监督工作。但是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因农产品自身特殊性以及繁琐性,所以导致在流通过程中相对比较复杂,而且涉及的环节也比较多,像作物种植以及养殖牲畜以及产品加工还有生产销售等诸多内容,所以在其实际的监管过程中往往也会涉及到国家相关的卫生部门以及农业部门还有食品监督管理部门都诸多管理部门或机构。这就在相应的农产品质量监管方面形成了一个“多人管理”的局面。进而导致了虽然有4个以上的相关政府机构对农产品种植进行监管,但其生产出来的一些农副产品还是在农药用量以及重金属还有抗生素等方面存在着严重超标的情况。虽然有多个相应的行政管理部门对养殖业进行相应的监督和管理,但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出了众多“结实奶”以及“问题蛋”等情况。这种在运行管理过程中存在着得监管职能相互交叉,责任不明确,又缺乏相应协调性的情况,如果没有得到相应的处理和解决就会造成“有利乱作为”等现象。

2.缺乏相应的责任追究制

现阶段,我国农产品在质量监督这个环节中做的不到位,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缺乏一定的监管责任追究制。当前在产品生产以及销售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之后,一些相关的管理人员以及执法人员也没有就此二受到相应的追究,久而久之就导致一些执法机关在面临一些公共安全时就会显得十分淡漠,有时甚至会在执法过程中即使接到一些群众的投诉或者举报也表现的无动于衷。

3.检测机构其自身置不合理,缺乏先进检测设备

现阶段我国政府内部的相关职能机构在对相应的检测机构进行分级设置时层次过多,导致在一些质检以及农林还有渔业等诸多方面。设置的检测机构其自身的检测力量相对比较分散,而且分布区域极不均匀,像一些对部分产品检测能力相对较强的专业检测机构和部分一般都会集中在一些中心城市。而且在项目布局以及相关检测设备的使用还有投入等方面都缺乏一定的整体规划性。而且还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着诸多重负建设。此外在一些检测机构或者部门中经常会出现因为所需要检测的项目相同,而导致所需的检测设备出了扎堆使用的情况;还有一些检测项目其自身的一些检测能力相对比较薄弱,而且所使用的检测设备相对较少。此外,在对一些农贸市场还有大型的专业超市中的相关农产品进行检测时,一定要做到准确、快速,但就目前来讲,我国现在使用的一些检测设备还有检测方法都不能有效、快速的满足这一要求。而且由于政府内部在一些集贸市场安设的检测项目种类过少,因此根本无法在检测过程中将产品上附带的农药以及金属残留等充分的展现出来。因此导致在检测时漏检和错检的指标过多,进而很容易引发食品安全隐患。

4.质量标准体系不完善

当前,我国省级农业部门中的相关农业机构主要对现阶段的一些无公害产品进行认定以及评鉴工作,而相应的产品质量安全机构则主要负责对一些无功害产品的认证工作。但尽管如此,在现实当中却仍然存在这样一种情况,那就是政府内部的相关机构对一些无公害产品进行认定过程中,往往过于重视认定,而忽视对其的管理工作,导致在认定过程中,其自身的监管工作没有做到到位,从而使得检测机构在运行过程中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5.信息服务相对比较落后

自始至终产品质量问题就一直贯穿于产品的生产、收割以及加工和包装还有消费等多个环节当中,在这个过程中,只要有一个环节出现了问题,那么势必就会对食品安全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因此这就要求我们要利用现代比较先进的生产加工技术以及管理方法来做好信息服务体系的建设工作。当前,我国已经逐步开展和实施了一些以中心数据库以及所需农药还有饲料、农机等内容为主的纵向监管系统,并在部署相应检验检测系统的基础之上,进行产品检测过程中的产品认证认可以及相应产品目录登记还有标签编码等诸多信息化建设。

二、做好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途径和方法

1.对安全监管其自身的协调机制进行不断完善

在我国现行的一些质检模式上,有一部分人始终认为,我国可以去借鉴和学习一些欧美国家的食品执政法模式,在实际应用的基础之上,将传统的多头管理转变成较为先进的集中统一管理,这样就能在行使职能过程中,避免出现了权力真空以及权力交叉等问题。应该说在现阶段的安全监管过程中,主要由有政府带头,企业全程参与,并在对政府内部相关职能部门相互协调和配合的基础之上,切实做好统一集中管理工作。

2.构建一个相对统一、相对合理的执法责任制

我国现阶段农产品其自身安全监管机制的不断完善和健全,同当前的行政执法以及监督等都有着非常紧密的关联。由于我国在执政法这方面,其监督主体大都是一些行政机关还有舆论媒体等。而且就目前来说,我国还没有制定因出现食品安全隐患而对相关负责检测、审查的执法行政人员进行追究的责任制。因此这就要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依据当前农产品现状,来制定一个相对完善和统一的执法责任制。

3.对产品检测机制进行不断完善和健全

在这个环节中,可以充分将我国各地的相关检测资源整合起来,突出重点,并在分析层次以及布局的基础之上,来构建一个相对完善以及合理的检测机制。另外依据当前现状,争取构建一个以产品检测为中心,以相应的检验检疫机构为主,以省级理化测试、检验为基础的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检测网络。

4.对农产品进行相应的安全认证

现阶段通过对一些产地环境以及农业投入品等进行相应的质量控制和管理,来及时纠正以及处理在检测过程中发现的各种质量安全隐患。此外,在日常的检测过程中,通过对一些上市农产品进行相应的检查以及追踪,来实现我国当前农产品质检监管由以往的被动转变成为现在的积极主动。

三、总结

随着农业生产技术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成熟,再加上国家加大了对农业的扶持力度,这些都极大的促进了我国农业的发展。但与此同时,也暴露出来诸多问题,比如农副产品质量问题、农业结构不合理等等。本文主要结合我国现阶段在农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农产品质量问题,对如好做好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详细的探究与讨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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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黄梅苏,戴志良,龚擎红,周明宇.刍议我国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与对策[J]. 江西农业学报.2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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