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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鲁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目标,以创建国家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活动为载体,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优惠政策,强化阵地建设,深化优质服务,全面提升了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水平,有力地推动了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和谐发展。200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鲁山县人口计生委和县计生委大胆探索,扎实推进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现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创新两种方式
在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过程中, 该县主要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予以补贴。
一是对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和政策内双女户参保的家庭,其父母年龄在45~59周岁的,给予夫妇双方每年各50元的保险费补贴。全县共有此类人员2405户3756人,每年县财政需要补贴资金19万元。
二是对年满60周岁开始领取社会养老保险金的农村独生子女户和政策内双女户夫妇,每人每月各增发90元的养老金。全县共有此类人员825户920人,每年县财政需要补贴资金99万元。
这些政策的推行,大幅度提高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奖扶标准。
二、突出五个重点
(一)突出广泛宣传、引导。把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社会养老保险融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框架中,广泛进行宣传。人口计生部门发挥乡计生办人员、村计划生育管理员组织网络和计划生育信息系统的优势,有重点地向计划生育家庭宣传,引导群众积极参保。
(二)突出澄清底子、搞好测算。鲁山县制定了严格的清查制度和环节责任制,利用人口数据库,配合社保部门搞好对象户的摸底工作,并与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身份证、户口簿、生育服务证“五对照”,县、乡、村“三榜公示”,确保准确率达到100%。
(三)突出建立机制、严格流程。鲁山县建立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社会养老保险规范运作模式和机制,即:符合条件的对象提出个人申请;村级进行资格调查、张榜公示等初审工作;乡级进行复核、公示工作;县人口计生委逐户审核,将确认对象名单报财政和社保部门;财政部门进行资金拨付工作;社保部门将补贴资金划入对象个人账户。
(四)突出加大投入、按时兑现。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社会养老保险所需资金全额列入财政预算,设立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社会养老保险专项基金,直接打入受益家庭个人账户。人口计生、财政、人事劳动、监察、审计部门建立联席工作制度,对资金的管理、发放进行全程监控。
(五)严格年审、及时退档。为确保参保对象的准确性,拟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社会养老保险实行动态管理,即每年5月10日~20日为固定年审时间,由县、乡、村三级对上年度的参保对象进行审核,凡不符合参保条件的,及时予以退档注销,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补贴范围。
三、狠抓两个延伸
2009年12月17日,河南省新农保试点单位优惠计划生育家庭座谈会在鲁山县召开。会后,为鼓劲加压,该县借会议之东风,狠抓两个延伸。
(一)抓补贴政策的延伸,乡、村两级逐级补贴。县委、县政府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乡、行政村乘势而上,在县级实行补贴的基础上,增加投入,分别对参保计生家庭给予补贴。目前,鲁山县大部分经济条件较好的乡、行政村都提高了补贴标准,实行县、乡、村三级补贴,累加发放,即有条件的乡镇对60周岁以上的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和政策内双女户的家庭,给予夫妇每人每月各补贴30元,行政村给予夫妇双方每人每月各补贴10元。
(二)抓工作方法的延伸,各部门齐抓共管。县人口计生委与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加强协作,建立联席办公制度,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新农保试点政策宣传引导工作的通知》,在计划生育新农保宣传、信息调查核实、保险金兑现发放等工作中,共同承担责任,合力搞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