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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士照明CEO吴长江:“共赢”文化是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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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股权不一定能换来员工的忠诚度,礼尚往来不一定能维持经销商的积极性。吴长江的管理秘密,都在他的“雷士文化”里。

过去的一年多时间内,吴长江过得并不舒坦——作为雷士照明的创始人,吴长江被“请”出了董事会。

但雷士少了吴长江,出现了不适应现象:高层被挖墙脚,经销商自立门户,甚至出现了工厂罢工。

今年1月,吴长江重返雷士,正式接任ceo一职。6月,重返雷士董事会。“雷士风波”就此平息,公司也逐渐转入正轨。

被冠以“江湖义气盛”标签的吴长江,是如何把他的经销商紧紧团结在一起,把他的员工紧紧团结在一起的?

本刊记者专访吴长江,为读者解码其管理之道。

《支点》:雷士照明的核心竞争力是什么?

吴长江:雷士通过短短十多年拥有现在的行业地位,其实是很简单的两个概念:创新和文化。在企业发展中,创新的过程也是探索的过程,这一过程在开始往往不易推动,但雷士敢做,这也是稳固雷士行业地位的重要手段。

人才是企业发展的主要推动者,留住人才,就必须有氛围、有环境、有文化。“雷士文化”是雷士的核心竞争力,虽然雷士从去年以来风波频频,管理团队几经变动,但可以看到,大部分团队成员仍固守在自己的岗位上。在我的管理团队里面,有很多百万、千万富翁,自雷士上市以来,他们都可以通过套现谋利,但这种在许多中国企业发生的现象,雷士目前还没有。

在开放竞争的时代,优秀的企业文化能留住人。雷士走到今天,大家说雷士的营销好、渠道好、管理好,这些都是表面。“共赢文化才是雷士的核心竞争力,是雷士做得最好的地方。

《支点》:能够具体解读一下“共赢”的概念吗?

吴长江:我们对自己的员工、股东、客户,包括上游企业以及供应商,都坚持一个理念,那就是“共赢”——大家要一起发展,一起赚钱。

这是雷士一直打造的“家族文化”,此“家族”非彼家族——只要是雷士人,我们就是一家,就要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帮助。基于这种“家族文化”,我们才能够走到现在。其实,我不是管理出身,学管理也是半路出家、边干边学。但有一点很明确,文化管理是最好的管理。

《支点》:在管理公司具体事务时,您是如何协调各方面关系的?

吴长江:对雷士而言,两方面很重要,一个是员工,一个是经销商,他们是构成公司发展的基础。

关于员工的激励,雷士有大胆创新,就是我给员工提一个好的指标,如果他完成了,我就会给予非常丰厚的奖励。

打个比方,对于一个公司而言,能够达到每年30%的增长,大家就觉得这是一家好公司,一家优秀的公司。那么,如果他能实现每年50%的增长、80%的增长,公司管理者应怎样奖励团队?这就显而易见了。我的观念就是,如果目标定在30%~50%的年增长率,那么,团队实现超出目标的增长效益,就会和他们一起分享。

企业界有这样的观点,只有用股权才能够很好控制公司管理层。实际上,好的文化比股权管理更有用。

企业家可以反问一句,公司的研发老总、财务老总、人力资源老总,和你是什么关系?你把他们当成你的什么人?这些部门的老总,如果离职,就会让企业变得一团糟,只有企业管理者把他们当成自己的亲人、朋友,支持他、帮助他,给他传递新理念、新愿景,让他认可你,他们自然就会支持你,这不是单纯的股权关系就可以做到的。

《支点》:都说雷士以渠道称王,在对经销商的管理中,您有什么特别之处?

吴长江:对经销商,我一直把他们当成自己的员工来管理。很多人奇怪,经销商是你的业务伙伴,你怎么管理他?就雷士而言,雷士的运营中心实际上是一个分公司,而这些分公司的管理者,我很乐意让经销商担任——我相信我的员工,为什么不相信我的经销商?我的经销商有业务关系,在当地有很多资源,不会说不干就走。只要经销商有实力,我就可以让他管理这个市场。

雷士是上市公司,而且财务现状很好,银行贷款比较容易,但我的经销商贷不了款,怎么办?雷士借鉴了银行信用卡管理模式,向经销商提供信用额度,并规定偿还期限,在一定范围内为经销商提供帮助。2008年金融危机时,雷士用了数亿元资金支持这些经销商。公司按照经销商的经营状况制定方案,多的借几千万元,少的也有千万元左右。事实表明,他们在每月20日前都能及时还款。

《支点》:企业对内提管理,对外提品牌。在照明行业中,雷士是如何快速成长为领军品牌的?

吴长江:现在,照明行业竞争很激烈,因为行业门槛低。但门槛低不代表竞争对手弱,国际上有飞利浦、GE、松下等巨头,而国内也有 TCL、海尔、美的、比亚迪、富士康等大企业进入。

近两年,许多行业都在感叹生意难做,竞争加剧,毛利趋低。在我看来,这是商业发展的规律,没什么大不了的。过去的市场是需求大于供给,你做什么都能赚钱,而现在的情况大不相同。所以,我们要不断试验,不能停留在过去的环境中。实际上,雷士照明在创业初期底子很薄,但公司为何在短短10余年里就可以做到行业老大?就是因为我们不断在试验。

当其他企业没有品牌意识时,雷士照明就开始倡导品牌经营的理念。企业做品牌就像做人一样,不光做服务,做质量,还要做理念。企业做品牌的基础是核心产品,雷士一直在坚持。

公司产品刚进入市场时,品种单一,主要以商业照明为主,当时我就想,可不可以给消费者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延伸产品的触角?在这种理念的指引下,雷士成为照明行业第一家引入超市营销模式的企业。到后来,还想到了如何为客户提供附加值服务,比如根据客户需求进行灯光照明设计等。(支点杂志2013年7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