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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常二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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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识老常24年了。24年前,他和我并排躺在床上,得意于与我的脚长得一模一样。24年过去了,他那双和我一模一样的脚已踏遍了无数山川,而我则趿着双破拖鞋,欢天喜地地当了老常无数次的“礼物”守望者。

老常是我爸。我是他女儿小常。小时候,老常最喜欢听我喊《流浪记》,当我声嘶力竭地唱着:“我要我要找我爸爸,去到哪里都要找我爸爸……”老常的脸上就展现出无比神气的笑容。老常今年52周岁,生日那天他不无感慨地说:“都说养儿防老,其实生女儿的人才是真正地有福哩……”听这话的人中最得意的当然是我,最会借机会卖乖的则是他老婆。

老常26岁结婚。之前也曾一波三折――下过乡,种过地,农村中卖过命,工厂里苦读过。惟一庆幸的是,下乡时认识了许多清华学子,挖门盗洞地弄了许多书读。后来老常进了工厂,忙里偷闲自学了所有高中课程,机会来了,老常榜上有名,从此生活大改其色。

好在那段经历改变了老常的教育观,对于我,他总是跳过分数直接追问:“你最近都读了哪些书?”倘若回答令他满意,我便能呼风唤雨好几天;不满意,则被“狂风暴雨”席卷1小时以上。16年的读书生涯,我的命根子跟卷纸上的那一抹红字没有关系。现在女儿大了,选婿事宜提上日程。对此,老常也是一个标准──有才。“爱读书的人,坏也坏不到哪去!靠得住。”老常如是说。

喜欢书的老常,自然与时俱进,与时代同步的人又怎能不时尚?老常有副“魔鬼身材”,1.78米的个头72公斤。这把他老婆羡慕坏了。于是老常每次拿起网球拍时都会顺便鄙视一下我娘的减肥茶。每天下班后,老常都火速回家,对付口饭,立刻换装。耐克鞋、威尔逊拍、阿迪帽一样也不能少。古有“三碗不过岗”,老常有“仨点儿不下场”。我娘说:“你别忘了自己的岁数,悠着点。”话说没两天,老常脚腕子严重扭伤,被人从医院架了回来。本来医生让在家静养,结果趁人不备,老常依然“原装打扮”,一瘸一拐地蹭到网球馆,没敢上场,老实巴交地在边上一坐──望梅止渴。

老常说话从不食言,也说一是一,我娘背地里夸:“男人就应该这样!”但说一是一的老常也有“避重就轻”的时候。一次打球回家,老常声称今日战果显赫──和一专业队员赛前打赌:输者,围着场地跑10圈。“结果,咱赢了!”老常宣布后,露出“小人得志”的笑容。我娘觉得“有诈”,再细一打听,那专业网球手──14岁。

近两年,老常又喜欢上摄影。别人出门都是轻装上阵,老常则至少带两个相机,胶卷最多一次背了40个。光这些东西就占了行李箱的一半。我娘打击他:谁照100张都能挑出一张好的来!老常则学着我“干气猴儿”的口吻──我乐意!

有段时间,老常摄影的焦点由风景转向了人物。其直接遭殃者为我和他老婆。服装色彩不好、表情不自然、眼神不对、单一、做作……半小时后,我举手宣告罢工,我娘则前脚喊腰疼,后脚出去逛街。

对于我娘,老常总戏称她是破裤子缠腿──甩也甩不掉。而我娘对老常的口号是:“不搞定你,我枉称才女!”于是老常的一切大卡小卡都被扫荡一空,也曾想过要揭竿而起,但都被我娘坚决扼杀在摇篮里。对此,屡战屡败的老常在百转千回后的解释是──咱不稀罕!

老常最爱他女儿。认识他的人无人不知。无论走到哪,老常都会带回当地的一条手链给我。而今,我的手链已装满了两个小箱子,老常却说:“不多,不多。”

我认识老常24年了,我们依然保持着当初的传统──喜欢并排躺在床上把脚举在空中对比着。老常总指着我的脚夸张地感叹:“这么漂亮的脚像谁呀?”我说:“那还用问。但这么漂亮的脚不戴脚链是不可惜?”老常笑,“等下次出门回来的,手脚都给你‘铐’上。”我乐。我知道,不多时,我又将抱着脚,继续我快乐的守望旅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