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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R472.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2-3783(2013)01-0167-01
【摘要】护理安全是防范和减少医疗事故及纠纷的重要环节,是反映护理质量的重要标志,有关数据表明,护理不安全事件的发生率仍有增高趋势。本文就护理人员因素对护理安全的影响进行分析,提出通过加强对护理人员职业道德、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专业技术等方面教育与培训,提高护理人员对护理不安全因素的预防意识及防范措施的落实,严防护理不良事件及护患纠纷发生。
【关键词】护理安全;防范措施
护理安全是指在实施护理的全过程中,患者不发生法律和法规允许范围以外的心理、机体结构或功能上的损害、障碍、缺陷或死亡[1]。护理安全是防范和减少医疗事故及纠纷的重要环节,是反映护理质量的重要标志,是实现优质护理的关键。随着我国法制体系的不断健全与完善,人们的自我防护意识和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有关数据表明,不安全事件的发生率仍有增高趋势[2]。这就要求护理人员在临床护理工作中,不断增强安全意识,落实安全措施,找出不安全因素及其发生原因,采取对策,消除安全隐患,强化安全管理,才能促进护理质量的不断提高。
1. 护理人员不安全因素分析
1.1管理人员未切实履行岗位职责
护理管理人员管理不到位,未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对护理不安全环节缺乏重视或缺乏管理措施,对潜在不安全因素缺乏预见性,未能及时主动采取措施或采取措施不利。如科室物资、器材管理不善;管理制度不健全;业务知识及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法律知识及职业道德教育薄弱;重点环节管理不到位等,均会引发护理纠纷和差错事故的发生。
1.2 责任心不强
护理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不细心是发生护理法律纠纷的主要原因之一[3]。如个别护理人员对病人解释不耐心,态度生硬、冷漠,主动意识淡薄,不坚守岗位、,操作时未按规定调整患者输液滴速,未交待用药、治疗注意事项;工作中存在懒惰行为和侥幸心理,甚至依靠惯性思维,慎独精神较差,随意简化操作规程,依赖家属做一些护理工作范畴内的事;护理查体不仔细或干脆照抄医生病历记录;依赖实习生独立完成操作;不认真巡视病房或实习生替代巡查病房,未及时发现病人病情变化,延误抢救时机等。
1.3规章制度执行不严
工作中不遵循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及操作流程,疏忽大意,给患者带来意外伤害和痛苦。如不按分级护理要求,按时巡视病房或床头交接班,当病人病情变化时未及时报告医生进行抢救,从而导致不良后果;未认真执行查对制度、身份识别制度或发药时未做到口服药看服到口,工作中凭主观印象办事,致打错针、发错药等;急救仪器未处于完好状态,急救物品未及时检查、补充、更新,而致延误抢救时机;或对危重、意识丧失、烦躁病人病情变化掌握不清,未能及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致发生烫伤、坠床、压疮、冻伤、脱管;或带教老师在实习生带教中未做到放手不放眼,实习生单独执行操作而致差错事故等。
1.4护理人员法制观念淡薄,缺乏风险意识
法律可维护护患双方的合法权益,部分护理人员法制观念淡薄,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工作中,护理人员因忙于日常诊疗和各种护理操作,致护理文书记录不及时、不完整、涂改,甚至代签名;护理记录与医师记录不符;当患者病情发生变化时,未及时准确记录及告知家属,或擅自为患者使用约束保护性用具,忽视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在为患者实施护理操作时,未用屏风遮挡,暴露患者身体,或在工作场所谈论患者病情及家庭隐私等,侵犯患者的隐私权和保密权,使患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1.5 护理专业技术能力不足,实践技能差
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是保障护理安全的重要基础。随着医学的发展,对护理工作技术要求也越来越高。一些年轻或新进院的护理人员,因工作时间短,经验不足,对病人病情不能作出准确判断、处理,缺乏预见性和主动性;个别年老护理人员缺乏上进心,未加强业务知识的更新,未紧跟护理学科发展,护理新技术、新项目、新仪器设备知识掌握不足,致使发生护理不良事件或引发护患纠纷。如年轻护理人员静脉留置针穿刺成功率较低;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患者在透析过程中突发心力衰竭,护理人员未能及时发现;呼吸机使用中管道漏气、插管滑出、呼吸机参数设置不当,致使呼吸机使用无效等。
1.6 护患缺乏有效沟通与交流
护患沟通是护理人员了解病人需要的前提,有效的护患沟通对于构建和谐护患关系非常重要。但目前临床实践中,由于患者知识层次不同,接受能力差异性,以及疾病本身原因造成护患沟通困难;再由于护理人员不善于和患者沟通或因工作繁忙未注意沟通技巧,服务态度简单、说话措辞不当,语言生硬,解释不耐心,服务理念滞后,不能及时发现病人的情绪变化,致使心理疏导不及时或疏导无效,患者反感、误会,加重护患矛盾。
2. 护理人员不安全因素的防范措施
2.1 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增强管理意识
护理管理人员应重视护理工作各个环节、各种因素,对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应具有预见性,从岗位设置、护士分级、人力调配、岗位培训、绩效考核等方面实施护士岗位及护理人员执业准入管理。针对护理工作中护理安全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规范护理各环节工作流程。建立完善的护理安全质量管理体系,通过护理部、护士长、质控护士全员参与的三级管理监控网络模式,层层把关,各司其职,保障患者安全和护理质量。建立非惩罚性不良事件报告制度,鼓励护理人员主动报告工作中的各类失误和隐患,通过对事件进行分析研究,识别长期存在于护理管理中潜藏的问题,从失误中积累经验教训,弥补缺失、减少隐患。
2.2 加强护理人员职业道德教育
护理职业道德是护理社会价值和护士理想价值的具体体现,它与护理人员的职业劳动紧密结合。加强护理人员职业道德教育,使护理人员职业道德转化为内在品质,是医疗活动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因此,首先通过加强新进护理人员的岗前职业道德教育,激发其对护理工作的热情和愿望,巩固专业思想,增强荣誉感,加强工作责任心,以认真、严谨的工作态度进入工作岗位。其次,选择具有良好职业素养和高度责任心的带教老师实行“一对一”的传、帮、带,把培养新护士作为科室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再次,掌握护理人员心理动态,通过心理沟通、情感交流做好心理疏导,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专业信念和责任感。
2.3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
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护理安全的基本保证,也是保证护理工作正常运转、提高护理质量、防范差错事故、减少护患纠纷的重要措施。护理人员应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通过以院内、外护理不良事件为实例讨论借鉴,充分认识不良事件发生的因素、新情况、新特点,起到防微杜渐作用。管理人员应从细节入手,定期对存在的不安全隐患进行分析,不断建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运用检查、评价、分析、反馈、整改的循环质控管理机制对各项护理安全进行监控,体现护理质量管理的持续改进。
2.4 强化护理人员法律意识,规范护士行为
强化临床护理人员的法律知识教育是预防护患纠纷、减少护理安全隐患的有效手段。知法、懂法方可依法、用法,才能更好地指导工作和维护护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加强护理人员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知识学习,通过结合实际案例分析进行专题讲座,使护理人员进一步掌握相关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转变观念,将法律知识融入护理工作中,依法护理,学会自我保护及处理好护患矛盾,避免和消除安全隐患。
2.5 提高护理人员自身素质及业务能力
提高护理人员整体素质是保证护理安全的根本,护理人员应加强专业理论、技能培训,只有过硬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才能起到安全防范作用。因此管理者应不断加强护理人员素质及能力培养,在鼓励参加继续教育、外出进修、学习等提高业务水平的同时,还应对新进护理人员进行核心制度、护理安全教育、工作相关知识、技能训练等岗前培训;对调科护理人员进行专科理论及专科操作技能培训;在职护理人员进行分层次规范化培训。通过自学和科室、全院培训相结合;业务培训和学历提高相结合;分层级管理与资深护师规范带教相结合;以及定期督查、考核的方式培养、锻炼护理队伍,全面提高护理人员的业务水平、素质能力。
2.6 构建和谐的护患关系
良好有效的护患沟通,能有效缩短护患之间的距离[4],对于患者及家属配合治疗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可有效减少护患纠纷。在临床护理工作中,护士与病人及家属接触最频繁,护患间的沟通对于了解患者身心状况、向患者宣教医疗保健知识、减轻患者的身心痛苦、协助医生诊断、治疗是非常重要的。因此,护理人员应不断丰富自身知识结构,注重心理疏导,掌握沟通技巧,尊重患者权利,严格履行告知义务,遵循护理行为规范,通过各种方法和措施构建和谐护患关系。
在医疗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护理安全与医疗质量是患者选择就医最直接、最重要的标准之一,影响到医院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也与患者健康息息相关。因此,护理人员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增强法律意识、护理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加强护患沟通。通过对护理不安全因素的预防及防范措施的落实,严防护理不良事件及护患纠纷的发生,使护理安全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为病人提供安全、便利、放心、满意的护理服务。
参考文献
[1] 潘绍山,孙方敏,黄始振.现代护理管理学[M] .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4:349.
[2] 李红,贺美华,周玉兰等.基层医院护理人力资源配置研究.中国医院管理,2003,23(10):29-31.
[3] 刘霞.急诊护理纠纷原因分析及对策[J].工企医刊,2005,18(1):83-84.
[4] 李秀华.浅谈如何运用沟通技巧构建和谐护患关系.齐鲁护理杂志.2007年第13卷第1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