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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的过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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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寂静的傍晚收到了心言的信,黑色的信笺,龙飞凤舞的字迹有些难以辨认。是从北京寄来的。这个家境富裕的小公主无心求学,独自到北京读书,成了独居的精灵。

心言喜欢和朋友到三里屯心甘情愿地做着Groupie――乐手的追随者。她逃离俗世,只喜欢看着乐手们愤怒地表演,把青春、衰老甚至死亡如烈酒般一饮而尽。从小认识她时,她就是个很有性格的女生,不喜欢流行的她不受欢迎,但她总很骄傲地回击他们。我不理解她的兴趣――朋克为什么会被排斥,不过我永远也不相信中国有什么朋克乐队。因为我们一生下来就学会虚伪,学会圆滑处世,中国的孩子拿什么玩朋克?有一段时间在心言的熏陶下我也迷上了朋克,那时听着颓废的Ska朋克乐队TheClash,我们经常在黑夜中偎依在一起。听着贝司手Paul的吼叫,感受着黑暗的阴冷萎靡。初一时有一次收到心言的信,纸上有一股强烈的酒味,心言说是她第一次喝酒时给我写的。

乐手表演中摔了吉他,心言说真是很酷,言词里流露出对乐手的无限欣赏。我不明白为什么这个女孩会对朋克如此执著。曾不知天高地厚地对她说,我要当个小朋克,不用整天戴着假面具做人,可以穿得破破烂烂,买一把深蓝色的吉他,愤世嫉俗地吼叫着,用不着整天对着作业,用不着整天讨好他人。

心言听了后说我的想法让人振奋。她喜欢黑暗,所以喜欢黑夜。喜欢颓废,就像The Clash喜欢在黑夜里歌唱,只因他们都讨厌肮脏的世界。从前与心言一起听的现在还记着,The Clash真是朋克中的经典。其实你分不清朋克与地痞的区别,可扼住你喉咙让你无法抽身的却是朋克――在巨大的震撼中找回自己。我戴着耳塞,听着The Clash歇斯底里的喊叫,直到晨光熹微。穿好校服,把无聊的想法就着白面包吞到肚子里去,我上学去。忽然明白,虽有一颗不羁的心,我却没有做朋克最基本的东西。

心言说,如果你没有做好准备要为它放弃所有,那么你就放弃它吧!于是她逃离家乡在北京地下朋克音乐中游离,换得纸醉金迷。可是心言,我会朝着相反的方向走。

某一天,心言突然回来了,她说其实朋克音乐也在逐渐变质,所以她回来了。我不懂,她到底在追求什么。我一直以为我的思想很前卫,但心言的决定让我的惯性思维不知所措。我,朋克和乐手都是她追逐生活而又无比迷茫的一部分。所以,她把我们都放弃了。

我很佩服她对理想的执著追求,但我觉得她一直在挥霍青春,到底她会选择什么样的生活方式呢?我想对心言说也许是朋克的变质,抑或是我的改变,我已不再爱听朋克了,我现在喜欢上深邃的蓝调。虽然尘世肮脏,但我们无处可逃。我要做乖乖女,不再叛逆,我选择留下来念书,也许是给自己的将来留一些余地吧!虽然我依然追求黑夜,虽然我有时还是会被窗外的灯光诱惑,但是我不会再想着如何在灯红酒绿中泄愤。我们长大了,不能再任性了。更何况The Clash已成往事。我们不属于黑暗,我们只是黑暗的过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