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离婚是一种传染病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离婚是一种传染病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从民政局出来,风很大,我们站在十字路口,一个即将往东,一个即将往西。

丈夫反对我和

离婚女人交朋友

康健打电话过来时,我轻轻“喂”了一声,他便警觉地问:“你和谁在一起?”我看看对面正在擦眼泪的女友,低声说:“海蓉心情不好,我陪她说会儿话。”康健的声音一下子严厉起来:“少和那种人待在一起,没事儿早点回家!”说完,“咔嗒”一声挂了电话。

我心里升腾起小小的愤怒。他这是什么态度?自从海蓉离婚后,他就不叫人家名字了,开口闭口“那种人”,仿佛人家做了什么不光彩的事。对于我的反驳,他振振有词:“离了婚的女人心态都不好,一个个苦大仇深,把男人说得一无是处。听多了你会被传染,只看得见男人身上的缺点,觉得男人不是什么好东西,然后会和她产生共鸣,希望像她一样脱离苦海。只要你有了脱离苦海的想法,那种人就会以过来人和救世主的身份蛊惑你,那离婚这浑水,你蹬定了。”

每次听海蓉说她失败的婚姻,我都心疼地陪她一起掉眼泪。回家讲给康健听,他却说海蓉小题大做,只要男人还顾着家,婚姻就能维持下去,女人不该斤斤计较。我和他争辩:“你们男人就是这么自私,什么叫顾家?每月工资一交,就在外面胡作非为,也叫顾家?告诉你,女人不是这么软弱可欺的,过不了就离,东方不亮西方亮!”康健被我气鼓鼓的样子逗乐了,他捏了一下我的鼻子:“瞧你,斗鸡似的。别人的事儿咱们瞎嚷嚷什么啊,咱俩好好过日子就行了!”其实我和康健心里都有数,我俩都在拿海蓉的失败婚姻借题发挥:他想引导我接受他的想法,对他放低标准;我在给他敲警钟,告诉他男人婚姻里该尽的责任和不该踩的雷区。

平心而论,我对婚姻有些淡淡的失望。康健很懒,又不会体贴人。我的尾椎骨受过伤,经常疼,可就是在我疼得最厉害的时候,他也照样看他的球赛,家务活是一点儿也不上手。有一年,我到外地学习了几个月,回来后发现厨房里到处都是方便面袋子。面黄肌瘦的儿子瘪着嘴对我说:“从你走后,我爸没在家做过一顿饭,要不带我出去吃,要不让我自己泡方便面。”我心疼地搂着儿子大哭一场。自然,一场夫妻大战不可避免,不过最后我还是原谅了他。我想,只要他不犯原则性的错误,就算为了儿子,我也得维持住这个家。

至于原则性的问题,以前我一直很相信康健。我和他青梅竹马,很清楚他绝对不是那种轻浮好色的男人。康健的狐朋狗友里却有轻浮好色的男人,其中最典型的要数河马。河马是我给他取的外号,此人肥头大耳,油光满面,是康健大学时的好友。

所以,每次康健反对我和海蓉在一起,我就反唇相讥:“品行靠个人,你跟着河马混,也没变成色鬼呀。”他便无言了。

谁都只能看到

别人的悲哀

不久,康健和河马同时被公司安排去深圳参加一个学术交流会。我心里有些七上八下。海蓉的前夫其实也是个老实人,就是被派到外地工作时经不住诱惑,和一个女人混在一起,最后被海蓉发现,才以离婚收场。如果康健一个人出去,我还放心点儿,偏偏他是和河马一起。

康健到深圳的当天就打来电话,告诉我参会人员都有纪念品。他说:“老婆,你猜是什么纪念品?”那声音和语气竟是少有的温柔。我说猜不到。康健轻轻笑了,说:“是一块女式手表,表壳上有卡通图案,粉红色的,特别漂亮。”

我知道康健想起了我们甜蜜的从前。我们刚结婚时很穷,看到和我年龄相仿的女同事都有手表,我心里羡慕不已。康健察觉后,硬是三个月没抽一根烟,用省下的钱给我买了一块手表。那是块机械手表,每天要拧发条。发条很紧,每次都拧得我手指生疼。有一次康健下班回来,看到我正用钳子拧发条,他的眼圈红了,一把抱住我说:“亲爱的,等我以后赚了钱,一定给你买块最好的手表。”这句承诺在生活的忙碌和婚姻的平淡中慢慢被我们遗忘。现在,康健说要给我带一块粉红色的手表回来,我仿佛重新看到了爱情的颜色。

我和康健开玩笑:“粉红色的手表哪是我这种年纪的黄脸婆戴的,你找个小情人送了吧!”康健也开玩笑地说:“送就送,欺负我找不到人是不是?”这时康健的话筒里断断续续传来河马的声音:“对对对,一晚上一个!不对,是两个,左边睡一个右边睡一个……哈哈,还是老婆大人了解我,知道我没这本事……”我恶心起来,同时为河马的妻子感到悲哀。我真不明白河马的妻子怎么那么好骗。我听过河马和康健的“经验之谈”,他说:“对女人,你不能和她解释,越解释她越怀疑。她问你是不是和小情人在一起,你要说不是,她就认为是;你要说是,她反而认为不是。总之,你表现得越,她就越相信你。”

有比较才有鉴别,和河马的妻子相比,我觉得我幸福多了。康健果真带回一块粉红色的手表,枕在他的臂弯里,我想,就这样白头到老,多幸福啊!

遇到河马的妻子是半年之后的事,那时的她已经离了婚。离婚的原因很简单,她看清了河马的真实嘴脸。寒暄中她看见了我手腕上的表,“呀”了一声,说跟以前河马送给她的那块太像了。我笑了,说:“当然一模一样,本来就是会议上统一发的。”可她仔细看了看,坚决地摇了摇头,说:“只是样子很像,牌子不一样,我不会记错的。”

回到家,我问康健是怎么回事。他支支吾吾地解释:“会议上发的那块表,我不小心弄丢了,怕你不高兴,买了一块相似的送给你。”

我压根儿就不信,如果表真的丢了,有什么不能和我说的?我不是蛮不讲理的人。就像河马说的,他越解释我越怀疑。我当着康健的面给河马打电话,河马起初说不知道这事,我灵机一动,说:“不好意思,我跟你闹着玩的,康健已经承认那块表他送别人了。送了就送了呗,有啥躲躲藏藏的,我又不是小心眼儿的人。”河马听我这么一说,马上如释重负般地说:“哎呀,弟妹可真明事理,那女孩确实和他没啥……”我摔掉话筒,转身给了康健一耳光,哭着冲了出去。

我去了海蓉家,向她哭诉,我说康健变了,学会撒谎了,他既然撒谎,就说明他和那个女孩的关系不正常。海蓉叹着气说:“近墨者黑,他有河马那样的朋友,变坏一点儿也不奇怪。我早跟你说过,不要太相信男人。”我忽然想起河马的妻子,当初她跟着河马到我们家,一脸知足小妇人的样子,全然看不到我眼里的同情。我突然打了个冷战,也许我在别人的眼里,也是这样傻得可怜!

我们终究未能幸免

康健最终的解释是:他把手表送给了会议上一位不认识的女孩。他说那女孩是个自来熟,当着一桌人的面大大方方找他要,他拉不下面子。这样的答案让我半信半疑,但我又不得不适可而止,因为康健对于我打他一耳光很是愤怒。他的愤怒让我有两种猜测,一是我确实冤枉他了,二是他故意先发制人。直觉上,我认为第二种可能性更大。

事情过去了,却在我心里留下了一个疙瘩。我时不时会想起这件事,谁知道他是不是真的有个小情人呢?结婚这些年,我从不要求他挣多少钱,不要求他替我分担家务和教育孩子的责任,我对他宽容到只要不背叛我,我就知足了。可是他到底有没有背叛过我,眼下也成了一个谜。这让我心里堵得难受。

心有芥蒂,我对康健自然态度冷漠,他似乎也并不想挽救这种局面,我不理他,他也不理我。老话说,婚姻里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他一直压倒我压习惯了,可是他得明白,在原则性问题上,我不会让步。

在我们家,一个做饭一个看报纸的平淡却温馨的画面一去不复返。刚好孩子升入中学开始住校,渐渐地,下了班我们都不急着回家,他找河马,我找海蓉。

海蓉有了新恋情,整个人容光焕发,她不再有时间和兴趣听我祥林嫂似的发牢骚,她一边敷面膜,一边说:“日子过得那么堵,不如离了算了。我以前把离婚看得很可怕,以为离了婚人生就完了,事实告诉我离婚不是结束,是新生活的开始。如果我将就着撑下去,现在的我可能还在你面前哭哭啼啼。”

海蓉的话极大地震撼了我,离婚的念头再次强烈地冒了出来。那天晚上,11点多了,康健还没回来。我走到阳台,拉开窗帘往下看。这一看,就将我们的婚姻看到了尽头。

河马的车停在楼下,车窗半开,副驾座上坐着一个女人。康健和另一个女人下了车,康健俯身和河马说了句什么,他身边的女人突然搂住他,在他脸上啄了一口。我的血液瞬间凝固了,让我悲愤欲绝的是,康健非但没有躲闪,还摸着脸和河马一起哈哈大笑。此刻的康健放浪形骸,表情那么猥琐,神态那么陌生,那个样子像极了河马。这是结婚15年来,我从未看到过的。

康健进门时,看到坐在沙发上的我,吃了一惊。他转身想走,我抓起茶几上的烟灰缸就朝他扔了过去。烟灰缸砸在他身上,然后“叭”地落在地上碎了。他眼睛通红,嘴里往外喷着酒气,看来喝了不少酒,他暴怒道:“疯子!”“你才是疯子!在外疯还不够,疯到家门口来了!那女人是谁?你们什么关系?”他毫不迟疑地答:“她是我情人。”我尖叫一声扬起了手,他抓住我的手腕,逼近我挑衅地问:“你能怎么样?”我用尽全身力气哭喊出两个字:“离婚!”

我喊出离婚两个字,康健的酒醒了一半。他扳着我的肩膀说:“别说气话。”我的眼泪流了下来:“你看我像说气话吗?”康健认真地看着我,眼里渐渐有了慌张。我痛苦地闭上眼,我没有说气话,事情到了这一步,我无法原谅。

从民政局出来,风很大,我们站在十字路口,一个即将往东,一个即将往西。他说:“那块手表的事,我说的是真话,在那之前我没有背叛过你。”我的眼泪又流下来,现在的我相信他。可没离婚时,我为什么就是不信呢?我说:“后来为什么背叛了我?”康健自嘲地苦笑:“我是个正常男人,也并不高尚。你想想,我们有多久没在一起了?河马一直嘲笑我窝囊,时不时地给我创造机会,那次喝多了酒,想到你把家里弄得冷冰冰的,稀里糊涂就……离婚的人和没离婚的人思维方式不太一样,你经常和海蓉在一起,你心里有过什么样的波动和挣扎,我和河马在一起时也同样有,这些波动对我们的感情伤害很大。”他顿了顿,眼窝湿润起来,“其实我们不该走到这一步的。说到底,我们都不是免疫力强的人。”

看着康健修长瘦削的背影,我很想叫住他,告诉他也许我们可以重新开始,可是,我哭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摘自《妇女生活》2010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