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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多亚学派幸福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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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虽然斯多亚学派在逻辑学和自然科学上倾注了很多的心血,但不可否认的是,其哲学的核心是伦理学。斯多亚学派认为幸福实际上并不依赖于任何外在的善。斯多亚学派认为,幸福就在于美德。本文首先阐述了斯多亚学派幸福论、美德论的基本观点,随后对美德的内容和获得进行具体论述。

关键词:美德 幸福 道德观念

一、美德即是善

斯多亚学派关于伦理学的一个基本观点是:完善的或健康的理性所追求的美德是惟一真正意义上的善,而本能的冲动所指向的自然利益只是“更为可取的”、“中性”事物。斯多亚学派认为,每一种存在物的最初冲动是追求自我保存和自我满足,因此,每一种存在物都会追求那些最适合于其自然的事物,而那些事物也只有相对于它来说才有价值。所以,至善只能存在于符合其自然的事物之中。对于一个具体的事物来说,符合其自然的事物只能是与宇宙的法则或普遍的理性一致的事物;而对于一个有意识或有理性的事物来说,符合其自然的事物只能是出自对于普遍法则的正确认识的事物,也就是说只能是合理性的行动或正确认识指导下的行动。一句话,合理性地生活,与世界发展根本道路的一致,便是美德。因此,斯多亚学派的道德原则可以简要地概括为:只有美德才是善,而幸福就在于美德。在斯多亚学派看来,幸福与美德是一致的,善和有用是与责任和理性是一致的。不依赖于美德的善事不存在的,包含在美德之中的和以美德为目的的恶也是不存在的。

斯多亚学派主张,幸福或福祉完全是由美德这一人类自然的终极目标构成的:只要有美德,就一定能得到幸福;幸福不需要别的东西;并且,因为美德是绝对的,所以幸福也没有程度的不同。斯多亚学派也承认,幸福不仅仅是“符合美德的灵魂行动”,而且还需要足够数量的财产、健康和其他的“善”。“幸福”总是和“有用”“有利”、“有益”内在地联系在一起的。他们认为,构成幸福的美德对于有德者来说是有利的。

在斯多亚哲学体系中,每一个人都是宇宙的一个内在部分。宇宙的发展过程是一个由神圣的天意预先设定的必然的因果链条,而人的一生中所遭遇的各种外部环境则是普遍自然的生命历程中的一个插曲,它们作为命运注定的事情是人们无法更改、必然会发生的。人们首先应该正确地认识宇宙的规律和世界的秩序,然后自觉地高兴地接受命运为我们安排的一切,按照自然生活。只有这样,才能获得我们不懈追求的幸福。所以,斯多亚学派的鲜明特点之一,就是认为有德者的幸福与其说是积极地,不如说是消极的。斯多亚学派关于贤哲冷漠一切不在人的能力范围之内的事物的思想,充分证明他们特别重视的是不受困扰、绝对自信和独立自主这样一些心灵品质。

既然幸福仅仅在于心灵的独立和平静,而这种独立和平静只能由心灵的品质造成,不能由外部环境及其改变造成,那么当然只有美德才是惟一对人有利的,外部环境及其改变对于人来说是既无利亦无害的。因此,斯多亚学派一方面承认幸福与“有利”、“有益”、“有用”联系在一起,另一方面又主张幸福就在于美德,这两者之间是完全一致的。既然美德是惟一对人有利或有用的,幸福就在于美德,那么当然只有美德才是善了。

总起来说,自然注定了一个人只能并且应该依赖在他的能力范围以内的东西去获得幸福,这也就是说只能通过美德去获得幸福。我们不能也不应该依靠在人的能力范围以外的东西去获得幸福,这也就是说不能依靠自然利益去获得幸福、不能依靠运气去获得幸福。自然的利益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只有在遇到它们时,人们才能得到它们,而美德则是一个人不论在什么环境下都可以选择的。自然的利益对于美德来说是必要的,但这只是因为它们时实现美德的手段,而非因为它们是因其自身而为美德所必需的东西。所以,只有美德才是“善”,自然的利益只是“更加可取的”;美德能够带来心灵的平静,自然的利益只能带来身体的好处。

二、幸福的获得

美德首先是一种“知识”或“技艺”。每一种具体的美德都是通过知识来界定的。因此,获得美德也就是获得构成美德的知识。由于美德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因此,为了获得属于某一种具体美德的知识,就必须获得构成整个美德的知识。而幸福就在于美德,所以,幸福的获得就在于获得构成整个美德的知识。

有德者是用理智去把握构成美德的知识的,但是他必须把感性知觉材料作为获得知识的预备阶段。认识“善”就是去发现一种与我们通过归纳和内省而形成的“符合自然”这一根本观念完全一致的行为准则,还有人类的特殊本性――人是一种理性的存在物,他具有理解并参与自然的普遍行动的能力。道德知识的前提是对于重复行动的“观察”和“比较”。

我们看到了某些令我们惊讶的慷慨、仁慈或勇敢的行动。我们开始羡慕这些行动,似乎它们是完善的。其实它们隐含了许多错误,这些错误被它们的光彩夺目的外表掩盖了,而我们忽视了这些错误。自然吩咐我们强化值得赞美的行动。于是我们从这些行动推导出了不寻常的善的理念。一个有德的人,在他的一切行动中都永远与自身保持一致,他的善不是由于策略,而是由于品质的指引,因而他不仅能够正确地行动,而且不可能不正确地行动。在他的身上,我们看到美德已臻于完善。

按照这一说法,我们关于美德的一般概念是由于观察而不断改进的。我们逐渐地学会将孤立的半勇敢行动与一贯勇敢者的行动区别开来。那么这是否意味着人们的道德观念是和他们的经验相关的呢?是不是说有着不同经验的人道德观念也不同呢?斯多亚学派试图避开这一难题,因此,他们树立了贤哲以作模范,并详细地描述了贤哲的品质及其行为。模仿贤哲或实际的好人,虽然不能保证我们获得美德,但是肯定能够使我们走上获得美德的正确道路。

总而言之,所有的人都是自然而然地形成关于价值的一般概念的。自然的作用在于赋予人以形成这种概念的手段和进行类比推理的能力。但是,美德或关于真正善的事物的知识并不是这些手段和能力的必然结果。为了认识真正善的事物,我们就必须去思考完成德行所要求的东西,并想一想为什么在某一方面做得很好的人在其他方面却做不到。这也就是说,我们必须弄清楚在什么样的条件下人才能在一切方面和一切时间都做得很好。

参考文献:

[1]王来法.前期斯多亚学派研究[M].浙江大学出版社,2004.

[2]E.Zeller.斯多亚学派、伊壁鸠鲁学派和怀疑学派[M],1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