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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的公众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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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从法律制度和职业伦理的双重角度去构建保护个人网上隐私的防线,任由各种利益集团和个人无限制地挖掘和疯抢,乃至不断转手倒卖,那么我们每一个人都将丢掉自己最后一块“遮羞布”。

据美国中央情报局前雇员爱德华·斯诺登披露的绝密计划,美国国家安全局有一项代号为“棱镜”的秘密项目,要求电信巨头威瑞森公司必须每天上交数百万用户的通话记录。不仅如此,在过去6年间,美国国家安全局和联邦调查局通过进入微软、谷歌、苹果、雅虎等九大网络巨头的服务器,监控美国公民的电子邮件、聊天记录、视频及照片等秘密资料,提取其中的音频、视频、聊天、照片、邮件、文档以及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便分析人员追踪个人动态及其整个联系圈子。有资料显示,美国设在犹他州的“棱镜”服务器的容量足以储存未来100年整个人类的电子信息。

“棱镜”计划被披露以后,涉及用户网上信息安全的事件继续在媒体上发酵。美国彭博新闻社6月15日援引消息人士的说法称,上千家科技、金融和制造业公司正与美国国家安全部门紧密合作,向其提供敏感信息,同时获得机密情报。这些项目的参与者被称作“可信合作伙伴”,范围远超“棱镜”计划。彭博社指出,在一些情况下,政府部门收集的信息不仅用于国家安全,也用于入侵敌对国家的计算机。社交网站“脸谱”(Facebook)同日也宣称,去年下半年收到来自美政府部门的9000至1万次对用户数据的请求,锁定账号达1.8万到1.9万个。

在大数据时代公众被置于各种各样的偷窥用户信息的“棱镜”之下,完全成了一个“透明人”。我们在“享用”网络、手机、电话、平板电脑等现代信息工具提供给我们的便利之时,其实也被各种收集网上信息的利益集团和个人剥光了衣服,在各种现代信息工具上裸奔。我们被各种各样大数据的使用者置于“棱镜”的聚光之下。

有研究者在对当前个人网络信息安全表示担忧的文章中这样写道:“当你在使用电子邮件、社交网络的时候,你大概也会知道你的信息正在被记录下来,你发表的言论或者分享的照片、视频等都决定着互联网运营商即将向你推荐什么样的资源和广告;当你拿着iPhone满世界跑的时候,苹果早已通过定位系统把你的全部信息收集在自己的数据库里,利用这些信息来构建地图和交通信息等;当你在享受着视频监控带来的安全感的同时,别忘了你也是被监控的一分子,你的一举一动都会暴露在镜头下面;你用手机通话时,运营商不仅知道你打给谁,打了多久,还知道你是在哪里进行的通话。”

事实上,我们存储在电脑、手机中的银行账户、密码、私密照片和文件,只要一上互联网,都有可能成为一些机构和个人偷窥和研究的对象。至于你没有因此造成隐私泄露或其他损失,不是你网络安全措施多么好,杀毒软件多么新,密码设置多么复杂,也不是你运气多么好,而是信息收集者或者偷窥者对你不感兴趣或者不值得偷窥。其实,在互联网上,每一个人都像是夏夜开着窗户的裸睡者,都有可能轻而易举地成为被偷窥的对象。

有报道称,一个有经验的情报分析人员通过4次手机位置定位,就能确定一个人的职业身份。而如今,我们不论使用微博、微信等各种社交媒体,还是手机、电脑商城中的地图、购物、交通出行工具,甚至外语学习、电子阅读等软件,需要收集用户所在位置地理信息的比比皆是。这些或公开或暗中收集用户位置信息和消费习惯的行为,其实已经给用户的信息安全,乃至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了一定隐患。略有情报分析头脑的人员,完全可以根据你使用某种网上工具的时间、地点、习惯和频率等数据,判定你的生活、工作和居住地等数据,甚至对你何时离家、何时离开工作单位、你的收入情况都可以有一个大致的推断。

如今通过网购、快递等泄露个人住址等隐私而受到侵害的事例已经不止一起。如2011年厦门一女白领因网购后乱丢包装,泄露地址、姓名等隐私被歹徒假冒快递员入室抢劫并杀害,2012年住在北京朝阳区的一名来自河南郑州的女歌手,也因为经常网上购物被熟知其个人信息的快递员杀害。虽然,目前因为网络运营商获取并泄露个人隐私而导致他人人身或财产安全损失的事例并未见报道,但是并不意味着此类事件没有发生,或者不会发生。只不过是没有浮出水面,或者只是时间问题。

其实,通过网络、手机等信息工具被各种利益集团和个人收集的个人信息,并不仅仅涉及被收集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其严重性也并不仅仅止于此,而是涉及到人们最基本的一项权利,隐私权。它是一个人依法应该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利。尊重他人的隐私权既是尊重他人人格尊严的一种表现,也是一个法治社会尊重他人自由,尊重社会秩序、良俗和社会文明进步的基本体现。

在大数据成为政府、企业、科研单位相关人员的口头时髦用语,成了各种利益群体的掘金工具,成了某些以个人隐私谋利者口中的“唐僧肉”的情况下,各种利用大数据的利益驱动,无疑给收集、挖掘个人信息的行为装上了强大的引擎,插上了无形的翅膀。这使得个人隐私很容易失去最后的屏障。

如果不从法律制度和职业伦理双重角度去构建保护个人网上隐私的防线,任由各种利益集团和个人无限制地挖掘和疯抢,乃至不断转手倒卖,那么我们每一个人都将丢掉自己最后一块“遮羞布”。我们将重新回到蒙昧时期的“丛林”,再一次“重新部落化”成为原始人。也许这样的“重新部落化”,是提出信息时代人类社会成为“地球村”和“重新部落化”概念的传播学者麦克卢汉,也没有想到的。

(作者为浙江理工大学文化传播学院教师,南京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博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