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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性历史街区保护整治方法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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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居住历史街区和商业性历史街区相比,一直以来受到的关注较低,保存现状不容乐观,保护实施过程中容易出现“大拆大建”、“假古董”等错误做法。结合相关理论和案例,提出了居住性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整治的三条原则:科学保护、真实完整,民生为本、活态生活,面向实施、有序更新”,并从遗产保护、风貌整治、环境优化、功能更新四个方面提出了四条规划策略。最后介绍了绩溪县中正坊-白石鼓历史文化街区的规划实践。

关键词:居住性历史街区;保护整治;真实性;风貌

中图分类号:C912.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144(2013)-10-68(5)

1 居住性历史街区的特点和现状

1.1 居住性历史街区的特点和价值

从历史街区的定义来看,历史街区应该具备以下特征:要有真实的保存着历史信息的遗存(物质实体);要有较完整的历史风貌,即该地段的风貌是统一的,并能反映某历史时期某一民族及某个地方的鲜明特色;要有一定的规模,在视野所及的范围内风貌基本一致,没有严重的视觉干扰(王景慧,1998)。结合上述特点,历史街区可概括为一定规模风貌完整的历史遗存集中地区。其中,和商业性历史街区相比,居住性历史街区具有如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首先,从空间尺度来看,和沿主要商业街分布的商业性历史街区相比,面状分布的居住性历史街区尺度更大。其次,从建筑类型开看,民居为绝对主体,地域文化突出。第三,从外部空间来看,街巷尺度宜人,传统空间特色鲜明。第四,从社会生活来看,更多传统生活方式保留,生活气息浓郁。

居住性历史街区的上述特点,决定了这类地区的重要价值。民居建筑、街巷空间、整体风貌、传统生活方式、人与人长期形成的社会联系共同构成了这类街区从有形到无形的综合价值。

1.2 居住性历史街区的保护难点

1.2.1 居住性历史街区自身现状衰败

历史街区因其存在年代久远,普遍存在物质性老化和功能性衰退等问题,其中居住性历史街区问题更为突出。传统民居因年代久远,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物质性老化现象. 随着人口不断涌入城市,造成各种无序的改建、加建、拆建,加剧了传统民居的衰败和历史街区整体风貌的破坏。再加上老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投入的滞后,导致历史街区居住环境的进一步恶化(林翔,2003)。这些普遍存在的问题降低了居住性历史街区的综合价值。

1.2.2 现代化过程中社会价值认同下降

和居住性历史街区不断衰败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我国近年来快速的城市化过程和如火如荼的城市新区建设及旧城改造。新建城区良好的城市环境和建筑品质代表了当前人们对于现代化美好生活的追求,反过来使得人们对于传统的居住性历史街区认同感下降,甚至产生排斥心理。如前些年南京老城南“拆与保”之争,拆派认为拆街区是“危旧房改造”,拆改是改善民生之举,居住性历史街区既存价值几乎下降为零。

1.2.3 经济投入偏少保护整治动力不足

文物保护单位的公共属性决定了国家对其应尽的保护义务和权利。而构成居住性历史街区的大部分民居建筑则与文保单位不同,其保护与整治的实施主体是产权所有者。由于长期历史原因形成的产权破碎化及产权人本身多元化的特点,产权人在保护资金投入、保护意识和保护积极性等方面都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极大的增加了实施的难度。同时,由于保存现状差,居住性历史街区的改造往往需要较大投入,而其受益则不像商业性历史街区能较快达到一个令各方都能满意的程度,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这使得居民、开发部门、乃至政府部门都望而却步(林翔,2003)。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到,居住性历史街区和商业性历史街区相比,保护的困难更为突出。。

1.3 居住性历史街区的保护误区

1.3.1 大拆大建、彻底破坏

很多历史街区由于长期得不到修缮,居住环境恶劣,居民对改善生活环境有着强烈的需求,不少城市的历史街区在这时候被拆除殆尽。这样的改造方式不仅仅破坏了历史街区的物质实体,也抹去了代表城市记忆的城市传统生活方式。

1.3.2 保护性重建混淆真实历史遗存

部分街区在保护过程中,仅仅保留少量价值较高的文物保护单位或历史建筑,其余民居都拆除重建,以快速达到街区“整治”的目的。如湖州衣裳街在2009-2011年的整治改造中,仅保留了文保单位和少量价值较高的建筑,其余大部分民居都被拆后重建,形成了大量仅有装饰意义而无历史价值的假古董,混淆了后人对真实历史遗存的认知,街区的真实性和生活延续性遭到破坏(魏祥莉,2013)。

1.3.3 似是而非的改造新建破坏真实性

有些历史街区在改造过程中,过度或者不恰当使用传统建筑元素,完全忽视传统建筑的形式和功能。如徽派建筑马头墙主要用在山墙之上,作防火之用,由于和屋顶坡度的协调,一般分为三叠,比例比较舒缓。笔者注意到很多新建建筑在使用过程中,由于忽视马头墙本身的比例、形式和功能,导致了很多对马头墙不恰当的使用。

1.3.4 过度商业化、绅士化

部分历史街区在整治更新过程中,引入的商业资本为街区的改造提供资金,街区经营成本也会被抬得很高,需通过收取高额租金以获得回报,为此不得不改变原有居住功能或者提高居住档次,造成原住民无力回迁,改变了街区的社会结构,割裂了与传统生活的联系。如成都宽窄巷子完全改造成为了特色商业街区,而北京南池子地区改造过程中原有192个院落(以门牌号计),仅保留31个,其余院落均仿照传统四合院样式新建“豪宅”,彻底改变了原有社会结构(王伟英,2009)。

2 居住性历史街区保护整治的规划方法

2.1 总体策略

通过前文分析可以看到,以传统民居为主要内容并保留着传统生活方式的居住性历史街区历史价值和社会文化价值都非常突出,在当前保存不容乐观的现状下,其保护整治工作已经刻不容缓,否则有被新的城市建设进一步吞噬的威胁。

简单的“大拆大建”并不能为城市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并可能带来更多负面的社会影响。大规模的保护性重建和似是而非的改造新建破坏了历史街区的丰富性和真实性。过度的商业化和绅士化造成的居民迁出更是直接中断了历史街区的生活延续。

为了更好地恢复历史街区的活力,一方面要突出建筑和环境的综合整治,同时也需要对街区的功能进行适度的更新。总体而言,应当对居住性历史街区采取保护整治和适度功能更新相结合的总体策略。结合相关理论与研究,本文从规划原则、规划策略两个方面对这一问题进行进一步探讨。

2.2 规划原则

当前学术界公认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原则是:一、要保护历史的真实性,要尽量多的保存真正的历史遗物;二、要保持风貌的完整性,不但要保护历史建筑,还要保存构成整体风貌的所有要素;三、要维持生活的延续性,这里的居民要继续按自己的意愿生产、生活,要维持原有社会功能,促进地区经济活力(王景慧,1998)。这一论述更多侧重遗产的保护。从文化遗产保护的3个基本原则衍生开,思考整治与更新如何更好凸显居住性历史街区的特点和价值,本文提出如下3个方面的规划原则:

2.2.1 科学保护、真实完整

一般来说,真实性原则是针对遗产保护本身而言。由于传统民居属于砖木建筑,不像西方石构建筑历时久远,因此在整治和更新过程中能否从工艺和形式上符合本地传统民居的一般做法,就显得尤为重要。为了避免保护整治过程中假古董的出现,整治更新前需要对本地传统民居进行深入的科学研究,保证新的整治更新活动体现本地真实的建筑传统,并促进风貌完整性的改善和形成。

2.2.2 民生为本、活态生活

考虑到居住性历史街区的特殊性,其保护事关城市记忆和基层民生,掌握更多公共资源的政府应当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将居住性历史街区的保护整治当作改善民生的公益性事业来完成。历史街区原住民的保护是街区保护的重要内容。在保护过程中,应当始终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尊重并充分考虑当地居民的需求和意愿,保护原住民的传统生活方式,实现“活态保护”。

2.2.3 面向实施、有序更新

在更新过程中,应当采取小规模渐进式的更新方式,坚决反对大拆大建的改造。通过重点地块近期实施项目的带动,循序渐进、逐步推动街区的更新。小规模渐进式的另一个好处是可以针对近期亟待解决的重点问题,如环境改善、危房改造等局部的重要问题开展保护整治工作,避免一次性投入过大。

2.3 规划策略

2.3.1 遗产保护:明确保护内容范围,落实遗产保护措施

历史街区核心空间载体就是其中保存的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及其他历史遗存。因此,在整治更新工作开始之初,首要任务就是对街区内的建筑进行深入细致的调研,对于尚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能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的建筑物、构筑物可建议城市或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历史建筑,划定保护范围,确定保护要求,保证这类建筑的保护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3.2 风貌整治:制定建筑整治导则,弘扬本地建筑传统

为了促进历史街区风貌完整性的形成,对于街区内和传统风貌冲突的建筑,可在科学研究的基础上,制定符合本地建筑传统的建筑整治导则,依据导则进行整修改造。如歙县斗山街保护整治规划提出“外墙色彩应为白色,禁止大面积的彩色面砖、马赛克、彩色石子;采用传统的马头墙、小青瓦、坡屋面”,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歙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2001)。

2.3.3 环境优化:系统改善环境设施,提升街区宜居水平

充分考虑现代人居住生活的要求,对街区内的基础设施进行改善,环境品质进行提升。这一点对于居住性历史街区的保护非常重要,一方面可以增强居民对街区的认同感,同时也能更好凸显街区的价值。如北京在2007年由市、区两级政府投入专项资金,在平房院集中的东城、西城、崇文、宣武四个城区启动部分街巷综合改造修缮工程。其中基础设施改善内容包括户厕升级改造、“一户一水表”改造、“一户一电表”内线施工、上下水更新等。这一工程极大改善了北京旧城的形象。

2.3.4 功能更新:凸显文化服务社区,逐步增添街区活力

物质性衰败是历史街区保护问题的一个方面,功能性的衰退同样影响历史街区的生活品质和既有价值,因此功能更新必不可少。功能更新要避免过度的商业化对于居住环境的破坏,应当安排改善居住品质的社区服务或者有助于弘扬街区文化的文化设施用地。如苏州平江路历史街区保护规划中提出“更新发展用地”,严格控制其开发容量和环境风貌,并要求政府统筹安排,优先满足街区保护的各项用地要求(如文物古迹用地调整、配套服务设施用地等)。

3 绩溪中正坊—白石鼓历史文化街区的规划实践

3.1 绩溪县及中正坊—白石鼓历史街区概况

绩溪县位于安徽省南部,历史上为古徽州府“一府六县”之一。2007年3月,绩溪县被国务院正式批准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其中中正坊—白石鼓历史文化街区位于古城东部,是绩溪县历史城区最大的一处历史街区,其中的传统民居集中反映了徽州传统民居的建筑特色。和很多居住性历史街区类似,中正坊—白石鼓历史街区存在如下问题,包括整体风貌堪忧——传统民居和街巷改造较大,难以形成整体的历史风貌;历史建筑衰败——街区内现存的历史建筑普遍因年久失修、闲置不用造成质量日益恶化;公共空间缺失——街区内缺少必要的广场、绿地,不能满足居民生活的日常需要;基础设施落后——街区内的基础设施普遍存在老旧等问题,难以适应现代生活的需求。

3.2 开展区域民居研究,夯实保护整治基础

为了更好编制本次保护规划,首先对徽州民居进行了深入考察,结合徽州民居的相关研究,以徽州民居中常用的三合院单元作为参考,归纳了民居原型。规划搜集整理了绩溪传统民居建筑外观要素的各种做法,分类编制了建筑要素参考导则,主要包括:山墙——马头墙,正立面——一门二窗,大门门罩及外墙窗等3个方面,并对每类建筑要素提出了相应的引导要求。

以马头墙为例,规划提出了如下引导要求:(1)位置:马头墙用在民居山墙面,这是防火功能决定的结果,要尽量避免仅仅作为一种符号而泛滥使用。(2)样式:传统马头墙多为由中间向两侧跌落的三叠样式,这是和坡屋顶形式相适应的结果。要避免过多采用复杂的五叠样式。(3)尺度:马头墙的宽度一般为建筑进深,一般在7m到12m之间。(4)比例:马头墙的叠落高度一般为中间一叠宽度的四分之一左右和两侧两叠宽度的二分之一左右,比例感觉舒缓。(5)对称:马头墙不一定完全中轴对称,两侧叠落的两叠在宽度上不要求完全一致。(6)变体:有些民居仅在坡屋顶单坡使用两叠马头墙,可视为马头墙的一种变体。

对于正立面和其他建筑要素,规划也提出了相应的设计引导要求,规划希望通过对传统民居这些特点的总结、提炼,使得后续的保护整治工作在建筑形式上更多延续本地建筑传统,更多传递真实历史信息。

3.3 分类选择适宜措施,妥善开展保护整治

规划基于对街区内建筑的详细调研,根据建筑的风貌、年代、质量等综合因素,确定了5类保护整治措施,分别是保护修缮、维修改善、保留、拆除新建和拆除不建。其中新建建筑只占不到10%,且主要针对确定搬迁的现代建筑,体现了循序渐进的更新思路。

对各类整治措施,规划均结合建筑要素引导提出了相应的保护整治要求。

3.3.1 修缮导则

建议对现状破坏比较严重的部分,如门罩、墙脊、屋顶、门窗等进行重点修复。以门罩为例,修复要采用传统做法,并注意保证识别性,对现状保存较好的门罩可以采用玻璃覆罩等方式进行保护。

3.3.2 整修改造导则

整修改造以立面改造为主。改造的目标是形成整体的街巷风貌,应借鉴传统民居的做法和要素。从经济性角度出发,仅对街巷中可见的外墙、门罩和部分门窗进行重点改造。其他部分则酌情改造。在巷道立面上,仍然以马头墙为基本单元进行变化组合。有些建筑采用局部马头墙作为变化,以形成具有韵律感又反映传统风貌的巷道界面。

3.3.3 新建导则

新民居的平面布局延续了三合院形式,同时也考虑了现代人采光的需要,对于院落空间适当加以放大。需要说明的是,这样的示意只是想要说明传统的建筑形式和空间布局也可以适应现代生活的需要。至于具体的建筑形式,只要符合原有的肌理、高度和色彩等要求,合理利用马头墙等元素,在当地建造传统得到保持的前提下,居民是可以自由发挥的,不应当局限于单一的形式。

3.4 适度补充街区功能,提高增进街区活力

本着服务社区、凸显文化的原则,规划结合地块特点和街区发展的实际需求,对影剧院、粮食局、卫生局、组织部等更新地块分别提出了更新为徽剧院、民居客栈、社区活动中心、茶馆等功能(。在具体的建筑设计示意方面,力求融入街区环境,体现徽州民居的传统特点。下面重点介绍粮食局地块和影剧院地块:

1、粮食局地块——民居客栈

粮食局地块位于传统民居聚集区包围之中,同时属于中正坊—白石鼓历史文化街区的建设控制地带。原有的大体量办公建筑和周围的传统民居很不协调。随着粮食局的搬迁,地块需要结合历史街区的保护利用进行更新。由于处在以居住功能为主的历史街区之中,古城控规将地块规划为服务业用地,街区规划中建议作为民居客栈,以符合居住片区较为安静的氛围。

规划中,以改善历史街区整体风貌为出发点,对该地块的建筑设计提出设想。在平面布局上,重点考虑同历史城区居住片区原有肌理的协调,采用三合院形式进行组织安排,延续了较高的建筑密度,只是在中间设置一处小型园林,作为整个建筑的景观中心。在建筑的色彩、尺度和建筑元素的采用上,尽量利用当地原有建筑要素,形成和周边传统民居融为一体的建筑形象,形成完整的街巷风貌

2、影剧院地块——徽剧院和徽剧研究中心

影剧院地块紧邻绩溪古城中心,规划中仍然希望保持并延续原有的公共服务功能,古城控规将地块规划为展览用地,规划中建议作为徽剧院和徽剧研究中心,一方面延续了影剧院原有的功能,另一方面可以加强古城中心的文化展示作用。在具体的建筑设计上,仍然以改善历史城区整体风貌为目标。在平面布局上,采用三合院组合的院落式平面,适应原有肌理。同时结合古徽州传统戏台的做法,以一个放大露天院落作为徽剧院的观赏场地。建筑外观上仍然以传统建筑风貌为主,以取得和周边环境的协调。

3.5 结合水圳系统整治,美化提升街区环境

在环境优化方面,规划结合街区内的特色系统——水圳系统进行综合考虑。传统水圳在提供清洁生活饮用水、满足日常生活洗涤需要、及时排除雨水污水、提供稳定消防用水源、调节区域小气候环境、丰富城镇景观和构建特色公共开放空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规划结合水圳系统的恢复和沿水圳两侧的环境整治,从两个方面对街区整体环境品质进行提升。

1、结合水圳改善排水系统

规划改造排水系统,实现雨污分流,改善水圳水质,满足日常洗涤、消防供水需求。通过改造水圳断面,将污水排水干管埋于水圳下方,实现雨污分流,改善水圳水质。

2、结合水圳营造开放空间

通过系统的规划手段,整体提升水圳沿线的环境品质。同时结合重要的设施和价值突出的建筑等地段,设置景观节点,通过开放空间的设计,优化美化街区内部环境,提升街区的宜居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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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绩溪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整治修建性详细规划[Z].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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