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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审计员履职报告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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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委员会的设立改善了企业内部控制质量吗?

摘要:近年来的理论研究表明,学者们对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在改善内部控制质量中的作用存在争议。本文首先进行相关的文献回顾,进而总结出导致审计委员会无法改善内部控制质量的原因主要是其独立性不强和履职情况有待改善,最后针对这两个原因提出了相应的建议,以期能为促进该制度安排的完善做出一点理论的贡献。

关键词:审计委员会;内部控制质量;独立性;履职

一、前言

内部控制通常被认为可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保护投资者利益。我国财政部等五部委在2008年制定并颁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并明确指出:内部控制的目的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随后颁布的相关配套指引则明确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财务报告等都属于企业内部控制的范围。但是近年来,随着三鹿、中航油、南方航空等企业内控失败事件的曝光,引发了资本市场广大投资者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质量的担忧。

内部控制是由企业全体员工负责执行的,目的在于合理保证企业的经营合法合规及财务报告信息完整可靠,其能否有效发挥作用与企业的内部治理联系密切。参考美国的做法,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明确规定企业应当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负责对企业内部控制进行审查,并对内控的实施及自我评价情况进行监督、协调内部控制审计等。也就是说,审计委员会作为公司治理结构中监督内部控制运行的专门机构,理论上来说应该可以提高内部控制的质量。审计委员会制度在我国已经经过十余年的实践与发展,绝大部分上市公司都已经设立了审计委员会。在国外,审计委员会也已被实务界及理论界证实是一种有效的上司公司治理机制。但是,有研究指出,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的设立更多的是为了满足监管机构的要求及安抚媒体、传递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等信号。因而,在中国独特的经济运行背景下,借鉴西方发达国家设立起来的审计委员会是否能改善公司治理,提高内部控制质量这个问题十分值得进行探讨。对此,国内学者已经进行了广泛的研究,但是结论存在争议。

二、理论研究成果回顾

杨忠莲和杨振慧(2006)指出公司审计委员会的设立可以减少财务报表重述的发生,即审计委员会能一定程度地帮助改善财务报告的质量。宋绍清和张瑶(2008)发现,设立审计委员会可以增加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程度。张先治和戴文涛(2010)使用问卷调查,发现审计委员会的设立对企业内部控制有积极的影响。宋文阁和荣华旭(2012)发现审计委员会的设立有利于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证明了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所做规定的合理性。董卉娜和朱志雄(2012)发现,审计委员会设立时间、规模和独立性等特征对内部控制质量有正面影响。刘焱和姚海鑫(2014)指出,专业的审计委员会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质量。但是另一方面,部分学者认为审计委员会并没有发挥对内部控制的监督作用。其中,程晓陵和王怀明(2008)研究发现,审计委员会的设立能提高公司绩效,但对财务报告质量和公司对法律法规遵循影响不明显。洪剑峭和方军雄(2009)实证研究发现,审计委员会没有发挥提高会计盈余质量的作用,并指出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制度的设计尚不完善。鄢志娟等(2012)使用案例研究的方法,发现审计委员会的功能不完善会造成公司财务报告的违规。陈汉文和王韦程(2014)则发现审计委员会在内部控制质量改善中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从以上研究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质量影响的文献回顾中可以看出,审计委员会作为治理结构中监督内部控制运行的专项机构,其对内部控制的治理效果并未得到学术界的一致认同,有相当一部分学者认为审计委员会并未发挥改善内部控制的作用,没有达到监管机构制定审计委员会制度的初衷。那么,是什么原因使得这样一个理论上可行,在美国可行的一个制度在中国企业的治理效果打了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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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解决问题阶段动员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刚才,品谋同志代表人大党组对机关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分析检查阶段作了一个很好的总结。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对市人大机关下一步的解决问题阶段也做了很好的部署。应该讲,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前两个阶段的工作都做得很好,群众对前两个阶段的测评满意度达到97.3%。群众能够满意,前两个阶段能够取得实质性的效果,跟全体机关干部的努力是分不开的,对下一步促进市人大工作更上一个台阶是相当有帮助的。下面,我补充几点意见,强调几个问题:

一、要继续充分发挥人大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善始善终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搞好

首先,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每一位党组成员、机关党员同志,都有一个昂扬的精神状态。精神状态决定了工作效率和工作成果,疲疲沓沓、拖拖拉拉、无心干事,这样是干不好工作的。第二,要有扎实的工作作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同志每抓一项工作都要实实在在,讲求实效,不做则已,一做就要成功、一做就要有成效,不要注重外表、注重形式,要注重实效。第三,要率先垂范,团结和带领全体同志一起来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善始善终把人大机关的学习实践活动搞好。

二、要紧紧抓住解决问题这个重点,认真落实市委关于第三阶段的几个要求

下一步要实实在在解决的问题是:

(一)首先是怎么抓好人大的自身建设问题。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能否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的自身建设。为此,今后要注重做好如下三方面的工作。第一,要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的作用。要健全和完善地方党委领导同级人大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各项制度,尤其是人大党组要主动跟党委提出意见和协商,形成一种制度。作为地方党委来说,一是应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的总体工作布局,坚持地方党委常委会每年定期听取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汇报制度,向人大常委会党组和人大常委会提出任务和要求;二是坚持地方党委领导同志分工联系人大工作的制度,及时研究和解决人大工作中的问题;三是坚持地方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和工作机构负责人列席地方党委有关重要会议的制度;四是坚持和完善人大常委会及工作机构参加地方党委组织重大调研活动的制度;五是坚持和完善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培养、选拔、交流制度,优化人大机关干部队伍结构,大胆起用优秀人才;六是要建立和健全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核心作用的各项制度,坚持和完善党组工作规范,建立健全党组议事制度,严格决策程序,实现党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七是坚持人大党组向地方党委汇报工作制度,及时报告人大工作中遇到的、需要地方党委讨论研究并帮助解决的重大问题;八是坚持和完善人大党组落实地方党委重大决策的责任制度,加强对地方党委重大决策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九是坚持和完善党组培养、选拔人大机关干部的制度,抓好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人大机关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第二,规范和完善地方人大常委会的机构设置。人大的机构设置应根据人大工作的需要大胆创新,把逐步“适当扩充”与“优化结构”有机结合起来。要适当调整和增加人大工作委员会的设置,继续加快人大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年轻化的步伐,扩大专家学者在人大工作委员会的比重,适当调整人大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性别,逐步提高常委会委员担任人大工作委员职务的比例。第三,加强地方人大常委会的议事制度建设。人大履行职能主要是通过会议进行的。要按照新的形势、新的要求,修改和建立健全好地方人大常委会的议事制度。今后要适当增加人大的开会时间,增加会议审议时间,调整人大会议的报告内容。其次,要完善操作性强的会议制度。目前在人代会上审议议题,往往是“领导”代表发言多,普通代表发言少;肯定成绩多,批评建议少;谈自身工作多,议全局大事少。今后,要探索建立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审议中的发言制度,逐步引进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辩论机制,规范常委会会议联组审议制度。

(二)重点是怎样抓好人大的监督工作问题。监督法的颁布实施,对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深刻领会监督法,主动适应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为惠州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对市人大常委会来说,就是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从长远着想、从现在做起,围绕履行职能使命,抓几件大事。因为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国家权力机关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职责的重要内容。因此,如何进一步规范人大监督工作程序,完善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是今后要重点推进的一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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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受托责任呼唤注册会计师审计

【摘 要】 受托责任是高校在办学过程中应履行的职责,如何评价高校的履责情况是目前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文章提出了“借鉴注册会计师审计的鉴证作用,将高校的财务报告纳入注册会计师审计范围”的设想,分析了高校实行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存在的障碍和构建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建议。

【关键词】 高等学校; 注册会计师; 审计

一、财务报告是高校财务受托责任的载体

高校作为非营利性质的公共部门,从政府取得各种教育资源,承担着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的责任。要保证资源被恰当的使用,如实反映管理者的经营管理责任,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财务会计概念第4号公告》提出的财务报告目标中指出,“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报告,应当向当前和潜在的资源提供者和其他报告使用者提供信息”,以“评价非企业组织的管理者履行经营管理责任的成绩以及其他业绩的表现”。因此,为公正评价高校管理的受托责任,借鉴《财务会计概念第4号公告》的内容,高校应当定期编制反映管理者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财务报告,真实地披露部门预算的执行、财务资源的有效运用、资产的保值与增值等责任的履行情况。

当然,高校管理的责任与企业经营的受托责任履行过程中环环相扣的利益驱动相比,具有履行和实现机制的复杂性,无法用一些关键性的财务指标(如每股收益率、资本收益增长率等)来衡量和评价高校履行受托责任和受托业绩的实现程度,从而解除高校的受托责任。因此,按照新公共管理的思路,为评估高校受托责任的实际履行情况,必须借助财务报告的披露,提供相应的财务活动和财务状况,反映高校法定预算的遵从、业绩的实现等信息,并通过专家独立的职业判断,以证明筹集及使用资源的目的是合理有效,并帮助社会了解和评价高校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

二、受托责任是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基础

基于对受托责任的鉴证是注册会计师的独立审计制度的基本内容,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监督的一种新形式。随着社会对公共经济责任要求的提高,高校作为教育资源的经营和管理者,其运行节约、效率、效果如何,越来越为社会大众所关注,但出于现实考虑,公众和政府自然不可能亲自对高校的运行和管理进行监督和考察,因此,美国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GASB)在《公认审计准则》公告中要求“为保证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报表应披露的材料均给予了真实的反映,该报表后还要附有一名独立审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而我国2009年10月颁布实施的《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2009]56号)所提出的“将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大中专院校以及基金会等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报表纳入注册会计师审计范围”,正是顺应了社会对高校受托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客观、公正评价的要求,通过赋予独立审计机构来达到对高校使用资源情况的最终控制。

三、实施注册会计师审计存在的问题及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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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煤炭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探讨

企业社会责任(简称CSA)是目前政府和企业等关注和认可的话题。2008年1月4日,国务院国资委下发了《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2009年5月25日,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在京《2008年社会责任报告》,这是中电投集团组建六年以来的第一份社会责任报告。“2009中国工业经济行业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会”26日在京举行,19家企业和协会了自己的社会责任报告。这是国内首次集中社会责任报告,表明履行社会责任已逐步成为我国工业企业和行业的自觉行动。温总理说:“企业家身上应流淌着道德的血液!如何推进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是当前研究热点;煤炭企业作为国家的基础能源产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更应走在前面。”

一、煤企履行社会责任的必要性

1、煤企社会责任的内涵

David认为CSR是决策和行动的采取,至少要部分考虑企业直接的经济和技术利益以外的原因。后来,戴维斯与他的合作者布洛姆斯特朗进一步明确指出社会责任是决策者在考虑自己的利益的同时,也有义务采取措施以保护和改善社会福利。美国佐治亚大学教授卡罗尔(Archie B. Carroll)认为CSR是指某一特定时期社会寄希望于企业履行之义务;社会不仅要求企业实现其经济上的使命,而且期望其能够遵法度、重伦理、行公益。卢代富认为CSR 就是指企业在谋求股东利润最大化之外所负有的维护和增进社会利益的义务。企业社会责任包括对雇员的责任、对消费者的责任、对债权人的责任、对环境、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责任、对所在社区经济发展的责任、对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的责任。叶祥松、黎友焕在《广东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中说“ 企业社会责任包括两个特征,第一是法律和制度要求的强制性的社会责任,这类企业社会责任往往是通过相应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等制度的制定来强制推行的。第二是道德和价值观念要求的自发的社会责任,这类企业社会责任的推行是建立在企业文化中对人、自然、社会和谐关系的认可上,体现了企业家自身的人文素质与价值观念。”

由此,煤炭企业的社会责任为:煤炭企业在谋求利润最大化之外对利益相关方包括员工、消费者、债权人、政府、所在社区、当地环境和社会等承担的责任。包括法律和制度对煤炭企业要求的社会责任和煤炭企业道德和价值观方面自发履行的社会责任。

2、煤企履行社会责任的必要性

(1)是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CSR是煤炭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CSR有助于企业吸引、培养和保留人才。一支综合素质高、热爱企业的员工队伍是企业最宝贵的财富。CSR的内容之一就是对员工负责。包括为其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条件和职业发展空间;建立制度化、多层次的培训和员工发展体系,以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为员工的成长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企业将遵守劳动合同法,保证员工享有合法权益等,这些都有助企业吸引、培养和保留人才。

CSR会给企业赢得良好的社会信誉、产品品牌和持续创造力。这些是企业可利用的无形资产,能使企业在竞争中获得更加有利的地位。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利于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CSR意味着企业将秉承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循环经济的发展道路,符合时代要求,利于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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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公司财务治理内部监控结构的探讨

【摘要】上市公司建立以独立董事为主的“审计委员会”制度后,内部监督结构发生了变化。但如何理顺各监督主体的管理关系以及各自职责,成为保证监督质量和效果并节约监督成本的关键。本文的思路是:以现有法规为基础,从完善监督机制着手,构建以监事会为龙头,审计委员会为核心,内部审计机构为骨干,会计部门为基础的四个层次监督主体,并形成各司其职纵横交错式的监督体系。

财务治理作为公司治理的一个核心子系统,指的是通过一定的财务治理结构安排,合理配置剩余索取权,以形成一种科学的财务约束机制和相互制衡机制,(林钟高,20041。财务治理的目的是协调公司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和权责关系,以保证企业财务行为的合理性、科学性、效率性和规范化。不同的公司治理结构安排,形成有相应的财务治理行为主体,不同的财务治理行为主体也就造就了不同的财务监控模式。

众所周知,公司治理结构主要有“一元制”和“二元制”两种模式,因此。构成财务治理行为主体的也就有“一元制”下的“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三个层面以及“二元制”下的“股东会、监事会、董事会和经理层”四个层面两种形态。相应地,财务治理的内部监控模式,从理论上来说也就应该分为“三层次”监督和“四层次”监督。但财务治理的监控实践却不是这样,而是多为“三层次”,即“一元制”下的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机构和财务部门,“二元制”下的监事会、内部审计机构和财务部门。我国是“二元制”公司治理结构模式,但由于实践中监事会形同虚设,所以又引入了“一元制”公司治理结构下的以独立董事为主的“审计委员会”制度。这样就形成了我国现阶段的“四层次”监控模式。但由于法规建设的滞后和不完善,公司内部的监督层次和监督职责范围没有理顺,使改革期望的作用没能得到很好发挥。

笔者认为,企业内部财务监控机构职责的安排要跳出现有规定的公司治理模式约束。从世界范围看,无论是“一元制”,还是正规或非正规的“二元制”,在实践中都出现了问题。同时,我们还要明确,公司治理无论你怎么安排,其最主要目的还是在于监督或控制以维护所有股东及相关利益关系人的利益,因此不能寄希望于通过独立董事制度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何况,我国的独立董事们都是兼职且多是某一领域或方面的理论专家。基于这种认识以及关系理论,对我国公司内部财务监督层次的职责安排作如下探讨。

一、监事会的监督职责构建

监事会是公司内部的最高监督机关,负责对第一层次关系的审查监督,因而它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向全体股东负责。新修订的《公司法》对监事会的职责规定为7个方面,但公司法的上述规定是在没有建立审计委员会情况下制定的,建立了审计委员会后,考虑到审计委员会的建立目的和避免与其职责重叠,监事会的职责应作适当调整。具体可调整为四个方面:一是监督审计委员会的人员聘任和职责履行质量;二是稽核审查董事会预提交股东大会的对外财务报告和利润分配预案;三是对公司董事会成员(包含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日常监督;四是赋予特殊情况下的外部审计机构聘请权。监督对象的重心应该是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履行和公司的财务报告。

(一)监督审计委员会的人员聘任和职责履行质量

“审计委员会”对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发挥过重大作用,但并不是有了审计委员会,公司财务就一定不会出现问题,美国的实践已经证明。我国“审计委员会”才处于起步阶段,加上工作环境、工作经验和人员大多是外部独立董事等因素影响,其作用和职责履行情况就可想而知。因此,监事会作为公司内部的最后一道监督环节,对审计委员会监督显得非常重要。监事会对审计委员会监督,不仅要对其进行业务职责监督,也要对其人员的来源和质量进行监督,防止出现另一种形式的“内部人控制”现象。由于审计委员会成员大部分是独立董事,他们参加一切董事会的会议和重大决策,因而,监事会通过监督只要能够保证审计委员会有效、客观、诚实地履行职责,监事会的基本监督目标就实现了。所以,应作为监事会的首要职责。美国“审计委员会”制度是世界上最为健全的国家,但为什么财务造假案件还是存在?一个重要方面是对审计委员会的制衡监督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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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部干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我区审计机关效能建设,不断改进审计机关工作作风,依据《关于加强区机关干部管理的规定》(委办发[]18号)和《区科级领导干部外出管理规定》(委办发[]17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局实际情况,修订完善本规定。

第二条 各股室和全体工作人员要模范遵纪守法,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式,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审计,提高工作效能,做到勤政廉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二章 行为要求

第三条 各股室和全体工作人员对区委、区政府和局党支部、局务会议作出的决定、决议、意见和指示必须坚决贯彻执行,确保令行禁止,并保质保量地完成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执行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局领导报告。

第四条 全局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市机关工作人员五条禁令》和《区机关干部“八条禁令”》。

第五条实行办公公示化。

(一)标志办公。在办公桌上摆放有本人相片及注明部门、姓名、职务的桌牌,人员上岗时,必须佩带与桌牌内容相同的胸卡;审计人员外出审计时,必须出示审计资格证件。

(二)办公公示。明示审计机关工作职责、审计工作程序、审计工作规范要求、审计组成员姓名。群众到局机关办事时,承办人必须一次性告知办事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依据、办事程序和所需的书面材料,并印制成办事指南,以备索或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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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优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上饶市信州区审计局一直以来把“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能”与“优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开展审计工作。主要做法是:

一、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能

1.注重加大对违规违纪资金的查处。2009年我局共完成审计项目72个,审计总金额10.15亿元。查出违规违纪资金1 439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1.36亿元,责成被审计单位整改到位或调账处理1.35亿元,归还原资金渠道近4 000万元。对严重违纪的区就业局进行了移送。

2.注重加大对重点领域的监督。去年我局安排了新农村建设资金、社保五项基金、民政优抚和退伍安置资金等4个专项资金的审计,这些资金涉及重要部门,为领导关注的重点、社会群众关心的焦点。对工程建设领域,我们也进行了严格审计。全年共审计政府投资项目22个,工程造价1.83亿元,核减4 870万元,核减率达26%,为政府和部门节约了大量资金。

3.注重加大对查出问题的整改。去年我们在各项审计中,揭示资金管理、使用和效益等方面存在的问题432个,编报审计要情1篇,提出审计建议91条、整改意见56条,涉及到的单位认真进行了整改。

二、在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中,优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1.在审计计划上科学统筹。我们紧紧围绕党政关切、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突出重点,统筹好全年的审计项目计划。在本级财政算预算执行审计中,我们安排审计了8个预算部门和2项专项资金,使预算执行审计更加深入。在财务收支和经济责任审计中,把公共机构用能审计纳入进来,确保三年内国家节能目标的完成。将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结合起来,审计中注重领导干部的履职能力。

2.在审计力量上合理配置。我们克服一线审计人员少、各项任务重的困难,采取科室分工、全员投入的办法,在完成常规审计任务的同时,积极做好政府交办、上级安排、协调服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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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程监理过程中做好主动控制的思考

【摘要】一切安全或质量(责任)事故,都是主动控制不到位的结果。作为监理工程师应树立正确的职业风险意识.从现场监理工作的任务和目标出发,通过建设程序方面、资质审查方面、安全生产方面及质量管理方面的主动控制,切实履行监理职责,进而降低职业风险。

【关键词】工程监理;风险意识;主动控制;安全质量管理

对个人而言,无论什么工作,无论是否履行职责,职业风险始终不同程度地伴随着你走完职业生涯。在实施现场监理、处理具体问题过程中过分地强调保护自己,只能致使政府主管部门不高兴,委托监理的建设单位不满意,现场的施工单位不认同,带来的是对监理的信任和监理价值的危机。树立正确的风险意识,将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利益与职业风险一体化,把监理管理职责与社会责任统一起来;把有效的主动控制与施工安全、质量和进度的总要求统一起来:把重点做好主动控制与全面履行监理职责统一起来。避免走入单纯规避风险的认识误区,切实做好各项监理的主动控制工作,达到既履行了监理职责,又降低了职业风险的目的。

1 树立正确的职业风险意识

监理的最大风险是安全和质量事故,所有安全和质量(责任)事故,都是主动控制缺失的结果。在处理一切监理工作中,是采取消极的“规避责任、保护自己”的态度,还是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地运用“主动控制”的方法,全面履行监理职责,完成监理任务,把职业风险降到最低,思想认识上的不同,必然形成截然不同的结果。主动,指“不待外力推动而自觉行动”;控制,指“掌握,支配,使不越出一定的范围”。作为监理业务中的主动控制(事前控制、前瞻式控制),就是有针对性地、有计划地、有目标地在事件发生之前,主动地掌握事物发展的自然规律,达到预想的结果。如:在可能发生事件以前,高度重视对施工单位和人员资质和资格的审查,避免无资质的单位违法施工和无资格人员违法上岗;审查专项施工方案,避免不科学、不规范的盲目施工:建筑材料进场进行检验和复试,避免不合格材料用于建筑实体;进行隐蔽工程验收,避免工程质量隐患和返工造成损失;控制重大危险源,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一般说来,主动行为都发生在事件以前。如果能自觉地掌握未来可能发生安全和质量事故的动因,通过监理的支配权力,就能使施工过程不越出一定的范围地按建设程序、施工规范和设计文件进行,实现财产和生命安全的目标。

规避,即“想方设法躲开、回避”的意思,可以理解为事前想到退路、事后如何自保。“规避”与风险理论中的“回避”有着本质的区别。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监理合同规定了监理的责任,赋予了监理权力。履行责任、行使权力,是监理的神圣职责。在监理工作中从“规避”着想,面对重如泰山的责任,采取“躲开,回避”的态度,从法律约束层面上分析,是一种和极不负责的态度;从规范职业道德层面上要求,是一种违背社会公德,极为可耻的行为。

如:平时不加强巡视检查,放任施工,容忍事后返工现象;发现施工中存在重大问题,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了事;事前不进行调查研究、加强控制,事中不采取措施、督促整改,事后扯皮推诿、不履行报告责任。相对于主动控制,采取规避的方法只能造成不可逆转的风险后果,那就是经济的损失和生命的代价。一旦事故发生了,除造成了现场重大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外,还给社会、企业、受害者、责任人及家庭所有成员带来精神上的、永久延续的、无可弥补的巨大伤痛。当事人等待的只有行政或刑事责任的落实和处罚,这时建设三方都已失去了主动控制的机会。事故发生的概率也许不大,但对于直接承受其后果的受害者或责任人却是百分之百的灾难。善良人悔恨的眼泪在血淋淋的现实面前是那么地苍白和无力。实际上,这种令受害亲人捶胸顿足、责任人痛心疾首、所有当事人不堪回首的情景,已经给我们敲响了一次又一次的警钟。严重的错误和沉痛的教训告诫我们:面对世间最为宝贵的人的生命安全,一定要主动,一定要事前。

实施建设工程监理以来,极少见到专门报道建设工程中发生“不可抗力”自然事故的新闻或案例。过去历史的实践证明,建设工程中一切安全和质量(责任)事故,都是(建设、施工、监理三方中一方或多方)主动(事前)控制不到位的结果。全面、准确、及时地运用一切主动控制的方法和手段是防止安全和质量事故发生,降低监理职业风险的唯一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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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审计委员会制度的发展历程

我国证监会在其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要求上市公司聘任适当人员担任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为我国上市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提供了可能。而审计委员会在美国等西方国家已有半个多世纪的历史,积累了大量而丰富的经验。回顾一下美国审计委员会制度的建设历程,必能得到一些启示,以推动我国公司治理的发展。

一、审计委员会制度的萌芽阶段

1940年,美国发生了震惊资本市场的“Mekesson & Robbins”舞弊案,使得社会公众开始对上市公司的财务会计信息的质量、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及其专业胜任能力产生了怀疑。于是,证券交易理事会(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前身)马上在其的一系列会计文告中,建议由董事会设立一个专门委员会。该委员会由非执行董事组成,代表股东负责挑选审计公司会计报表的注册会计师,参与洽谈审计范围与合同,以增强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避免类似案件的再次发生。这一利用专门委员会来弥补外部审计监督功能缺陷的制度安排便是审计委员会制度的最初渊源。紧接着,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和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也了公告,支持建立审计委员会的建议。

然而,刚开始审计委员会制度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直到20世纪70年代,水门事件的发生暴露了上市公司中各项含糊基金以及各种政治捐赠和海外贿赂等不法行为,才开始引起了人们对审计委员会角色与责任的广泛讨论。1972年,SEC对设立审计委员会有了明确的规定,要求所有上市公司设立由外部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并于1974年进一步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必须在招股说明书中说明董事会是否设立审计委员会。

作为积极响应,同年美国三大证券交易机构纷纷对上市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进行规范。纽约证券交易所强制要求所有在该所上市的公司必须设立全部由独立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纳斯达克(NASDAQ)要求上市公司必须设立由大多数独立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美国证券交易所也建议所有上市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但此时仅有证券交易机构的强制要求,尚未有行政部门法令上的限制。

二、审计委员会制度的发展阶段

虽然SEC与美国三大证券交易机构强制要求上市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但对于审计委员会的职能与责任及如何开展活动,一直都没有明确规定。随着董事会参与公司治理需求的日益增加,特别是牵涉到董事会的法律诉讼案的频繁发生,加强对董事会非法行为监管的意识越来越强。董事会职责的不断扩大,推动了审计委员会监管的立法。

1977年,美国国会通过制定了外国公司贿赂惯例法(FCPA)以加强对公司的治理。根据FCPA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有权调查公司对外国企业的非法支付和非法捐赠。在调查完毕之后,审计委员会应撰写详细的报告,说明公司的可疑交易,并将这些问题向SEC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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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监督 开拓人大监督工作新局面

过去一年,鄂尔多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健全制度、创新方式,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不断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提升监督水平,推动了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主动聚焦中心工作 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扶贫攻坚事关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市人大常委会对此高度重视。2016年11月下旬到12月上旬,常委会组织五级人大代表,对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集中视察。代表们深入扶贫项目专业合作社了解运行情况,实地查看扶贫点小聚居建设情况,走进贫困户家中开展走访调查。在集中视察的基础上,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要在巩固成果的前提下,整合资源、精准施策,狠抓产业扶贫,壮大脱贫增收支柱,完善脱贫政策体系,汇聚脱贫强大合力。

凝聚发展共识,回应社会关切。常委会以问题为导向,深入一线开展调研。围绕扶贫攻坚、落实民族政策、促进城市核心区民办幼儿教育发展和全市校园足球发展等一系列民生问题,常委会主动强化监督,惠及民生。围绕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市文化旅游业发展、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煤化工科技创新示范基地等一系列问题,常委会主动聚焦中心工作,加快推动地区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围绕推进司法公平正义,常委会组织对全市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等一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起公益诉讼点工作情况的报告,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完善监督方式 跟踪督办推动问题解决

连续跟踪问效,维护监督刚性。常委会连续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指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对存在问题加大问责力度,全面整改落实,切实维护人大监督和审计监督的严肃性。

督促整改落实,筑牢生态屏障。常委会结合贯彻落实新《环保法》,通过跟踪督查,推动市政府制定出台《鄂尔多斯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试点工作方案》,编制《全市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全市环境承载力规划》,出台“四个一律不批”政策规定。对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促进了审议意见的落实。

督办工作中,常委会紧盯问题落实,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及时书面报告落实情况,要求承担监督任务的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常过问、常督促、常查看,及时了解办理情况。对办理中存在的实际难题,多方协调,帮助解决,促进审议意见更好地落实。通过跟踪督办,常委会基本上实现用“监督―落实―再监督―再落实”的方式解决问题,体现了人大监督刚性,凸显了人大监督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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