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安全生产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范文精选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十篇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安全生产事故排查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实施监管监察,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全文阅读

安全生产事故行政制度

第一条为了有效避免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安全生产事故相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和经济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区安全生产事故行政(经济)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

第二条下列单位的行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负有失职、渎职领导责任的,适用本暂行规定:

(一)签订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的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委办局、区属公司(以下统称履约单位);

(二)未签有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对安全生产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区政府有关部门(以下简称政府部门);

(三)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校长和直接责任人员。

第三条安全生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凡发生下列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当追究责任人员行政责任或者经济责任的,适用本暂行规定:

(一)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一次死亡2人的;

全文阅读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全文阅读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职工的生命安全,维持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

1.2 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江苏安全生产条例》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工作。

1.4 应急预案体系

全文阅读

观看安全生产事故感想

观看安全生产事故感想.

2006年6月是全国安全月,这次主题是“遵章守法、关爱生命”。我在观看了安全事故板报后,现场的情景触动了我的内心,思想发生了很大的转变,一幅幅画面映入眼连,内心此起披拂,感受到生命的可贵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真爱生命、关爱幸福、善待自己和他人。

事故原因表明我们的职工在安全生产过程中违章较多但后果是严重的难以挽回的。安全生产的前提是遵章守法。切实做到安全生产提高安全意识从每一天的工作做起,从一点一滴开始。职工生产在第一线,现场环境复杂有时存在着不确定的因素,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和处理问题时,应时刻保持冷静的头脑并不断提高业务技能以不变应万变,防范各种突况。

每一位职工都要有危机意识,事故是对思想麻痹者的惩罚。切莫让一时的疏忽,成为你终身的遗憾。

这次观看完之后还使我认识到班组安全管理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作为企业各项制度的执行者,班组安全第一责任人,班组长必须实实在在,认认真真的作好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是在工作中,班组长应多留心,随时掌握组员的情绪和行为变化等情况。发现有波动者,必须采取不同方式加以疏导和解决,避免事故的发生。只有这样班组这个集体才会更有活力,长期安全才能有保障。

活动中我们乙班每一位员工立足于本岗、深刻体会遵章守法对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安全生产关爱着每一位家庭的幸福和美满,幸福是人生最大的愿望,安全生产才是人生幸福的基础。

乙班:xxxxx

观后感

全文阅读

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第一条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严格追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正确适用事故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以下简称事故发生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等有关责任人员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适用本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和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事故发生单位是指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

本规定所称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局长、矿长(含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上一年年收入,属于国有生产经营单位的,是指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所确定的上一年年收入总额;属于非国有生产经营单位的,是指经财务、税务部门核定的上一年年收入总额。

第五条《条例》所称的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依照下列情形认定:

(一)报告事故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属于迟报;

全文阅读

生产安全事故处置通知

一、适用范围及原则

(一)本程序适用于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二)事故调查处理应当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符合客观公正、依法依规和提高效率的要求。

二、报告时间、程序及内容

(一)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及时报区委、区政府,并逐级上报市相关部门,每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二)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三、接报和处置

区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报告的伤亡人数和现场情况,立即通知相关人员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

全文阅读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细则

第一条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严格追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正确适用事故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以下简称事故发生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等有关责任人员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适用本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和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事故发生单位是指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

本规定所称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局长、矿长(含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上一年年收入,属于国有生产经营单位的,是指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所确定的上一年年收入总额;属于非国有生产经营单位的,是指经财务、税务部门核定的上一年年收入总额。

第五条《条例》所称的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依照下列情形认定:

(一)报告事故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属于迟报;

全文阅读

遏制生产安全事故通知

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办发〔**〕243号)和《专题部署近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183号)精神,为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以及“国庆”、“元旦”佳节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现就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明安全生产责任

近一段时间,全市道路交通、煤矿、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行业和领域相继发生多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万州“7·31”道路交通事故死亡3人、伤46人;万州“7·27”危化品燃烧事故死亡5人;酉阳“8·5”水电工程民爆事故死亡5人;合川“8·22”煤矿瓦斯爆炸死亡7人。这些惨痛的事故为我们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敲响了警钟。目前,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是部分行业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暴露出一些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对此必须高度重视,进一步明确整改措施。

做好当前安全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和“国庆”、“元旦”佳节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具有极端重要性,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领导班子要专题研究,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当前各项工作的突出地位,认真制订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安全责任,改进作风,深入一线,亲自部署和检查安全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行政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责任制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分兵把口管好各行各业的安全生产,坚决防止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深入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今年5月,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我县部署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从目前的情况看,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可忽视,一些单位进展迟缓,措施不到位,整治效果差。因此,县政府决定,从9月10日起到12月20日,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为期100天的“百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并成立县长江涛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廷剑任副组长,县府办、安监、公安、交通、建委、教委、水务、旅游、农业、质监、卫生、林业、工商、市政、环保、监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安监局,龙飞兼任主任。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县安办《转发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指导意见的通知》(足安办〔**〕24号)要求,认真对照各自职能职责和管理权限,继续深化道路、水运、煤矿、商贸、建设工程、民爆器材、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人口密集场所消防等行业和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分级管理制度。对目前具有高危风险的重大危险源、重点隐患单位要派驻“一对一”现场督导组全程监管。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该退出的退出,该停业的坚决停业,该关闭的坚决关闭。

全文阅读

事故现场安全生产论文

1事故现场勘查

1)事故发生后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减速器、电动机散落在坠落点四周;2)a.事故发生后破裂的驱动电动机,断口检查无陈旧裂痕;b.电动机出厂日期为2002年3月(非原配电动机);3)a.事故发生后破裂的减速器,断口检查无陈旧裂痕;b.箱内无机油痕迹;c.固定减速器箱盖的2个内六角螺栓滑丝窜动。4)事故现场找到2只M12螺栓,与本厂同一制造单位同型号电动单梁起重机的大车驱动机构减速器固定螺栓对比相符,因此确认这2只螺栓为坠落减速器上的固定螺栓;5)事故发生后减速器所在端梁安装位置情况:b点和d点螺栓脱扣;a点和c点螺栓断裂,断头埋在钢板中,a点断头为新断裂痕迹,c点断头四周约有3mm陈旧锈迹,中间断口也是陈旧痕迹:6)事故电动单梁起重机由河南省某公司制造,制造日期2011年6月,某某公司进行安装,安装监督检验结束日期2012年11月26日,日常维护保养由某某某公司负责。

2事故分析

大车行走机构在启动和制动时有较大冲击载荷和震动,由于冲击载荷和震动,减速器固定螺栓载荷瞬间丢失或减少,螺纹副间摩擦力减小,螺栓容易产生松动。b点和d点螺栓松动,c点螺栓坠落前已断裂,不起固定作用,只有a点螺栓未松动。在工作时,该行走机构的减速器固定螺栓较长时间的松动,受剪切力反复作用下,c点螺栓早已断裂,a点螺栓疲劳而断裂,b点和d点螺栓和螺孔螺纹磨损后径尺寸配合间隙过大,随着减速器的坠落,b点和d点螺栓退出螺孔落到地面。

3事故原因分析

1)设备提供单位未认真对在用起重机进行定期的自行检查(减速箱固定螺栓较长时间断裂和松动未能在检查中发现)和日常维护保养(减速箱内未加油和季节换油、端盖内六角螺栓滑丝窜动)。虽然有专人专用表格各单项检查记录,但实际检查维护敷衍了事,提供给使用单位是不符合国家安全规范和标准的设备。2)使用单位在使用起重机前起明知该设备在事故发生时间的当日上午有异常,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在未确认隐患是否消除仍就“带病”使用,未严格执行《起重机械操作规程》等。3)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4)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各个环节,节点在各个层面上要未能行成闭环。

4预防措施和建议

1)强化安全责任制的落实;2)安全管理中的各个环节,节点在各个层面上要行成闭环;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不留盲点、盲区;3)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安全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

全文阅读